浅谈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债务法
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税种,所得税会计的主要任务是对所得税的计算、记录、交纳和跨期摊配。
跨期摊配问题的实质是税前会计利润和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所造成的纳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 一、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及其差异; 税前会计利润是指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之前的收益。
与税前会计利润相对应的概念是纳税所得,它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收益,是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机关核定企业应纳税额的依据。
;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定的目的有所不同,使得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计算口径不一致造成的。
这种差异形成以后,在以后各期不能转回。
如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税前会计利润中作收入处理,而在纳税所得中则不被作为收入。
时间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不一致造成的。
其特点是在以后各期可以转回,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与纳税法规不一致时产生的差异。
; 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与分析; 所得税会计对差异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其理论分歧在于对所得税性质的认识不同,即所得税是费用还是收益分配。
; (一)应付税款法。
; 应付税款法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纳税影响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理论依据是认为所得税是收益的分配。
它是处理永久性差异的唯一方法,在处理时间性差异时,因为它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所以正逐渐被西方国家所淘汰。
可是因其操作的简单性,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中仍然采用此方法。
;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处理时间性差异对纳税的影响在整个过程中转回的方法。
它根据按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费,与根据纳税所得确定应交税款的差异,通过递延税款帐户来处理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它认为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应符合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
两种方法在税率不变时的会计处理完全相同,只是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情况下,两者之间才有明显的差别。
; 1.递延法。
递延法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递延法的特点在于:; (1)在开征新税和税率变动时,不需对递延税款的余额进行调整。
; (2)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用当初的税率。
; 递延法由于不因以后税率的变动作出调整,因而具有相对容易的特点。
但是递延法存在明显的不足: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税率已同现行税率不相关,所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递延税款余额并不代表按现行税率计算企业应付或应退还的所得税金额。
; 2.债务法。
债务法是以当前或时间性差异转回时的税率为根据,确认、摊销递延税款的方法。
在这种方法之下,对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纳税影响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并列报为一项资产和负债,具体金额则是按产生这些资产或负债的时间性差异转回时的预计税率计算的。
由于未来税率变动难以预料,因而其最初的确认被认为是预计性的,如果未来税率或税法发生变动时则应按未来税率进行调整。
; 这种方法的特点在于:; (1)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将来应付税款的债务或代表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
; (2)本期发生或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及递延税款的余额均用现行税率计算、调整。
与递延法相比,债务法更强调资产负债表数字的真实性,因此更具有科学性。
; 三、债务法的国际发展过程及其在我国的应用; 因为债务法根据当前的税率或将要实行的税率调整递延税款帐户余额,使其所反映的纳税影响与当前和今后的与纳税有关的现金流量更为相关,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更为有用,所以逐渐被国际会计界所采用和推崇。
; 例如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1967年发布的第11号意见书(所得税会计)要求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中采用递延法。
然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其1987年12月发布的第96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所得税会计)中否定了递延法,规定了债务法是唯一可以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方法。
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C)也曾对所得税会计处理作出类似的规定。
该委员会在1985年5月对第15号标准会计惯例(递延税款会计)进行了修订。
在修订后的公告中规定:“递延税款应按债务法计算”,也即规定债务法是唯一可以采用的所得税会计的方法。
; 我国当前实行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指出:“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一般应按递延法进行帐务处理”。
然而,部发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方面,则采纳了国际上通用的会计惯例,即债务法。
由此可见,我国会计界的理论研究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逐渐与国际会计接轨。
然而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在所得税会计中处理时间性差异问题时,还在使用应付税款法,只有少数企业采用递延法,采用债务法的则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