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药剂科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遵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领导负责药剂科各项工作。认真贯彻医院各项精神、组织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二、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药剂科的发展计划,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三、组织领导药品调配和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四、收集汇总、整理临床新药提单,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审定药品招标采购计划,配合医院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积极配合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组织药品市场信息、药品消耗规律、药品储量和保障供应的科学性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五、督促和检查毒、麻、精、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六、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需要,征求意见,配合临床开展工作,指导合理用药。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对危重病人的抢救要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七、组织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和政治学习,开展科研教学工作,进行药学道德、组织纪律和责任心、事业心教育,做好药剂人员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药剂人员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
八、严格按医院和科室规章制度办事,对科室人员进行技术考核,提出进修、轮转、升、调、奖、惩的意见。
九、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学习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督促药品质量小组对各级人员进行工作质量检查,组织实施药品的盘点、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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