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成本会计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摘 要 资本成本在西方会计界曾经引起长时间的争论。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现行财务会计实务是否应该确认计量权益资本成本

通过对稳健性原则、主体现念、债务资本与权且资本的界限、成本观念和利息资本化等理论的,可以看到:在财务会计体系中确认计量资本成本不仅是可行的而五也是有益的。

关键词 权益资本成本 资本成本会计 计量   资本成本会计(Accountingforthe Cost of Capital)在西方会计理论界曾经引起长时间的热烈论争,但主要局限于财务会计如何对资本成本进行核算,未涉及其较深层的理论问题,而且论争之焦点集中在现行财务会计实务是否应该确认计量资本成本,尤其是权益资本成本,以及由此引起的一些相关问题。

有鉴于此,本文拟以发达的市场、完善的公司制度和会计信息系统为依托,对这些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以求达成共识,推动资本成本会计尽早付诸实施。

一、权益资本成本确认计量稳健性原则   稳健性原则(Conservatism PrinciPle)作为一项修订性惯例已有相当久远的,它曾经对财务会计实务产生过重大的。

其要旨在于:如果某项业务有几种会计处理可供挑选时,应当选用对服东权益产生乐观影响最小的那种方法。

比如说,对资产的计价,如果有两种价格可供选择的话,就应该选用较低价格入帐;如果是对负债的计价则相反。

但是,“对于费用与其迟确认不如早确认,而对于收入则与其早确认不如迟确认”①。

一句话,稳健性原则要求“宁可预计损失和费用,而不可预计收入”。

按照资本成本会计的基本原理,在确认权益资本成本时、借记“利息汇总”帐户,贷记“留存收益”账户。

据此,有人认为在计量权益资本成本的同时,也确认权益资本收益

这种在收益实现之前便确认的做法,违背了现行财务会计稳健性原则

我认为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这是因为:   第一,权益资本成本帐务处理的过程,一方面确认计量权益资本成本,而另一方面也确认计量留存收益

它既确认计量成本(费用),也确认计量留存收益,其结果对股东权益总额并没有什么影响。

之所以这么说,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如果公司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存货(即产销完全平衡,实现零存货),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权益资本成本增加,当期收益必然以相同的数额减少,而这减少的数额不就是记入“留存收益”帐户贷方的数额吗?   相反,如果公司既有固定资产,又有存货,这时,权益资本成本要在固定资产、存货和销售成本之间进行分配,当期有一部分权益资本成本转化为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成本,只有由销售成/1担的这部分权益资本成本作为当期的费用与当期的收入配比,由此得到的净收益小于记入“留存收益”帐户贷方的数额。

但是,如果我们从持续经营的角度来考察,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化为固定资产和存货成本权益资本成本部分最终会转化为销售成本,从而与某期的收入配比。

这样,在某个特定的期间,留存收益总额还是不变的。

这与不同折旧方法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不影响整个使用期限的利润总额道理相同。

第二,如果把稳健性原则表述成“某项业务有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挑选时,应当选用对股东权益产生乐观影响最小的那种方法”的话,那么,应该说,违背稳建性原则的不是资本成本会计而是现行的财务会计

因为在现行财务会计程序和方法下,当期的净收益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和真实的利润两部分。

把本应属于成本的部分作为净收益,显然高估了当期的净收益

当期而言,这能说稳健吗?   第三,根据实现原则收益只有实现才能加以确认

这一点我坚信不疑,但是,我认为资本成本会计对权益资本成本确认与实现原则无关。

因为它影响的仅仅是成本留存收益,顷与收益概念无关。

恐怕没有人会认为收益就是留存收益

因此,那种认为资本成本会计“在收益实现之前便确认它的做法、违背了现行财务会计稳健性原则”的说法根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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