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3)

普通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三)。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上而下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瓦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时,拉闸断电,方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为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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