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

1994年,财政部颁布了《 企业 所得税 会计 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企业在按会计准则规定与按税法规定对企业收益、费用或损失因确认和计量不同产生的差异,可以选择应付税款法和纳税 影响 会计法进行处理,对纳税影响会计法既可以选择递延法,也可以选择利润表债务法。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      一、差异划分基础与标准的比较      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把按照会计制度 计算 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收法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按照能否转回划分为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二者之间的差额划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金额。在该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产生,通常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差异划分的依据是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划分的标准是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是增加还是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金额。

由此可见,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有些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也会产生暂时的差异。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不符合资产、负债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如某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费用在发生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当期损益,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二者之间的差异形成暂时性差异。      二、核算 内容 与账务处理 方法 的比较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可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处理结果相同,但在所得税税率变化时,处理结果不尽相同。如果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有时间差异,则计算得到的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金额不一致。纳税影响会计法只适合时间性差异,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与应付税款法相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分别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性差异,确认当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其期初余额比较,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   所得税费用=(税前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所得税率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税前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所得税率   递延税款=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   =±时间性差异×所得税率   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回时,若递延税款为借方余额时,借记“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回时,若递延税款为贷方余额时,借记“递延税款”,贷记“所得税”。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时: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   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借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负债减少数)”、“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增加数)”,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递所得税负债(负债增加数)”、“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少数)”。前者所得税费用只包括了永久性差异所得税的影响,而时间性差异所得税的影响则递延到以后各期。后者所得税费用既包括了永久性差异所得税的影响,又包括了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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