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业主服务控制程序

1.0 目的。

1.1 本程序规范顾客服务提供,确保顾客需求得到满足。

2.0 适用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住户/业主服务提供

3.0 职责。

3.1 公司质量控制小组是顾客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部门,对服务质量负监督责任。

3.2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职能范围内的服务质量的技术支持和监督、检查。对职能范围内的服务质量负有领导责任。

3.3 管理处服务中心是顾客服务的窗口部门,负责管理处顾客服务的接待及调度工作。

3.4 管理处顾客服务的直接部门,为服务质量的第一责任部门。

4.0 程序

4.1 服务接待。

4.1.1服务接待的原则为礼貌、热诚、耐心、细致、周到。

4.1.2管理处应制定报修、投诉、回访、规范用语等服务作业规程,规范对客服务提供

4.1.3公司应确保对客服务人员受到相应、合适的专业培训,以满足服务需求的提供

4.2 公司应特别关注顾客(业主/住户)的服务投诉管理处提供投诉处理服务管理处应制定投诉处理作业规程

4.3 管理处应针对住户/业主的需求,提供多层次的特别服务,特别服务可以是收费性质的,但要确保所有特别服务处于受控状态。

4.4 管理处应加强与业主/住户的沟通渠道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应是以群众深入性、趣味性为标准。

4.5 对于因外委服务而影响顾客服务提供质量的事件,公司应予以特别关注,并按相关程序予以评审、改进。

4.6 公司应特别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顾客需求的潜在延伸。作好顾客服务的前提性规划,并提交年度的管理评审。

4.7 所有顾客服务记录按相关规定保保存,并保持可追溯性。

5.0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5.2 《投诉处理规程》。

5.3 《报修工作规程》。

5.4 《回访工作规程》。

5.5 《服务检验规程》。

5.6 《服务文明礼貌用语及专业服务语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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