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可以赠与吗【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契约书】
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契约书赠与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债权及股票附负担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契约负担义务受赠。
(1)债务人xxx住xxxxxx。
(2)债权额人民币x万x仟元整。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x分x厘。
(4)清偿期限xxxx年x月x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1)xx股份有限公司设xxxx。
(2)面额人民币x仟x佰元股票xx张。
(3)股票字号xxxxx。
第三条甲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将前条所列债权及股票的权利全部移转与乙方取得收益。
第四条甲方与债务人xxx关于xxx年x月x日所订立的金钱借贷契约私证书,及有关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股票x张,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执完毕。
第五条甲方保证赠与标的债权尚有效存在,而以该债务人xxx无抵销或减轻及债的消灭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无讹。
第六条本赠与契约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将债权赠与要旨以认证通知债务人xxx.
第七条甲方对于股票的赠与,于本契约成立后,亦应负责向xx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受赠甲方本赠与标的财产后,如甲方逝世时,乙方应负担其丧葬费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违背前条义务时,甲方的继承人可撤销赠与乙方不得异议。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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