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研究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逐步推进,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还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健全市场化程度不均衡、交易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需进一步转变理念、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体系、完善统一的配置管理平台,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科学化公共资源管理模式。 作文 /zuowen/。

关键词:公共资源配置管理;研究   一、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定义和内涵   公共资源是指一切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自然条件、社会资源,及其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由于这些资源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因而我们称之为公共资源,主要包括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和行政资源。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公共资源配置主要以行政审批方式为主。审批的实质是限制竞争,以行政权力代替市场选择,其结果是造成公共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和社会成本增加,而且审批权限的集中还导致了腐败现象的滋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成为必然。   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是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依据法律法规,经过科学合理程序,运用价格调节的手段,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竞价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市场竞争方式进行的公共资源配置。这种更加高效、更加透明的资源配置方式要求政府在所有竞争性、垄断性、有限性的公共资源领域,一律退出行政干预,推行市场化配置。   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成效。

作文 /zuowen/   国际上,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比较成熟,有规范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近年来,国内各省、市和地区也先后开展了市场主导公共资源配置的改革,我国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发端于1999年珠海的产权交易模式,迄今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已在广东、浙江、四川、福建、湖南、天津等省市得到彻底的推行,而且已从最初的自然性资源扩展到今天的资产性、公用性、行政性、服务性资源等多元化发展领域。实践表明,全国各地区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卓有成效的。   1. 政府职能逐渐转变。事实上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过程是一个由政府主导资源配置逐步向市场主导资源配置的转变过程。通过资源配置市场化,可以使政府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组织市场、规范市场、管理市场,从而将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增强了政府机关效能,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施政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形象。   2. 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市场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将市场的竞争制度引入公共资源的范畴,通过市场流动环节实现资源的保值增值。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把资源转化为资本,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的过程,将在很大程度上扩大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调动社会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全社会的生机和活力,进而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论文网   3. 有利于源头防腐。政府有效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公共资源配置,使政府权力运行受到公开制约和监督,从而形成“要资源,找市场”,而非“找关系”的资源配置氛围,防止掌握资源部门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从根本上铲除权力“寻租”的土壤和条件。厦门市在土地批租、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等领域,通过加大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力度,源头防腐效果显著。   4. 促进了社会和谐。一方面,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运作扩大和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维护了群众利益,同时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调动了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市政府把开发利用公共资源所取得的收益用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以及道路、城镇供水管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使广大市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三、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国各地区已经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实践中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与实现法制化,规范化运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 毕业论文   1. 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域立法仍然比较落后,未建立起完整的法律体系。厦门在公共资源领域已经地方立法,并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走在全国前面,但仍缺乏行业配套的政策法规。建筑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四项制度”由于国家重视,市场化配置推行较早,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健全,相对比较完善。但其他推行市场化配置较晚的领域,如森林资源、中介资源、服务资源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当缺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均未明确规定资源必须以招投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实现配置,目前还主要依据政府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形成了部门部门之间、领域领域之间公共资源市场化推行不平衡,使工作实施缺乏有序性和权威性,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   2. 管理体制不健全。当前我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管理混乱的状况仍然存在,实际上公共资源仍为部门、单位所有,缺乏统一的资源管理机构。目前自然性资源按法律规定由各归口部门管理;资产性资源实际管理分散在各部门,造成权力、义务和职责不统一,对资产性资源管理难以形成合力;中介代理资源管理归属部门不明确、职责不清,无法形成统一管理,统一处置的管理体系。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公共资源的宏观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公共资源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完善资源的委托管理、授权经营具体办法。 毕业论文   3.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政出多门,监管混乱。目前全国各地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的监管部门多为财政、审计、工商、纪检监察等部门,拥有、控制、管理公共资源部门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很多行业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多个行政部门的多头管理导致了各部门对于责任的相互推诿,降低行政效率。二是监管机制不规范。对资源收益的监管机制不健全,存在“资源部门化”现象,有很多行政事业性资产不。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