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油田技术服务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营改增”作为我国税收制度调整的重要举措,已全面推开。

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到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营改增”,经过几年时间的过渡,营业税完成其使命,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也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目的在于优化税收模式,建立建全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其顺利实施不仅能够避免企业重复征税,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税收压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营改增”重要的部分,在实施“营改增”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如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等现象。

这会给企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阻碍企业的发展。

本文通过“营改增”对油田技术服务的检验检测企业税负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的施。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油田技术服务;“营改增”;影响因素;应对措施   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到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营改增”,经过几年时间的过渡,营业税完成其使命,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即原来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其主要目的在于优化税收模式,规避重复征税等情况的发生,进而有效缓解企业税收压力。

“营改增”对建立建全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对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极为有利。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行业、企业税负却出现不降反增的现象。

本文以服务于油田的检验检测企业为例,分析“营改增”对此类企业税负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

为油田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服务”。

“营改增”之前检验、检测服务征收营业税,以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5%计算营业税额。

“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存在显著差异。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不含税销售额和征收率3%相乘得到应纳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除税法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外,其他都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税方法。

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6%。

小规模纳税人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营改增”后其税率由5%降低为征收率3%,税负总体会下降。

那么在“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税负水平能否降低,实现“营改增”降负的初衷。

笔者从以下几方面分析“营改增”对检验、检测企业税负的影响。

一、“营改增”后,对检验检测企业税负的影响因素   1.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负的影响   通常在销项税额一定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税负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取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多少,而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影响抵扣进项税额,其成为影响税负很重要的因素之一。

而实际情况是企业并未能应扣尽扣,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而造成企业税负上升。

面向油田服?盏募煅椤⒓觳馄笠担?工作现场以戈壁、沙滩野外为主。

检验员去现场工作时间短则几天,多则数月以上,在此期间住宿的宾馆多数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作车辆在路途加油时,加油站基本都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一些零星和应急采购时,如果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其会以各种理由推托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让企业等待。

主要原因是小规模纳税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适用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不能当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耗不起时间,只能做出让步,让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随着电商和物流的发展,物资采购部门在采购材料及办公用品时,会更多的选择在电商购买,与实体店相比其价格更优惠,虽然电商的价格便宜,但一般只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当要求电商或实体店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其会要求加价。

以上几种情况,会造成企业无法正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到应扣尽扣。

2.进项税额不足对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人工成本是不得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的。

对于以检验人员的技术为主的检验检测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较大,但其发生的人工成本又不能抵扣,并且人工成本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从而造成税负上升。

检验检测企业的固定资产大多为专用检验检测仪器,其特点是专业性强,单位价值高,多以软件升级形式更新,硬件更新周期长。

在“营改增”之前取得的固定资产因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而在“营改增”之后,检验检测仪器的特点,使得固定资产采购为不经常发生项目。

3.员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意识不强   企业的经济活动每个员工都会参与其中,而员工对“ 营改增”的认识,不会向财务专业人员这样清楚。

很多情况下员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认为是一回事,都称其为增值税发票

因为专业的原因,其不清楚两者是有区别的,并且对企业税负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员工外出出差办事、零星采购时没有意识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合同签订管理对税负的影响   合同在签订和管理对企业税负直接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签订合同时价格条款不会注明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因营业税是价内税。

而“营改增”之后,则需在签订合同时在价格条款是强调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因增值税是价外税。

如在合同签订时不进行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产生歧议,而且对进项税额的计算有影响。

二、“营改增”后,合理降低税负的应对措施   1.提高企业员工对“营改增”的认识,自觉参与其中   企业的经济活动,每一位员工都是参与者。

全员都需要对“营改增”有不同程度的了解。

企业经营管理层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营改增”要从经营理念、思路上去理解;企业财务人员要从财务、税法的专业角度上全面学习和理解;同时财务人员需要做好“营改增”宣贯工作,让普通员工理解“营改增”在其从事的工作中带来的变化,而从以企业利益为重,为企业降负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

例如,公司员工在出差、外出工作住宿时尽量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宾馆,外出车辆加油时,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工作时,要让员工具有基本的增值税发票相关知识,如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两种发票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联,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而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才能进行抵扣

并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税务局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企业还是能据此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工作人员并不能很好的分清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而是笼统的说开具增值税发票,从而造成发票取得后,因不是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给企业增加税负

2.企业应加强对发票取得和管理   “营改增”后,企业增值税核算比营业税制下的计算要复杂的多,这对发票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企业发票取得与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切身利益,并直接决定企业税负水平,所以必须对企业发票开具取得,按规定管理好。

发票的管理要实行专人管理,并制订发票管理制度,规范发票开具流程,减少开错票、及发票丢失的情况的发生。

发票的保管和传递也要责任到人,做好发票开具、领用的登记工作,避免发票保管不当或传递丢失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发票取得方面,财务部门要与物资采购部门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在采购环节要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财务部门进行网上认证工作,以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法,并及时进行认证抵扣

财务部还应与企业相关各部门沟通交流,宣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性,及时性,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有180天的期限规定,如果超过认证期限,就会给企业财务工作带来很多不便,让企业员工树立增值税核算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关系到整个企业运行和利益。

企业发票的使用与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并直接与企业税负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必须对企业发票按照要求做好严格管理。

3.加??对供应商的筛选   “营改增”前企业增值税发票没有特别的要求,所以在供应商选择上,不会考虑供应商的资格问题,而更多的是在价格上进行比较,而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会在价格上更加灵活,故选择的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居多。

“营改增”之后,作为企业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获取抵扣联,从而完成进项税与销项税额的抵扣

因此,物资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的选择上不能单纯只比价,除非小规模纳税供应商的要价更低,能够弥补进项税抵扣,否则要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让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部门需要完善采购制度,以适应税制改革的需要。

如无法选择到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其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要求其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征收率取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4.加强合同签订的管理   “营改增”前,合同部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不会在价格上特别注明是含税价,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不需要备注。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合同价格上需要注明是否含税。

合同价格如为不含税价,预结算审计时终审价为不含税,在财务结算时需加上税金开具发票

合同价是否含税必须注明,否则会在结算价格计算上会有很大的差额。

5.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财务部门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从基础的发票管理到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营改增”工作政策性很强,企业财务人员要提高职业道德素养,不断学习,树立风险意识,加强企业税收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既为企业降低税负,又要合法纳税,减少纳税风险,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徐美华.论建筑企业改增后对会计核算及财务指标的影响 [J].财务学习,2017(03).   [2]黎云.企业改增的若干问题及合理应对方式研究[J].财务学习,2017(04.   [3]李羡於.营改拉背景下的十大税收筹划思路[J].财会文摘,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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