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的变革

论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变革

隨着社会的发展,人口与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经济增长出现了矛盾,在矛盾逐渐激烈的时候,人类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这样的发展观,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认同。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世界各地都得到了改变,而这一改变也引发了法律特别是经济法变革,可持续发展必须要依托经济法变革,而这一变革的核心就是绿色变革。那么,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变革是如何相互影响的,为了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又做了哪些变革呢?   一、可持续发展概述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的激增与自然资源、环境产生了重大的矛盾,可持续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被提出,其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内容包括跨时代发展、整体发展与综合发展协调发展、反周期发展等。以人为本是指不再以经济发展的总量为根本目的,而是考虑人类的长远发展,这也是影响经济法的最根本因素。跨时代发展则是要求不仅要考虑当代人的利益,也要考虑后代对资源的需求以及利益。整体发展与综合发展则是指可持续发展要有全球整体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资源,与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协调发展则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宗旨,一方面的发展不能过度的影响;另一方面的发展,这才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反周期发展则是指防止在短时间内发生重大的波动,以求稳步发展。这五个方面的内容对经济法的影响非常大。这一发展理念对全球的经济法影响都比较深远,国家与国家之间都出台了相应的条例,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这一理念的科学性。   二、可持续发展带来的经济法变革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经济法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需求,根据可持续发展发展观,经济法也做出了相应的变革,这些本文由收集整理变革主要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加入强制性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1.公平性的变革   经济法以强制手段在市场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对市场进行干预,以期达到相对的公平,传统经济法公平多是实质的,比如分配公平、机会公平等,更加注重结果的公平,而随着可持续发展观点的提出,公平性又增加了全球的公平、对后代的公平,可以说是增加了一个时空的概念,更加注重生态公平。   2.考虑生态秩序和效益   传统的经济法多考虑的是社会经济效益,一切以市场发展为目的,核心就是推动经济的高速发展,以经济总量为最终目的,但是在可持续发展观的前提下,经济法开始考虑生态秩序和效益,将经济发展与环境的保护高度结合起来,以期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   3.模式的变革   传统经济发展的模式已经逐渐被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所取代,协调资源、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对资源的一再研究,从传统的资源到新能源的变革是这方面的重点体现。而现在的低排放、再利用等等硬性要求也是顺应可持续发展观点来进行变革的。这一模式变革是顺应可持续发展理念最为明显的改变,无论是市场的准入还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都是在这一模式的基础下规范的。   4.主体的变革和改变   传统的经济法主体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但变革后的经济法加入了后代人的观念,而且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当代人享有利用现有资源的权利,但也有为后代人保留可用资源的义务,水资源、空气、阳光这些看起来随处可得的资源逐渐变成了稀缺资源,当代人有义务将这些稀缺资源保留以供后代人使用。这一点是需要国家进行适当干预的,可以说简单的个体很难站到这个高度,为后代的资源做考虑,因此就需要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干预。   三、可持续发展经济法的相互影响关系   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变革是相互影响的,可持续发展观的内容引发了经济法变革,而经济法变革也保证了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自然资源开始匮乏,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地球的负荷也越来越大,环境问题层出不穷,以此引发的自然灾害也越来越多,可持续发展发展观也越来越受重视,而传统的以市场调控为主导的经济已经出现了不少问题,而可持续发展则给国家干预提供了正当的依据和基本的取向,因为可持续发展里面的有些理念比如注重长远利益靠市场机制是没办法取得明显效果的,这就需要国家进行干预,而现在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已经以法律的形式作用在发展的方方面面,要求各行各业严格执行。经济法变革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保障,在此基础上再软化直至解决矛盾也是指日可待的。   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应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宏观调控等,基本原则中的国家适度干预就是可持续发展的体现,以市场调控为主的经济发展,固然能提高经济发展速度,但却存短视、以当前利益为根本目的的缺陷,不利于可持续发展,而国家的适当干预则能从宏观上调节市场发展,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经济法中的特殊市场准入制度审批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则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特殊市场的准入审批由国家把控,能更好地控制并合理地分配资源,而企业的社会责任则从法律上让企业重视可持续发展。市场秩序法律制度与宏观调控方面也都有相应的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条款,这些条款主要以协调为主,力求缓和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有学者认为,可持续发展经济法除了要有相关的理念之外,其自身也要保持可持续,意思是指要根据经济发展的改变而不断加以完善,一直秉承着可持续发展理念。   四、结语   总而言之,可持续发展是以经济法为依托的,经济法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单纯的市场调控机制已经不能解决人与自然、资源以及发展之间的矛盾,只有可持续发展才能缓和并解决矛盾。可持续发展经济法的形式作用于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是必然趋势,各行各业的发展必须尊重可持续发展发展观,力求发展与环境、资源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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