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搬家具之案例

案例描述:。

某一天,某花园B栋的一位租户想要搬出业主的一部分家私,他多渠道联系正在国外的业主,但就是联系不上,照管理规定,租户搬出家私,必须要有业主书面许可,否则管理处不给予放行。急于搬出住户情急之下,找到管理处领导,恳请给予特殊照顾。

处理过程:。

管理处若简单放行,恐怕会损害业主的利益;东若不放行,又使住户感到非常的不满意,鉴于租用户只是搬出部分家私,就提出了一个变通的办法:由租户列出所搬出家私的清单,并暂交与家私价值大约等同的押金,管理处作好记录,并出具收取押金的收据,一旦租户能提供业主书面许可,管理处立即全额退回押金,这位租户觉得管理处建议合情合理,便欣然接受了。

案例点评:。

执行规章制度必须一丝不苟,但一丝不苟不等于死交住条条框框不放,正确的作法是把握住规章制度的基本精神,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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