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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为实践中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上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 ...
2021/8/30 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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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为实践中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上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 ...
2021/8/30 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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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1.对缔约过失责任规定的主观原因过窄,在缔约过失责任的举证责任方面,我国合同法没有区分缔约过失不同的情况,未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举证责任予以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我国现行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缺陷,给理论界和实践界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
2021/8/16 16: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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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行为说,缔约过程中的磋商行为使得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互相协作、照顾、保护、告知等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行为的本质应视为违反约定的先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先合同义务以诚信原则为基础,主要包括:(1)告知义务,如产品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标的物瑕疵的知义务 ...
2021/8/30 20: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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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从事缔约与契约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须善尽必要的注意,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侵权责任,又与合同责任有别,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先契约义务,是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 ...
2021/8/26 4: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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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性质基本上有四种学说: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免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说是对诚实信用说的法律确认,或者说,诚实信用说在法律上的表现即为法律规定说 ...
2021/8/22 7: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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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建立在对信赖利益保护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基础,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前提,当然,缔约相对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应当有充分的理由,是基于合理的信赖,即在一般人看来合同显然不能成立而当事人依然为合同的订立或履行作准备,则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里的合同不成立,是从狭义上讲的,仅指合同在外表上已经成立,但实际上因缔约人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合同无效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种类型的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已经得到了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明确承认,由于合同已经无效,合同债权债务自始消失,因此合同无效产生的责任不是合同责任 ...
2021/7/28 16: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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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建立在对信赖利益保护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基础,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前提,当然,缔约相对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应当有充分的理由,是基于合理的信赖,即在一般人看来合同显然不能成立而当事人依然为合同的订立或履行作准备,则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里的合同不成立,是从狭义上讲的,仅指合同在外表上已经成立,但实际上因缔约人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合同无效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种类型的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已经得到了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明确承认,由于合同已经无效,合同债权债务自始消失,因此合同无效产生的责任不是合同责任 ...
2021/7/28 16: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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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公约》缔约方会议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行使职能时,《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中代表《公约》缔约方但在当时非为本议定书缔约方的任何成员,应由本议定书缔约方从本议定书缔约方中选出的另一成员替换,(e)依照《公约》的目标和本议定书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促进和指导发展和定期改进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议定的、旨在有效履行本议定书的可比较的方法学;
,7.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特别会议,应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认为必要的其它时间举行,或应任何缔约方的书面要求而举行,但须在秘书处将该要求转达给各缔约方后六个月内得到至少三分之一缔约方的支持 ...
2022/11/8 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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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负有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附随义务,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损失须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他只存在于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信其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损害的是对方的信赖利益 ...
2021/7/7 19: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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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王建根律师【摘要,因此,建立完备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完善我国的民法规则体系,有利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适用,(二),对缔约过失责任以法定义,结束学者对于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争论时代,以明确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 ...
2021/8/19 2: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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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成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当事人依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缔约当事人之间发生先合同义务并且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 ...
2021/8/24 23: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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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成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当事人依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缔约当事人之间发生先合同义务并且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 ...
2021/8/24 23: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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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自负赔偿责任,应该说,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缔约人一方在缔约的过程中,发生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互相保密等义务的行为 ...
2021/8/27 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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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自负赔偿责任,应该说,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缔约人一方在缔约的过程中,发生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互相保密等义务的行为 ...
2021/8/27 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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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一方当事人在缔约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的行为时,才可能承担因此行为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失主要是指信赖利益的损失,这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损失须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
2021/8/19 20: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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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顾名思义,指缔约中所发生之过失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借此推定缔约过失责任成立与否的法律依据,如果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则认定为违约责任 ...
2021/8/24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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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顾名思义,指缔约中所发生之过失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借此推定缔约过失责任成立与否的法律依据,如果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则认定为违约责任 ...
2021/8/24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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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后果的不同,强制缔约可以被区分为直接的强制缔约与间接的强制缔约两个基本类型,强制缔约制度,特别是其中的间接强制缔约制度的产生,与建立于主体的平等性、互换性与意志自由基础上的近代民法若何脱节,颇不协调,从而对其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强制缔约制度中,由于受要约人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必须做出承诺,因此其缔约自由受到限制,而且,当特定要约人发出要约以后,受要约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必须与之订约,因此其选择相对人的自由也受到限制 ...
2021/8/20 7: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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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在概念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以便于准确地把握这一责任的性质,在实践中科学认定合同一方是否应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必然产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之中,这是与违约责任的产生有着质的区别(二)缔约过失责任是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缔约过程中,便产生了先合同义务 ...
2021/8/21 2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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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缔约过失责任概述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由是德国学者耶林提出出的,他认为,“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因一方故意欺诈,或意思表示不真实,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对有过失一方致他方的损害应适用缔约过失责任,”(12)笔者认为,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给缔约相对人所造成的损失而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
2021/8/19 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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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了一定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在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其中,侵权行为说认为,除法定情形外,因缔约上过失导致他人损害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的范畴,应按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
2021/8/26 3: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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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了一定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在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其中,侵权行为说认为,除法定情形外,因缔约上过失导致他人损害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的范畴,应按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
2021/8/26 3: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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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学者认为,基于公共利益,法律限制当事人缔结契约的自由,强制其缔结契约,这就是所谓的强制契约或契约缔结之强制,根据狭义强制缔约的观点,如要约人提出要约,受要约人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与要约人缔结契约,与狭义强制缔约观点不同的是,广义强制缔约观点认为强制缔约不仅包括强制承诺,而且强制要约也是其必然之意 ...
2021/8/21 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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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法律依据,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我国民法学者余延满先生认为有两个:一、缔约过失责任,“以先合同义务存在为前提,是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在缔约的过程中负有一定的附随义务(亦即有些学者所称先契约义务),如互相协作、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告知、互相忠诚、不得隐瞒瑕疵、不得欺诈等义务 ...
2021/8/19 18: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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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简要阐述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几种情形之后,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与其他的相关法律责任的区别,提出了缔约过失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这就不仅解决了合同无效,被撤销时的缔约过失责任,而且解决了合同尚未成立时,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的缔约过失责任,完善了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这对促成交易,维护交易安全,进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然已经成立但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时,对此有过失的一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后,因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而适用违约责任 ...
2021/8/27 13: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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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及一般理论,指出,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缔约过程中的信赖利益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只是信赖利益赔偿的一种类型,四、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主要涉及到缔约过失责任是侵权责任还是缔约责任,亦或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态 ...
2021/9/2 20: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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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责任既包括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也包括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也应当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的新型合同责任,推翻了无合同则无合同责任的立论,合同责任不再等同于违约责任,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是一种先合同义务 ...
2021/8/24 4: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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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责任既包括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也包括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也应当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的新型合同责任,推翻了无合同则无合同责任的立论,合同责任不再等同于违约责任,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是一种先合同义务 ...
2021/8/24 4: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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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者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研究还是近几年的事,理论中尚存诸多疑点,如合同有效型缔约过失责任及无过失缔约过失责任等问题,法学界仍未形成统一认识,此项规定的性质系属担保责任,不以表意人的过失为要件,其基本上仍建立在缔约上过失思想之上,但加重了表意人的责任,不以过失为责任要件”,因此,缔约上过失制度实际上结合了过失责任原则与信赖责任原则两种思想 ...
2021/6/14 17: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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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一、缔约双方将就发展双边关系经常进行磋商,以促进两国议会、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地方之间关系的发展,缔约双方将在政治、经济、贸易、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环保、交通、邮电等领域长期稳定地发展平等互利合作,(签字)(签字) ...
2021/8/22 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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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 ...
2021/8/25 16: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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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 ...
2021/8/25 16: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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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责任既包括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也包括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也应当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的新型合同责任,推翻了无合同则无合同责任的立论,合同责任不再等同于违约责任,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是一种先合同义务 ...
2021/8/15 8: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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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责任既包括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也包括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也应当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的新型合同责任,推翻了无合同则无合同责任的立论,合同责任不再等同于违约责任,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是一种先合同义务 ...
2021/8/15 8: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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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赔偿范围;完善缔约过失责任的建议,、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三、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 ...
2021/8/19 11: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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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缔约过失责任的意义及性质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有的学者直接称为缔约过失,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历史考察缔约过失责任的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法 ...
2021/8/25 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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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缔约过失责任的意义及性质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有的学者直接称为缔约过失,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历史考察缔约过失责任的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法 ...
2021/8/25 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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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首次确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填补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我国立法上的空白,更有效和全面地保护缔约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安全,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应恰当、准确反映其本质特征,因此,缔约过失责任构成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合同责任的内容广泛,承担合同责任的形式的多样 ...
2021/7/20 6: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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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本文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审判实践中,根据当事人就缔约过失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阶段,可将缔约过失责任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及类型: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任何一种民事责任都有其一定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也不例外 ...
2021/8/20 8: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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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典中的缔约过错责任也是仅限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和无效的情形,合同生效时不发生缔约过错责任,所以,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实质上是确立了缔约过错责任的基础,建立了缔约过错责任的一般规则,缔约过错责任一般条款的确立,使缔约过错责任的类型不限于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时,在合同生效时也可发生缔约过错责任,亦即合同有效和缔约过错责任并存 ...
2021/8/20 11: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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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典中的缔约过错责任也是仅限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和无效的情形,合同生效时不发生缔约过错责任,所以,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实质上是确立了缔约过错责任的基础,建立了缔约过错责任的一般规则,缔约过错责任一般条款的确立,使缔约过错责任的类型不限于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时,在合同生效时也可发生缔约过错责任,亦即合同有效和缔约过错责任并存 ...
2021/8/20 11: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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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学术界观点不一,大致分以下几种:
,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成立条件,缔约过失责任也不例外,只有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时,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
2021/7/5 15: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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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缔约过失责任源于《缔约上的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害赔偿》一文,该文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发表,张华.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J].理论月刊,2006,8:102.
,何孝元.法律学普及本[M].台北:商务印书股份有限公司,1976:379. ...
2021/8/20 3: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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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有以下几点构成:
,违约责任则是在合同产生效力后的阶段产生的,若合同生成但没有起效,就没有义务执行合同,所以就不会存在违约行为,这仅能算是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起效后,才可以来保护非违约人的利益,[1]吴玮.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适用范围[J].现代商业. ...
2021/8/17 21: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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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德国的司法实践承认了缔约过失责任,而且判例及学说已将缔约过失责任发展为一般原则,形成了一个制度 ...
2021/8/25 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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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合同法》于1995年颁布,从近20年的司法实践中可以发现,行为人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具备如下构成要件:2.1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发生在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实施了过失行为,但对方当事人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是广泛适用的责任类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3.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021/7/26 5: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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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合同法》于1995年颁布,从近20年的司法实践中可以发现,行为人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具备如下构成要件:2.1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发生在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实施了过失行为,但对方当事人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是广泛适用的责任类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3.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021/7/26 5: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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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指缔约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处于缔约的阶段,由于一方没遵守法律所要求的诚实信用原则也未履行好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使得对方的信赖利益受到了损失,要对此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一)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现状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一般情形加特殊情形,也在其他法律中作出了一些零散规定,但没有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和损害赔偿的认定规则作出明确的规定,(二)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不足(1)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明确合同法只规定一般情形具体的赔偿范围没有规定 ...
2021/8/2 22: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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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立法的规定但仍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笔者试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着手,并深入研究其适用范围、赔偿范围等问题,以期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总的来说,我国现行立法设立了专门条款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但是不够明确、具体,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容易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结果,因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
2021/5/26 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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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法学理论上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演变,例如,在其法律基础的问题上先后有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以及诚信原则说之提出,缔约过失的适用范围,是对该制度都适用于哪些情况的说明,是将缔约过失这一原则性的法律概念予以类型化的结果,合理确定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对于这一一般性法律原则的适用,以及进一步认识缔约过失制度的内涵与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
2021/8/26 1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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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法学理论上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演变,例如,在其法律基础的问题上先后有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以及诚信原则说之提出,缔约过失的适用范围,是对该制度都适用于哪些情况的说明,是将缔约过失这一原则性的法律概念予以类型化的结果,合理确定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对于这一一般性法律原则的适用,以及进一步认识缔约过失制度的内涵与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
2021/8/26 1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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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是赔偿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的范围、机会损失的计算方式是缔约过失责任的重点也是难点,德国法上将纯粹经济利益损失作为合同责任的保护客体,由于缔约过失责任在该国被视为合同责任,因而缔约过失责任中也对纯粹经济损失保护,有争议的是缔约过失损害赔偿是否应该包括间接损失的赔偿,而间接损失的赔偿表现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交易机会丧失的赔偿 ...
2021/8/16 2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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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其他学说而言,诚信原则说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能为缔约过失责任提供充分有力的法律依据,有利于缔约过失责任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借此推定缔结过失责任成立与否的法律依据,二、关于缔约阶段系至合同成立时还是至合同生效时止,笔者认为:缔约阶段系至合同生效时止 ...
2021/8/18 15: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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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WTO幼稚产业保护条款对于发展中国家保护本国幼稚产业十分重要,从援引该条款的实体和程序要件的分析入手,将其与其他保障条款作比较,侧重幼稚产业条款在实际操作上的问题,以探讨援引WTO幼稚产业保护条款与其他保障条款相比是否更具优越性,相对而言,幼稚产业保护条款的条件显得较为宽松,似乎援引幼稚产业保护条款更有优越之处,就此我们是否就可得出援引幼稚产业保护条款更具可行性的结论呢 ...
2021/8/28 6: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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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责任指在合同尚未正式签订之前,双方仍在协商过程中,若一方没有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做出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导致对方损失,所应当承担的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缔约过失责任在赔偿时,不仅仅应当包括信赖利益,还应该包括固有利益,这是因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倘若缔约过失责任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无疑扩大其适用范围,加重了过错方的责任,显然是不利于合同的缔结与交易目的的实现 ...
2021/8/19 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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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责任指在合同尚未正式签订之前,双方仍在协商过程中,若一方没有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做出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导致对方损失,所应当承担的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缔约过失责任在赔偿时,不仅仅应当包括信赖利益,还应该包括固有利益,这是因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倘若缔约过失责任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无疑扩大其适用范围,加重了过错方的责任,显然是不利于合同的缔结与交易目的的实现 ...
2021/8/19 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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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均为WTO协定中规定的缔约方可以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自乌拉圭回合《保障措施协定》通过以来,世界各国发起保障措施调查的数量逐年上升,2001年全球范围内保障措施调查案达53起,比2000年的26起,增加了27起[1],作为美国201钢铁保障措施引起的连锁反应之一,我国于2002年5月20日正式立案公告对部分进口钢铁产品采取保障措施调查,这是我国在加入WTO后第一次应用保障措施的贸易救济措施 ...
2021/8/28 4: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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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ibilityBelongtotheresponsibilityFirsttheobligationofthecontractLiabilityfortortValidityofthecontract,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到底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何在,一直是德国学者们争论的问题,各种学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有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四种主张,默示契约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在于当事人从事缔约行为之际,默示缔结了责任契约 ...
2021/8/17 4: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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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法律也随之不断完善,人们对法律价值的认识更为深入,(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
2021/12/3 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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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的概述,[4]杨银霞.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D].南昌:南昌大学法学院.2008.
,②杨银霞.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D].江西:南昌大学.2008. ...
2021/11/16 8: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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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当事人可能承担缔约责任,但只要缔约之际违反先合同义务,即使在合同有效成立或被变更场合也可要求当事人承担缔约责任,(二)缔约责任所保护的利益:信赖利益不是信赖合同成立有效相关的利益;法律上利益可分为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固有利益,缔约责任,与最终合同存在与否无关,所保护的利益是当事人信赖对方缔约行为产生的相关利益,发生阶段为合同生效前 ...
2021/8/13 20: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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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缔约义务的性质属于民事义务,实质上是先合同义务,但是,与之相对的观点认为,除强制承诺的义务外,民事主体负有的强制要约义务也应该属于强制缔约义务的范畴[3],这就是说,强制缔约不仅包括对缔约自由的强制,也包括对缔约内容的强制 ...
2021/8/14 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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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缔约义务的性质属于民事义务,实质上是先合同义务,但是,与之相对的观点认为,除强制承诺的义务外,民事主体负有的强制要约义务也应该属于强制缔约义务的范畴[3],这就是说,强制缔约不仅包括对缔约自由的强制,也包括对缔约内容的强制 ...
2021/8/14 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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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同义务是法定义务,合同债务主要为约定义务,核心以给付义务,”(四)、缔约过失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在缔约过程中,因一方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致使合同不能成立,“有的学者认为,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时,一般只赔偿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一般不予考虑 ...
2021/6/26 1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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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从两种责任产生依据、责任所保护的利益、责任性质、责任发生的时间、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行为形态、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范围及免(减)责事由等十个方面对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进行区别,从本质上认识这两种责任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两种具体责任,二者都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以常易混淆,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着本质的不同,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主要区别体现在: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缔结合同中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而产生的责任,缔约一方当事人违背以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通知、说明、协力、忠实、照顾等先合同义务,此时合同并未生效,即未发生合同之效力,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根据是先合同义务 ...
2021/7/4 6: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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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但笔者认为,机会利益损失应予赔偿,理由如下,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固有利益损失既含直接损失又含机会利益损失 ...
2021/8/14 2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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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民事立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概括为是指在合同正式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需要承担的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固有利益损失既含直接损失又含机会利益损失 ...
2021/8/15 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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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民事立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概括为是指在合同正式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需要承担的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固有利益损失既含直接损失又含机会利益损失 ...
2021/8/15 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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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但笔者认为,机会利益损失应予赔偿,理由如下,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固有利益损失既含直接损失又含机会利益损失 ...
2021/8/14 2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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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对其作适度扩大解释,即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的订立阶段、未生效阶段、履行阶段、变更阶段、转让阶段、解除阶段都可能存在,甲、乙对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即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在此情形下,甲又转让予丙,此时,甲、乙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而甲、丙合同成立并生效 ...
2021/8/17 1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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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对此,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对其作适度扩大解释,即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的订立阶段、未生效阶段、履行阶段、变更阶段、转让阶段、解除阶段都可能存在 ...
2021/8/19 14: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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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学说,即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和诚实信用说四种主张,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称之为缔约过失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作为,如应尽协助、告知、照顾、保护义务而不进行协助、告知、照顾、保护 ...
2021/8/19 1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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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学说,即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和诚实信用说四种主张,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称之为缔约过失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作为,如应尽协助、告知、照顾、保护义务而不进行协助、告知、照顾、保护 ...
2021/8/19 1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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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合意假借订立合同的名义,与他人进行磋商是一种欺诈行为,实属违法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现行法律存在漏洞,使得不能追究其共同责任,由此可知,合同缔约协助者故意欺诈合同另一相对人,造成被欺诈方利益损失,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在合同法的框架下,缔约协助欺诈者相对于被欺诈方属于第三人,所以第三人欺诈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超越了合同法的范围,欺诈方对被欺诈方的赔偿责任也不属于合同法范畴 ...
2021/5/8 1: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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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成立之前,合同成立并非生效,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固然要受某些合同效力的约束,但在一些情况下,合同成立却不生效,合同就失去了法律上的支持,在当事人之间也就当然不会产生合同拘束力,那么,在合同成立至生效这段时间里,假如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生效,该当事人既然不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承担不同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效力过失责任”或“合同无效责任”呢 ...
2021/8/16 1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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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因缔约过程中当事人—方或双方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时,在合同尚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下,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其它责任一样,也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情形:(1)缔约的一方必须有损害的事实,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 ...
2021/8/17 5: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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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缔约过错责任,就是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先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而缔约过错责任不是合同责任,缔约过错责任之债不是合同之债,是一种法定之债,缔约一方必须违反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合同义务,即在缔约过程中有过错,才能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
2021/8/16 18: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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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________________,帐________________</ ...
2021/6/6 16: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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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道理的法律责任,其适用空间范围是合同的订立阶段和合同的效力确定阶段,然而,从缔约过失责任这一概念产生之时起,关于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亦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问题,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传统理论多将缔约过失责任限定在缔约阶段,认为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事由也只能发生在合同的缔结阶段,也即将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空间范围限制在订立合同阶段 ...
2021/9/2 1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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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关税与贸易政策的内容同各国关税减让协议合在一起,构成一项单独协定,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经过40多年的发展,缔约方在总协定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调整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规则和程序,并形成了一个多边国际贸易体制,关贸总协定各项规定的重要作用是为了实现总协定的宗旨,即削减关税和限制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 ...
2021/8/30 1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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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有效条件下的缔约过失责任于1896年德国学者莱昂哈德提出后,对世界各国立法及学说均产生一定的影响,实践上的合同关系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发展性,而人的理性是有边界的,如果试图用事先的契约规定合同当事人将来所有合同权利义务的想法,是不科学的,事实上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根据法理,缔约人因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即使合同有效成立,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2021/8/28 23: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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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应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缔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二、缔约过失资任的理论甚础自从耶林创立缔约过失理论以来,各国学者纷纷对此理论进行研究,参考了一些学者对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界定,笔者得出自己的一些见解,认为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在缔约合同过程中因其过错违反先契约义务造成缔约相对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
2021/8/20 9: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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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国立法、学说和判例来看,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使侵权行为的责任;一部向缔约责任转移,二、对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重新界定随着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发展及其适用范围的扩大,缔约过失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有必要对这一概念重新作出界定,理由如;下:首先,从各国立法规定来看,一般只是规定过失行为发生在缔约之时,并不以合同是否有;效成立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 ...
2021/8/25 6: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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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国立法、学说和判例来看,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使侵权行为的责任;一部向缔约责任转移,二、对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重新界定随着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发展及其适用范围的扩大,缔约过失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有必要对这一概念重新作出界定,理由如;下:首先,从各国立法规定来看,一般只是规定过失行为发生在缔约之时,并不以合同是否有;效成立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 ...
2021/8/25 6: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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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以诚信原则为基础,旨在保护缔约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但却与契约自由存在内在的冲突,学者认为,人文主义是契约自由原则的价值基础,市场经济是契约自由原则根植的土壤,而代议制民主政体则是契约自由原则的政治保障,契约自由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缔约自由,即是否缔结合同的自由 ...
2021/8/22 17: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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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以诚信原则为基础,旨在保护缔约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但却与契约自由存在内在的冲突,学者认为,人文主义是契约自由原则的价值基础,市场经济是契约自由原则根植的土壤,而代议制民主政体则是契约自由原则的政治保障,契约自由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缔约自由,即是否缔结合同的自由 ...
2021/8/22 17: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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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缔约过失责任在性质上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基本区别在于,此种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第二,如果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则被告须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
2021/8/20 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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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在合同生效之前存在先前合同义务,在这段时间内,当事人违背先合同义务,即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中的过失责任制度规定,缔约过失责任区别于违背合同和侵权责任的形成因素,一、合同缔约责任与合同自由原则并不矛盾 ...
2021/9/3 17: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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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利益损失理论基础实证分析,日实施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第241条第2款、第311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合同开始谈判及类似的交易关系中的照顾对方权利、法益和利益的义务,作为缔约过失责任肇始国的德国也在立法中明确肯定了此种责任[2],关于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别,首先一个问题就是,合同的有效存在是否影响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换言之,合同有效存在后,当事人是否就不能再依缔约过失责任进行请求 ...
2021/5/5 8: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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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保险、转分保,以及保险的辅助服务(如高级顾问、保险精算、风险评估和理赔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没有缔约方可以回避消息传递或金融信息处理(包括电子传递)在金融服务贸易中的重要性,或有关与国际协定一致的重要规则,GATS给出了缔约方在服务贸易中提供国民待遇的一般规则 ...
2021/8/19 16: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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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界对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过失责任的讨论颇多,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分歧较大,2.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都是非合同责任,其请求权大小也是以造成的实际损害为前提,例如,经营场所的保护、照顾等附随义务责任,缔约双方围巾通知、协助等义务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无权代理等 ...
2021/8/15 8: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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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缔约阶段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债法理论,因此,借鉴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建立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劳动合同毕竟不同于民事合同,不能将《合同法》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规定照搬过来,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有其特殊性 ...
2021/8/28 23: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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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同时,侵权责任保护的是固有利益,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可能有侵权性违约行为、违约性侵权行为发生,产生违约责……一、前言,同时,对于因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侵权性违约行为、违约性侵权行为发生而引起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竟合时,在《合同法》第122条赋予当事人请求选择权,但对于在缔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问题,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作出规定,有待《合同法》今后进一步完善 ...
2021/8/21 1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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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构成要件诚实信用信赖利益允诺禁反言借鉴,“允诺禁反言”原则对我国合同责任制度的借鉴作用主要有 ...
2021/9/3 1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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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包含的内容:
,3.教育服务――初等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成人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6.销售服务――代理机构服务,批发贸易服务,零售服务,特约代理服务,其他销售服务 ...
2021/8/29 14: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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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缔约风险为研究对象,从项目动态发展过程进行缔约风险的识别,分析?L险背后的缔约各方职责,总结出缔约风险的分担原则,为缔约风险的有效化解提出建议,为其他学者的研究提供借鉴与参考,二、PPP养老项目缔约风险因素的识别缔约风险是从微观层面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各类合同关系发展变化进行识别归纳的风险,与项目各参与方相关,属于公私合作过程中由于两者之间合作不畅而导致的内生风险,本文以缔约风险为切入点,从项目建设的动态过程对缔约风险进行识别,并分析PPP模式中缔约相关方以及风险分担的应当服从的原则,为PPP缔约风险的管理提出建议,以期为后来学者研究提供借鉴与参考 ...
2021/6/7 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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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已为很多国家的民商法所确立,既然强调了是契约缔结之际的过失,因此,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显然不是契约义务,法律规定说的主张貌似公允,但并不现实,民法典中有关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各项规定过于分散,其适用范围又受限制,借总体类推方法,试图发现一般法律原则,实难谓妥[34] ...
2021/8/18 2: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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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已为很多国家的民商法所确立,既然强调了是契约缔结之际的过失,因此,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显然不是契约义务,法律规定说的主张貌似公允,但并不现实,民法典中有关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各项规定过于分散,其适用范围又受限制,借总体类推方法,试图发现一般法律原则,实难谓妥[34] ...
2021/8/18 2: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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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损害赔偿是缔约过失责任的唯一责任形式,在传统的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中,其外延受到了压缩,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对受损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的救济,从而恢复到缔约前的状态,(一)精神利益和人身利益的区别传统观点认为,精神利益就是人身利益 ...
2021/8/19 14: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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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它与违约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本文在分析两种责任共同点的基础上,试图从两种责任产生依据、责任所保护的利益、责任性质、责任发生的时间、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行为形态、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范围及免(减轻)责事由等十个方面对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进行区别,从本质上认识这两种责任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如上,世界各国一般都在民法典中对缔约过失责任予以规制 ...
2021/8/20 2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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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澳门的缔约前过失_德国法学的贡献立法者与法官在按良好的法理去创造法律进步的活动时,必须具备三项条件,"即,(1)所提出的规则能适用于一定的案件类型(Falltypus),c.i.c产生于合同的准备阶段,即合同谈判之时,是建立在前合同(Vorvertrag)的基础上,不建立在已缔约基础上,当然,法律规定的具有缔约前的过失原理的条款,比如无代理权的代理人责任的条款(§261澳门民法典),以及事先的客观给付不能条款(§395(1)澳门民法典)会阻止C.I.C施展的余地 ...
2021/11/5 2: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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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行复关和入世谈判已经13年,黑头发都谈成了白头发,该结束这个谈判了,1994年11月28日至12月19日,龙永图率中国代表团在日内瓦就市场准入和议定书与缔约方进行谈判,谈判未能达成协议,1995年6月3日,中国成为世贸组织观察员 ...
2021/8/28 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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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义务是指合同生效对当事人产生的遵守合同条款的义务,那么,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都应当归属于合同附随义务范畴,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先合同义务导致的责任形态,其前提是对义务的违反,而违反则需以义务存在为先导,因此,将缔约过失责任与先合同义务等同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因此,先合同义务的信赖关系,在时间范围上也是对应于始于缔约终于合同生效,在此期间违反先合同义务才承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 ...
2021/8/23 13: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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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缔约能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年龄、智力、合同的类型等,因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缔约能力是不同的,法国未成年人是无法律行为能力人,但在下列情况下具有缔约能力:(1)未成年人解除亲权后,具有与成年人同等的处理一切民事行为的能力,与之相应的,未成年人的缔约能力也有完全缔约能力、限制缔约能力和无缔约行为能力三种状态 ...
2021/8/26 2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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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各协定给予发展中成员方的优惠待遇,目前已成为WTO处理发展中成员方经济发展问题时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文系统回顾了WTO特殊与差别待遇产生发展的过程,较详细地介绍了特殊与差别待遇的主要内容及其理论基础,并深入分析了WTO发展中成员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态度的转变,以期为我国今后利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提供理论支持,WTO中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是WTO各协定给予广大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方的优惠待遇,现已成为WTO处理发展中成员经济发展问题时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
2021/8/25 5: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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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各协定给予发展中成员方的优惠待遇,目前已成为WTO处理发展中成员方经济发展问题时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文系统回顾了WTO特殊与差别待遇产生发展的过程,较详细地介绍了特殊与差别待遇的主要内容及其理论基础,并深入分析了WTO发展中成员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态度的转变,以期为我国今后利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提供理论支持,WTO中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是WTO各协定给予广大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方的优惠待遇,现已成为WTO处理发展中成员经济发展问题时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
2021/8/25 5: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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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为政府采购制度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其国货采购制度也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完善和严密的制度,从政府采购市场可以看出,政府采购是美国的创造和发明,而且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CPA)后,也仅是通过《贸易协定法》将政府采购协定的义务转换为购买国货制度的例外,而并没有全面废除《购买美国货法》等有关国货的规定,而对于GPA的缔约方,则可以通过国内立法转换,明确其不受我国国货采购制度限制即可,完全没有必要将国货采购有关制度完全废除 ...
2021/12/3 15: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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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缔约阶段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债法理论,本文以此为基点,从劳动合同的社会法属性出发,明确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并不能完全照搬民法债权中的制度,而应该在适用主体、归责原则、适用范围和赔偿范围等方面构建完善的劳动缔约过失责任体系,因此,借鉴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建立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
2021/5/12 17: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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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缔约阶段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债法理论,虽然劳动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属于兼具有公私法性质的社会法范畴调整,但鉴于劳动合同领域劳动权利救济的缺陷并参考国际劳动立法的经验,我国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确立是必要和可行的,因此,借鉴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建立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
2021/9/4 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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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建立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不同的保护理念与不同的保护模式一直并存于两大法系的不同国家之中 ...
2021/8/8 11: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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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建立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不同的保护理念与不同的保护模式一直并存于两大法系的不同国家之中 ...
2021/8/8 11: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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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得出契约不完全的必然性必须从内因、外因两个层面,多角度地对不完全契约进行分析,才能得出现实经济中契约不完全的必然性,在现代契约理论中,契约按显、隐性可分为默认契约、显性契约,按契约期限长短可分为长期契约、短期契约[1],对于契约不完全性的原因有以下代表性的解释,Segal(1999)则从环境复杂性的角度解释了造成契约不完全的原因[5] ...
2021/5/5 1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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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与它们之间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比较研究可以管窥当今世界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思考如何完善我国在双边投资保护方面的政策主张,有必要指出的是,我国与其他国家订立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也有仅将保护的投资限于协定订立后发生的投资,中西协定则规定有三项例外,比中印协定范围要广 ...
2021/5/31 7: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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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z),《法官造法成功特征》965版,3页下,这学说可把缔约失责任不混契约“积极侵害债”(vVrrgvrlzgrvrgvrlzg,简称VV或V),论澳门缔约前失_德国法学贡献</ ...
2021/8/2 2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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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义务群的整体视角出发,通过附随义务与其它概念的关联来看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些相关问题及通过义务群义务之间的关联与违约责任的衔接,期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用,本文的出发点和研究的坐标均为合同债的义务群,故有必要对债的义务群进行分析,;可见先合同义务的范围是从合同缔结到合同生效,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先合同义务所产生的第二层面上的义务,所以相应的,其适用范围也是从合同缔结到合同生效 ...
2021/8/15 2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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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义务群的整体视角出发,通过附随义务与其它概念的关联来看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些相关问题及通过义务群义务之间的关联与违约责任的衔接,期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用,本文的出发点和研究的坐标均为合同债的义务群,故有必要对债的义务群进行分析,;可见先合同义务的范围是从合同缔结到合同生效,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先合同义务所产生的第二层面上的义务,所以相应的,其适用范围也是从合同缔结到合同生效 ...
2021/8/15 2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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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范本5,公司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
2021/4/3 6: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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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2、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2020/9/27 1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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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国大陆包括澳门法学界习惯将CulpainControhendo(以下简称为c.i.c)译为缔约(上之)过失,但从其本意及德国的司法实践看均会有误解,的内涵与适用条件着眼应将缔约上之过失理解为缔约前之过失,estverbaearumteneresedvimacpotestate”) ...
2021/8/11 16: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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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国大陆包括澳门法学界习惯将CulpainControhendo(以下简称为c.i.c)译为缔约(上之)过失,但从其本意及德国的司法实践看均会有误解,的内涵与适用条件着眼应将缔约上之过失理解为缔约前之过失,estverbaearumteneresedvimacpotestate”) ...
2021/8/11 16: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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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有效型缔约上过失责任,我国学理多不予承认,(一)损害赔偿缔约上过失责任的方式,最主要者为损害赔偿责任,在合同有效型的缔约上过失中,作为救济手段,承认减价请求权的存在,也是可能的 ...
2021/8/31 3: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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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早在最初的商品交易规范中就有其萌芽,然而对其理论基础至今未有一致的见解,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德国学说判例曾经提出各种观点,归纳如下,随着有关缔约过失责任学说的发展,学者认为默示责任契约说纯属拟制,缺乏信服力,德国最高法院有鉴于此,改用类推适用的方法,以建立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 ...
2021/7/30 23: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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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早在最初的商品交易规范中就有其萌芽,然而对其理论基础至今未有一致的见解,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德国学说判例曾经提出各种观点,归纳如下,随着有关缔约过失责任学说的发展,学者认为默示责任契约说纯属拟制,缺乏信服力,德国最高法院有鉴于此,改用类推适用的方法,以建立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 ...
2021/7/30 23: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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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法院的判决,“实际承运人”定义中的“货物运输”被视为实际运输行为,即实质上的控制船舶及履行运输义务,那么,在航次租船合同下,由船东负责货物运输行为,船东为实际承运人,租船人则作为中间人,即实际承运人定义中的转委托人,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连带赔偿责任,英国采用《海牙/维斯比公约》的规定,对于承运人仅有缔约承运人的立法规定,并无实际承运人的说法 ...
2021/8/18 19: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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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法院的判决,“实际承运人”定义中的“货物运输”被视为实际运输行为,即实质上的控制船舶及履行运输义务,那么,在航次租船合同下,由船东负责货物运输行为,船东为实际承运人,租船人则作为中间人,即实际承运人定义中的转委托人,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连带赔偿责任,英国采用《海牙/维斯比公约》的规定,对于承运人仅有缔约承运人的立法规定,并无实际承运人的说法 ...
2021/8/18 19: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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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单位交易在我国,针对大气中碳排放的数量,名称多种多样,比如碳汇量、碳排放权、碳排放量、碳排放权单位,笔者在文中以碳排放权单位为碳排放交易的对象,碳排放权则是基于碳排放权单位形成的权利,以碳排放权单位为交易对象形成的机制称为碳排放权单位交易机制,碳排放权机制之国际条约追溯碳排放权单位交易市场化机制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5月9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框架公约》),以此为起点,国际社会先后达成一系列协议、计划、行动纲领 ...
2021/9/3 2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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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担保合同民事责任的性质,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其性质属于缔约过错责任,在审判实践中,主合同可能是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如果主合同是部分无效,那么有效部分仍然存在,担保合同仍对有效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
2021/8/23 13: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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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性别行动计划》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新策略08年月日《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二十四届缔约方会议波兰卡托维兹举行,《性别行动计划》将性别纳入气候变化议题99年缔约以《公约》缔约方已召开二十四届缔约方会议而且愈发关气候变化与性别平等问题,《计划》希望《公约》和《巴黎协定》实施程确保促进性别平等和女性赋权工作 ...
2021/7/26 16: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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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定(990,99,997,999年修订),保护臭氧层不致耗损所采取措施应依据有关科学知识,并顾到技术和济考虑,心采取公平地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全球排放总量预防措施,以保护臭氧层,而终目则是根据科学知识发展,顾到技术和济考虑,彻底清除种排放,,念及这些物质排放对气候可能影响,识到保护臭氧层不致耗损所采取措施应依据有关科学知识,并顾到技术和济考虑,心采取公平地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全球排放总量预防措施,以保护臭氧层,而终目则是根据科学知识发展,考虑到技术和济方面,并铭记发展国发展要,彻底消除种排放,认识到必作出特别安排,满足发展国要,包括提供额外金和取得有关技术,所金款额可以预估,且项金将提高全世界处理科学上断定臭氧消耗及其有害影响问题能力,到国和区域两级上已采取控制某些氟氯化碳排放预防措施,考虑到必须控制和削减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放替代技术研究、开发和让方面促进国际合作,特别要铭记发展国要,兹议定条款如下 ...
2021/8/25 18: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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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owen/,亲爱的孟凯帝大使:
,我荣幸地确认收到您今日的来函,其内容如下: ...
2021/8/24 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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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总理今年4月对美国的访问,在中国加入WTO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当中国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纠纷时,可以通过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使争端得到比较公正,合理的解决,较好地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第六,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外国企业的各种限制,允许其经营银行、保险、旅游、迸出口贸易、电信、商业批发、零售等业务,并给予他们以国民待遇 ...
2021/8/20 15: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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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担保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升,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如果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意见分歧较大,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民事责任加以讨论,一、无效担保合同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失去法律效力,那么主合同同各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也是无效的,对担保合同来说,既然主合同中权力人权利不合法,那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与主合同权利人之间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无效,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
2021/8/14 18: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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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是落实《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组成内容,对于中国和东盟全面的经济贸易合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争端解决协议》是实施《框架协议》的核心机制之一,它的生效进一步加强了《框架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影响,使中国与东盟间全面的经济合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争端解决协议》适用于《框架协议》下发生的争议 ...
2021/8/26 22: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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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新西兰政府率先公布了TPP文本全文,我们从条款本身来解读美国所试图建立的贸易新规则,并从中发现与WTO的关系,TPP与WTO的联系首先,TPP目前成员国只有12个,且12个国家都是WTO成员国,TPP对WTO的改进当然TPP并不是仅仅照抄WTO的相关内容,而是在WTO相关条款的基础上或多或少都做了一些改进 ...
2021/6/10 16: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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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法规知识点:格式条款和缔约过失责任格式条款◆概念: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2020/9/27 1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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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29年颁布《农业销售法》(AgriculturalMarketingAct)起,美国对农业一直奉行以价格支持为核心的补贴政策,导致农产品国内市场价格远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到二战结束时美国农产品大量过剩,具体来讲,《补贴与反补贴守则》进一步规范了国际间反补贴税应遵循的原则,区别对待出口补贴和非出口补贴,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纪律,谈判主要在美国、欧共体和凯尔斯集团(即澳大利亚、加拿大、阿根廷、巴西、智利、新西兰、哥伦比亚、斐济、匈牙利,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乌拉圭十四国)三方间展开 ...
2021/8/19 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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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是落实《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组成内容,对于中国和东盟全面的经济贸易合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作为未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该《框架协议》包括16个条款,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本架构[3].根据《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未来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内容,《争端解决协议》是实施《框架协议》的核心机制之一,它的生效进一步加强了《框架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影响,使中国与东盟间全面的经济合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
2021/9/2 1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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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是指用法律的标准评价已成立的合同,以便确认合同是否能够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效果,自然人缔约能力是指自然人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享有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缔约能力是一种具体的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人是未成年人,没有订立合同的能力,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一般都属于可撤销合同 ...
2021/8/17 19: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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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称“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在文义上似专指某种特别的“申请义务”,关于申请义务的第三个问题,即此等义务究属附随义务还是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尚待批准)的问题,可能存在争议,具体来说,以下类型的合同应属“不适于强制履行”申请义务的:其一,继续性合同,如中外合资、合作合同,多以双方信赖为合同基础,申请义务人合同生效前的拒绝申请足可表明信赖基础丧失 ...
2021/4/30 17: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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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限制和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无限制的最惠国待遇指对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不加以任何限制,不仅适用于商品进出口征收的关税及手续、方法,也适用于移民、投资、商标、专利等各个方面,(四)互惠的与非互惠的最惠国待遇互惠的最惠国待遇指缔约双方给予的最惠国待遇是相互的、同样的,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挑战虽然WTO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是无条件的,但是它还有大量的适用例外,这些例外几乎分布在所有附件及条款中 ...
2021/7/25 17: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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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缔约由此应运而生,其产生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从强制缔约的产生背景入手,对强制缔约进行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契约自由作为私法自治的核心内容,强调契约拘束力的根源在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或意愿,强制缔约产生的社会基础合同本质上是市场交易的产物,是交换关系的法律表现,他必然是随着社会生产和经济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
2021/8/12 1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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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认为,预约合同成立后,谈判双方在预约合同缔结后,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订立本约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本约义务的,守约方可以请求履行,法院可以要求双方订立本约合同,违约方不作出订立本约的意思表示的,自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就视为当事人已经作出了订立本约的意思表示,视为本约说认为如果一个预约合同实际上具备了本约合同的主要内容,即使再订立本约合同,这些合同内容也无需再行商定,则此时本约合同已经无需再行订立,应当将该预约直接视为本约,谈判双方当事人既然通过预约合同约定了订立本约合同的期限,则预约合同的效力就不可能长久存续,否则,没有效力期间,预约制度将形同虚设 ...
2021/8/15 20: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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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格式条款是预由当事人一方为之确定,他方当事人惟得依其既定内容,为加入之契约,格式条款,又称附合契约、定型化契约条款、一般交易条款或普通条款,由此,格式条款得到广泛应用 ...
2021/8/17 0: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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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构建私法中断契约磋商责任制度,显得尤为迫切,作文/zuowen/,因此,我国通说把中断契约磋商责任以缔约过失责任之一对待 ...
2021/8/19 13: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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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进出口产品或其支付转账、或影响其销售、分销、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其他用途的要求、限制或禁止,然而,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UnderstandingonRulesand:ProceduresGoverningtheSettlementofDisputes,简称DSU)中关于专家组的一些规定却无助于争端解决程序透明度的提高,既然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性是诉讼,它的程序就会备受关注,与之利益相关的社会各界,如贸易商、各行业产业、劳工界、消费者群体乃至非政府组织(NGOs)等,均要求提高WTO争端解决的透明度、尽可能容易地获取有关信息以增强公众的信心 ...
2021/8/27 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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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要求各成员国实施的有关贸易的政策、法令及各成员国间签订的影响国际贸易的现行协定,都必须公布,使之具有透明度,使企业和个人都容易了解到,1964年3月,缔约方通过了两个“关于贸易信息和贸易促进咨询服务的报告”和“在贸易信息和贸易促进领域进行合作的建议”,提议缔约方立即向秘书处提交法律、条例、决定、指令、有关协议,此外,GATT在以下条款及实施的过程中,也对通知提出了要求:关税、数量限制和其他影响贸易的措施、磋商和争端解决、其他机构安排和最后条款、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及区域安排、贸易与发展 ...
2021/9/4 9: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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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日期、申请、商标册日期、册,C、以国受理商标申请基础申请商标国际册只能指定纯属《议定》缔约方,E、申请国际册商标图样必须与国申请册商标图样完全相 ...
2021/7/4 7: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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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进行研究,提高对它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我国在成为WTO成员后履行WTO成员的义务,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将大有裨益,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议机构贸易政策审议机构(TPRB)负责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审议 ...
2021/5/21 5: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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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文,注册地址:
,: ...
2021/3/31 14: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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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又称无差别待遇原则,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深远而重要的影响,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我国深入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需要,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世贸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 ...
2021/8/17 2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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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又称无差别待遇原则,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深远而重要的影响,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我国深入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需要,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世贸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 ...
2021/8/17 2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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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利益关系下,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形成了一系列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谈判的法律基础和阶段性成果,(二)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谈判的阶段性成果林业碳汇谈判是气候变化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历届缔约方大会达成了多个与林业碳汇相关的决定、报告和指南,①它们构成了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主体,截至目前谈判达成了三类阶段性成果,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经过多年的谈判,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推动了这一领域的国际法发展和各国实践,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完善 ...
2021/9/10 12: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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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和便捷性的特点,应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的当事人,与传统合同一样,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在缔约时不仅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3]然而,在电子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当事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确认具有相当的难度 ...
2021/8/21 1: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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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和便捷性的特点,应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的当事人,与传统合同一样,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在缔约时不仅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3]然而,在电子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当事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确认具有相当的难度 ...
2021/8/21 1: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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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WTO《政府采购协议》1994年4月经缔约方签字通过后,于19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政府采购协议》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序言和24个条款,第二部分为《政府采购协议》的附录②,各缔约方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时应提供一份采购实体清单,列入《政府采购协议》附件 ...
2021/9/4 1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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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WTO《政府采购协议》1994年4月经缔约方签字通过后,于19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政府采购协议》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序言和24个条款,第二部分为《政府采购协议》的附录②,各缔约方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时应提供一份采购实体清单,列入《政府采购协议》附件 ...
2021/9/4 1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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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世界上采用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的国家基本都给予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对于法定撤销权行使是因为受赠人实施了严重危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行为,受赠人内心已不具有获得赠与物的期待可能性了,作为惩罚,赠与人撤销赠与,不禁要问,在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和穷困抗辩权的时候,受赠人并无过错,具有期待可能性,有时还做了后续准备,此时撤销必然侵犯受赠人的信赖利益,这种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
2021/8/14 2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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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预约合同违约责任前提是由于预约合同的存在,当事人违反了其根据预约合同应当履行的义务,因此,这是一种合同责任,此外,预约合同既然是独立的合同,受《合同法》的规范,则预约合同在违约责任承担方面也应当和其他合同相同,其中,当然包括强制履行,解除预约合同也是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一方违约时,他方可以通过解除预约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2021/8/22 16: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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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森普拉能公司撤销案涉及双边投协定裁条款、裁执行临止、对撤销程序当事方提出证据可采性进行裁权力归属等问题其有关双边投协定裁条款是这些问题核心问题,二、裁条款发展基美式双边投协定考察,实际上不仅森普拉能公司案仲裁庭认定《美国阿根廷双边投协定》条不是裁条款系列涉及《美国阿根廷双边投协定》条阿根廷危机案仲裁庭都拒绝承认《美国阿根廷双边投协定》条是裁条款 ...
2021/9/22 19: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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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使用是首要可预防死因,0年世界无烟日将使策者和公众懂得烟草业进行干扰手法,3条实施准则明建议缔约方“提高对……烟草业对缔约方烟草控制政策干扰认识” ...
2021/8/21 19: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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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供应者原则的起源与发展在关税谈判模式中,产品对产品谈判模式,即一对一的特定对象之间进行的关税谈判,是关税谈判的初级和传统方式,在GATT早期的前五轮谈判中,将主要供应者原则作为唯一的关税谈判模式,而在GATT后几轮谈判以及WTO的谈判中,它都有极强的生命力和惯性,然而,在实践中,美国却选择混合式谈判法,即公式谈判结合大量的例外清单双边谈判,因此,大量产品的关税谈判依旧在主要供应国之间进行 ...
2021/8/31 2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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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交易行为中,行为主体即主动交易一方的身份一定是商事主体,是从事商业交易行为的人,强制交易行为的侵权责任主要是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确定强制交易行为所直接引起的损害后果,以此为依据,确定赔偿责任的范围 ...
2021/8/16 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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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交易行为中,行为主体即主动交易一方的身份一定是商事主体,是从事商业交易行为的人,强制交易行为的侵权责任主要是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确定强制交易行为所直接引起的损害后果,以此为依据,确定赔偿责任的范围 ...
2021/8/16 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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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责任的定义及体系在大陆法系,合同责任通常被称为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此构建的合同责任体系为:将合同义务不履行划分为各种违约形态,以违约形态为中心,为不同的违约形态设定不同的合同责任,因此,笔者认为,缔约责任就是指在合同未生效的缔约阶段,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基于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
2021/8/22 18: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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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和差别待遇,发展中国家,WTO,有的学者指出,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是判断整个世界贸易组织体制是否公平的标志性问题,决定着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走向,对发展中国家意义十分重大,在乌拉圭回合(1986—1995年)中,发展中国家进一步融入多边贸易体制,共有76个发展中国家参与了多边谈判 ...
2021/5/4 13: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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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宜适用合同准据法,一、国际私法关于当事人缔约能力法律适用的传统理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样其订立的合同才可能有效,有关当事人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国际私法理论中存在以下几种做法:1.属人法属人法是解决当事人缔约能力法律冲突的基本准则 ...
2021/8/16 6: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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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宜适用合同准据法,一、国际私法关于当事人缔约能力法律适用的传统理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样其订立的合同才可能有效,有关当事人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国际私法理论中存在以下几种做法:1.属人法属人法是解决当事人缔约能力法律冲突的基本准则 ...
2021/8/16 6: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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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缔约利益、利益复位、侵权、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笔者不采“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的表达方式,而是采“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的提法,以更加突出第三人侵害的对象是“缔约利益”,关于利益的概念,有“好处论”、“对象论”、“满足论”、“需要论”、“关系论”等多种观点 ...
2021/8/20 5: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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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作为特殊合同的劳动合同制度中可否引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就成为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重要议题,二、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的引入探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的引入.必然涉及其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问题,基于上述理由,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的引人,应当是水到渠成,具有可行性的 ...
2021/8/18 18: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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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八、九条规定了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5种情形,即出卖人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后,买受人还可以同时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一、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1.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仅限于该5种情形,其他违约或欺诈行为均不得适用,二、惩罚性赔偿之外的损失赔偿惩罚性赔偿与其他损失的赔偿是可以并存的,并不能因承担了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免除开发商的其他赔偿责任 ...
2021/9/8 4: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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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控产品贸易问题源出于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7条的规定,WTO成员对专控产品的通知义务还有一项,即“应于经营该产品大宗贸易的另一缔约方请求时,将最近有代表性时期该产品的进口加码,若做不到时则为转售价,通告缔约方全体”即成员有对专控产品的贸易(价格)信息予以通知的义务,这项原则要求实施国家专控产品贸易时,对非专控贸易以非歧视待遇 ...
2021/8/29 23: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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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包括六个部分共30条,分别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附则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释,此司法解释有如下主要特点:一、扩大解释合同形式合同效力从宽认定对合同的形式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不作限制、从宽认定,合同形式在书面、口头之外的其他形式“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的意愿”的,即双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确实有订立合同的意愿,合同即成立 ...
2021/8/14 9: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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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容准),年月日订立,年月日订立 ...
2021/9/4 19: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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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财政部还制定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从采购国货的反面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进行审核管理,从而贯彻了《政府采购法》强制采购国货的精神,将采购进口产品作为国货采购的例外进行管理和控制,由于谈判还未结束,在我国签署该协议之前,我国没有义务开放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而且,即使我国签署GPA相关协议,开放也仅对协议的缔约方有效,对其他非缔约方仍然是不开放的,因此,根据学术界公认的国货标准的研究成果,参照发达国家已有的国货标准,尽快制定我国的国货标准,已迫在眉睫 ...
2021/6/7 8: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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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能力即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法律资格,精神缺陷一般包括精神病人、酗酒者、吸烟者等精神障碍者,其缔约能力在各国立法上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着差异,对其进行比较研究,对完善我国合同立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对方知道其是与精神上无缔约能力的人缔结合同,或者利用精神上无缔约能力的缺陷使合同交易成为一种不公平的交易,法院就不要求完全恢复原状 ...
2021/8/16 2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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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倘若没有职业自由,就没有自由的劳动市场,licencier)就是职业自由权的内容之一,(一)法律规定法国***所塑造的自由法律体制,集中体现在1804年所颁布的《民法典》中 ...
2021/8/16 1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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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倘若没有职业自由,就没有自由的劳动市场,licencier)就是职业自由权的内容之一,(一)法律规定法国***所塑造的自由法律体制,集中体现在1804年所颁布的《民法典》中 ...
2021/8/16 1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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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金融服务投资争端因其行业的敏感性往往仅诉诸于国家间的解决程序,而TPP却将改进后的投资仲裁机制引入到金融服务投资领域,不仅带来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变革,还对缔约国国内金融监管制度提出挑战,TPP金融服务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概览TPP金融服务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TPP第十一章“金融服务”为基础,同时部分吸收了第九章“投资”和第二十八章“争端解决”中的内容,TPP金融服务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局限性(一)TPP“审慎例外”条款适用范围有限“审慎过滤器”运行的最基本前提是“审慎例外”条款的存在,然而TPP“审慎例外”本身就存在适用范围方面的问题 ...
2021/7/25 8: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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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责任共包括六种具体的形式,有实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加害给付责任、合同无效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后契约责任,本文主要对合同责任的缔约过失责任,违约金、合同的法定解除,这三种有特殊性的合同责任形式,阐述了我国新《合同法》中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阶段,它通常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因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因其与合同有关,所以它与合同责任之间的关系比较亲密 ...
2021/8/22 5: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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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我们在全球贸易投资规则迅速重构背景下,必须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否则,可能受损于贸易转移效应并日益边缘化,这些附件,主要列举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四项实质性义务不符的措施,同时,日本现有不符措施一般针对四项原则和规则提出保留,即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高管国籍要求、禁止业绩要求思想汇报 ...
2021/8/20 8: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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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我们在全球贸易投资规则迅速重构背景下,必须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否则,可能受损于贸易转移效应并日益边缘化,这些附件,主要列举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四项实质性义务不符的措施,同时,日本现有不符措施一般针对四项原则和规则提出保留,即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高管国籍要求、禁止业绩要求思想汇报 ...
2021/8/20 8: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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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1997年12月13日,代表全球95%的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服务量的70个世贸组织成员国达成了在WTO谈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因此,包括GATS、《GATS的金融服务附录》、《有关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书协议》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在内的所有有关金融服务的协议对我国均不具法律上的效力,对于《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来说,我国虽未参加该条约的谈判,但我国也应不妨碍其执行,并遵守其中的国际习惯法 ...
2021/9/8 8: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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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GATT包括东京回合上达成《关于通知、磋商、解决争议与监督的谅解》对争议解决程序等多年经验,于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简称DSU)成为WTO争端解决制度的核心内容,磋商程序是争端解决程序的最开始必须经过程序,也是最基本的争端解决程序,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案,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国际私法的范畴,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准司法性也为争端解决和合法性和正当性提供了依据 ...
2021/6/2 8: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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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敏感性方面的考虑,国际贸易和投资协定一般将金融服务投资争端交由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以此确保东道国的金融监管主权得到充分的尊重,TPP金融服务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TPP第十一章“金融服务”为基础,同时部分吸收了第九章“投资”和第二十八章“争端解决”中的内容,三、TPP金融服务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
2021/9/10 2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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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是指要约人从发出要约时始到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止这段时间;,第三人以破坏双方缔约为目的;,侵害受要约人承诺权的行为,总之;,在这一阶段中;,无论在表面上;,缔约双方是否缔结合同;,受要约人都由于第三人的侵害丧失了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遭受了财产上的不利益,由于承诺生效就意味着合同成立;,因此;,在英美法系中;,侵害已经发出的承诺;,并不属于侵害合同缔结的问题;,而是侵害合同债权 ...
2021/8/22 19: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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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是指要约人从发出要约时始到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止这段时间;,第三人以破坏双方缔约为目的;,侵害受要约人承诺权的行为,总之;,在这一阶段中;,无论在表面上;,缔约双方是否缔结合同;,受要约人都由于第三人的侵害丧失了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遭受了财产上的不利益,由于承诺生效就意味着合同成立;,因此;,在英美法系中;,侵害已经发出的承诺;,并不属于侵害合同缔结的问题;,而是侵害合同债权 ...
2021/8/22 19: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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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经济主权:国家在与其他国家交往中,自主地行动不受任何国家的指使、干涉和控制,国际投资作为生产资本国际流动的重要形式,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动力,在现实的国际关系中,国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自主行动,维护本国国家利益,取决于该国的实际权力,即实效主权 ...
2021/9/3 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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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约定金合同成立,但因一方未交付定金,定金合同未生效,(4)立约定金合同成立,但因一方未交付定金,定金合同未生效,根据上述规定,立约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而非诺成合同,从交付立约定金开始生效 ...
2021/6/3 15: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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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自由化原则,通过缔约方不断进行服务贸易多边谈判,逐步取消和减少国际服务贸易中的障碍,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此外,GATS还包括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的原则、公共秩序优越权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对服务业进行管理的原则、资格承认的原则、国际支付和转移的原则、为特殊服务行业制定特别规则的原则等,加入WTO后,无论是贸易服务总协定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还是相关附件和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规定的基本内容,都将逐步在我国使用,我国借鉴WTO成员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经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健康运行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
2021/8/31 22: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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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自由化原则,通过缔约方不断进行服务贸易多边谈判,逐步取消和减少国际服务贸易中的障碍,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三是商业存在,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它与金融业的对外投资紧密联系,便于金融服务者在消费现场及时、有效地提供金融服务,提高当地金融市场的参与度,由于一成员方的金融发展水平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各成员方在金融领域中发展具有不平衡性,使该领域内的贸易自由化规范更加谨慎 ...
2021/8/31 4: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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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mentonTradeSer—vice,GATS)是WTO于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服务贸易法典,它适用于所有成员的基本义务规定,同时还包括作为该协定各服务部门特定问题的附件和具体承诺,由于一成员方的金融发展水平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各成员方在金融领域中发展具有不平衡性,使该领域内的贸易自由化规范更加谨慎,加入WTO后,无论是贸易服务总协定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还是相关附件和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规定的基本内容,都将逐步在我国使用,我国借鉴WTO成员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经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健康运行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
2021/9/3 7: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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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自由化原则,通过缔约方不断进行服务贸易多边谈判,逐步取消和减少国际服务贸易中的障碍,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此外,GATS还包括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的原则、公共秩序优越权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对服务业进行管理的原则、资格承认的原则、国际支付和转移的原则、为特殊服务行业制定特别规则的原则等,加入WTO后,无论是贸易服务总协定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还是相关附件和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规定的基本内容,都将逐步在我国使用,我国借鉴WTO成员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经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健康运行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
2021/8/31 22: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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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mentonTradeSer—vice,GATS)是WTO于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服务贸易法典,它适用于所有成员的基本义务规定,同时还包括作为该协定各服务部门特定问题的附件和具体承诺,由于一成员方的金融发展水平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各成员方在金融领域中发展具有不平衡性,使该领域内的贸易自由化规范更加谨慎,加入WTO后,无论是贸易服务总协定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还是相关附件和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规定的基本内容,都将逐步在我国使用,我国借鉴WTO成员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经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健康运行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
2021/9/3 7: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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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到商场购物,从开始进入商场到购买到中意的商品离开商场,整个过程,从法律的角度看,是一个缔结合同并即时履行合同的过程,交款方式又因超市收银台布局的不同而有不同,有一种超市是顾客先自由选择,选完后到设在商场内的收银台交款,然后才拿到所购的商品,并可以继续购物从而在商场里继续逗留,于第二种情形,顾客只要在商场内,不论如何挑选,如果不到出口的收银台交款,就只是潜在的顾客 ...
2021/8/21 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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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到商场购物,从开始进入商场到购买到中意的商品离开商场,整个过程,从法律的角度看,是一个缔结合同并即时履行合同的过程,交款方式又因超市收银台布局的不同而有不同,有一种超市是顾客先自由选择,选完后到设在商场内的收银台交款,然后才拿到所购的商品,并可以继续购物从而在商场里继续逗留,于第二种情形,顾客只要在商场内,不论如何挑选,如果不到出口的收银台交款,就只是潜在的顾客 ...
2021/8/21 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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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务契约是企业的中枢神经,是企业利益关系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企业治理就是财务契约的治理,其中财务契约的缔约人是财务契约的主体,也是财务契约的首要要素,没有缔约人也就不可能有财务契约,财务契约的缔约人、财务契约的缔约对象和财务契约的缔约目标既是财务契约系统的构成要素,也是财务契约系统的子系统 ...
2021/9/5 2: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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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贸易措施保护环境是近年来国际贸易法和国际环境法领域里的一个新问题,第二节讨论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指出环境与贸易的关系包括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对贸易的影响两个方面,按照环境贸易措施的法律根据,环境贸易措施可以分为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和多边环境贸易措施 ...
2021/8/21 18: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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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贸易措施保护环境是近年来国际贸易法和国际环境法领域里的一个新问题,第二节讨论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指出环境与贸易的关系包括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对贸易的影响两个方面,按照环境贸易措施的法律根据,环境贸易措施可以分为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和多边环境贸易措施 ...
2021/8/21 18: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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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体现了如下特征,但是,如果一方既有主给付义务,又有附随义务,在其履行主给付义务而未履行附随义务,且该附随义务与合同目的的实现没有直接关联的情况下,相对方没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附随义务之附随并不意味着附属,而是要弥补当事人约定义务乃至法律明确规定义务之不足,因此,附随义务具有法律义务的性质 ...
2021/7/5 5: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