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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行贿犯罪的行为特征,对于正确认识行贿罪的社会危害性,准确认定和处罚行贿犯罪,以及完善我国行贿罪的刑事立法,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因此,就一般而言,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行贿是受贿之源,打击行贿犯罪,尤其应注意发现和打击行业性行贿犯罪 ...
2021/8/24 17: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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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立法者并没有将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要件修改为“为谋取利益”,这样一来,受贿罪定罪量刑主要以数额为标准改变为数额加情节,数额与情节并重,但司法实践中,行贿罪定罪量刑主要考虑数额,然后再考虑情节以及后果,原则上以1万元为定罪(数额较大)起点 ...
2021/7/16 4: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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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行贿问题探析,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刑法的经济分析的视角是刑法成本与刑法效益、犯罪成本与犯罪效益之间的对比关系,于是增加罚金刑无疑提高了犯罪成本,给行贿人从心里程度上有很大程度的威慑力,1.行贿犯罪的经济分析模式: ...
2021/5/13 1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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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具体表现在对行贿行为的追究方面,被检察机关起诉的行贿案件数量少,涉案人员少,涉案金额小,与相关的受贿案起诉情况不成比例,且起诉后所判的刑罚很轻,只有严惩行贿,使行贿成为高风险的行为,才能遏制腐败犯罪的蔓延 ...
2021/8/21 2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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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具体表现在对行贿行为的追究方面,被检察机关起诉的行贿案件数量少,涉案人员少,涉案金额小,与相关的受贿案起诉情况不成比例,且起诉后所判的刑罚很轻,只有严惩行贿,使行贿成为高风险的行为,才能遏制腐败犯罪的蔓延 ...
2021/8/21 2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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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罪本身就是一个隐蔽性极强的犯罪,这样受贿者会更加有恃无恐,一般情况下,行贿行为是一种主动行为,受贿是由先前行贿行为引起的一种被动行为,长期的司法实践情况表明,在行贿与受贿这一对对合性犯罪中,行贿犯罪对受贿犯罪的作用不可低估,在不少情况下,行贿往往起着始作俑的作用,对多类行贿犯罪增设了罚金刑 ...
2021/8/13 21: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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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的惩治水平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而行贿罪的治理水平属于“瓶颈”因素,决定着贿赂犯罪惩治工作的总体成效,由于绝大多数的人行贿是出于贪利动机,因而“使行贿人在经济上得不偿失,便可有效抑制其贪财图利的动机”,关于“关键作用”的理解,因为该限定语涉及到行贿人的减轻和免除处罚,笔者认为对其应当从严解释 ...
2021/8/20 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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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的惩治水平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而行贿罪的治理水平属于“瓶颈”因素,决定着贿赂犯罪惩治工作的总体成效,由于绝大多数的人行贿是出于贪利动机,因而“使行贿人在经济上得不偿失,便可有效抑制其贪财图利的动机”,关于“关键作用”的理解,因为该限定语涉及到行贿人的减轻和免除处罚,笔者认为对其应当从严解释 ...
2021/8/20 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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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理论界关于违法所得的研究不多,至于行贿违法所得方面研究的更少,至于国外,关于行贿罪的研究较我国更加丰富,其行贿罪立案标准范围比我国更加宽泛,也未对行贿罪和受贿罪的处罚进行明显区分,在主观要件也无相应的限制,该部分针对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对行贿违法所得认定难和滥追缴的问题,从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出发,对行贿违法所得尝试做出合理的界定及分析行贿违法所得的特征,从而进一步了解行贿违法所得本质 ...
2021/8/13 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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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在惩治贿赂犯罪时,在严惩受贿罪的同时,更要加大对行贿罪的打击,特别是对主动行贿的惩处力度,不仅治标而且治本,只有行贿受贿并举,双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贿赂犯罪,行贿与受贿,两者是一种因果关系,即只要存在行贿,必然有受贿行为的发生,可见行贿行为是受贿行为的直接原因 ...
2021/5/11 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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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不力导致了行贿的公开化,行贿的公开化又对受贿犯罪的猖獗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惩治行贿犯罪中,应该着重打击的是“恶意”行贿犯罪,唯其如此,才能堵住行贿犯罪的一个重要“源头”,”但此规定仍显模糊,以致产生许多漏洞,使行贿者钻法律的空子,巧立名目,寻找借口,变不正当利益为“正当”利益,明目张胆大肆行贿,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
2021/5/7 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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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不力导致了行贿的公开化,行贿的公开化又对受贿犯罪的猖獗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惩治行贿犯罪中,应该着重打击的是“恶意”行贿犯罪,唯其如此,才能堵住行贿犯罪的一个重要“源头”,”但此规定仍显模糊,以致产生许多漏洞,使行贿者钻法律的空子,巧立名目,寻找借口,变不正当利益为“正当”利益,明目张胆大肆行贿,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
2021/8/19 1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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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不力导致了行贿的公开化,行贿的公开化又对受贿犯罪的猖獗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惩治行贿犯罪中,应该着重打击的是“恶意”行贿犯罪,唯其如此,才能堵住行贿犯罪的一个重要“源头”,”但此规定仍显模糊,以致产生许多漏洞,使行贿者钻法律的空子,巧立名目,寻找借口,变不正当利益为“正当”利益,明目张胆大肆行贿,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
2021/8/19 1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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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行贿罪的处罚力度,从立法上完善了对行贿罪的处罚规范,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行贿罪的贿赂范围只局限于财物,即只有用钱财或者钱财的等价物来行贿才能构成行贿罪,行贿罪的行为人可以通过与行贿对象有密切关系的人来进行犯罪,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的妻子、儿女等等 ...
2021/8/5 5: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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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行贿罪的处罚力度,从立法上完善了对行贿罪的处罚规范,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行贿罪的贿赂范围只局限于财物,即只有用钱财或者钱财的等价物来行贿才能构成行贿罪,行贿罪的行为人可以通过与行贿对象有密切关系的人来进行犯罪,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的妻子、儿女等等 ...
2021/8/5 5: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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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是反腐败工作的重心,但从直接因果关系的角度而言,受贿来源于行贿,加大对行贿罪的惩处力度,也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受贿罪的发生,助力反腐败斗争之有效开展,但从行贿犯罪自身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来看,我们还应继续深入探讨加大行贿罪惩处力度这一问题,以满足预防职务犯罪之需要,2.加大行贿犯罪惩处力度有利于受贿犯罪人认罪服法,警示、预防潜在行、受贿犯罪行为的发生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有行贿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但在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下,才是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
2021/8/17 20: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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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行贿是产生受贿的直接根源,是滋生腐败的温床”[10].所以,重受贿轻行贿就犹如:我们暂且把受贿者比作一只猫,一方面,我们重受贿,我们拿着枪对猫说:不能吃行贿者送到你面前的鱼,否则是就会掉脑袋,而另一方面,我们又轻行贿,对行贿采取宽宥政策,因而就放纵了行贿人把大量的鱼放在猫的面前,因此,要根除贿赂罪,就必须加大对行贿者的惩罚,受贿行贿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不是现在的重受贿轻行贿,首先,从行贿罪的主观方面来讲,主观恶性大,行贿者的犯罪意图很明确,就是获得经济利益或达到某种目的,表面上,行贿人行贿,将自己的财物送给别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事实上行贿人送的是一种投资,企图赚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
2021/8/29 1: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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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行贿是产生受贿的直接根源,是滋生腐败的温床”[10].所以,重受贿轻行贿就犹如:我们暂且把受贿者比作一只猫,一方面,我们重受贿,我们拿着枪对猫说:不能吃行贿者送到你面前的鱼,否则是就会掉脑袋,而另一方面,我们又轻行贿,对行贿采取宽宥政策,因而就放纵了行贿人把大量的鱼放在猫的面前,因此,要根除贿赂罪,就必须加大对行贿者的惩罚,受贿行贿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不是现在的重受贿轻行贿,首先,从行贿罪的主观方面来讲,主观恶性大,行贿者的犯罪意图很明确,就是获得经济利益或达到某种目的,表面上,行贿人行贿,将自己的财物送给别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事实上行贿人送的是一种投资,企图赚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
2021/8/29 1: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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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要继续加强对重地区、重领域、重岗位监管从头上防止腐败,司法实践量行贿人不被处罚问题影响恶劣危害很,这样既可以和受贿犯罪界定保持基致也有利侦机关加对行贿犯罪处力及进行政策攻心 ...
2021/8/24 17: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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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古就有讳名传统,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尤其是如今,有人很会“哭”:“别人都送,我不敢不送呀!”或者“我可不是为自己,是为了公家呀!”可怜巴巴的,好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咱们的猫可不是“机器猫”,期待其“不下水”谈何容易?某县委书记不是就发出“诱惑实在太多,难以应付”的感慨吗?一个巴掌拍不响,要下决心治乱,就得双拳出击 ...
2021/8/2 1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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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行贿罪概念认为,行贿罪是与受贿罪相对的一个范畴,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1],行贿的成因,为对行贿轻刑罚化提供了事实上的依据,从司法实践上来看,行贿者多得到了缓刑或减刑,而将行贿轻刑罚化对打击贪腐受贿是极为有效的 ...
2021/8/16 1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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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关于惩治腐败犯罪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当今社会新经济新形式下,行贿方和受贿方不能简简单单的割裂开来,行贿与受贿是一条藤上的两颗毒瓜,是腐败的孪生兄弟,一、我国法律对行贿罪、受贿罪的法律规定以及普遍观点,因此,研究如何在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处的力度,对遏制受贿犯罪势头具有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
2021/7/25 1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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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关于惩治腐败犯罪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当今社会新经济新形式下,行贿方和受贿方不能简简单单的割裂开来,行贿与受贿是一条藤上的两颗毒瓜,是腐败的孪生兄弟,一、我国法律对行贿罪、受贿罪的法律规定以及普遍观点,因此,研究如何在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处的力度,对遏制受贿犯罪势头具有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
2021/7/26 1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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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关于惩治腐败犯罪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当今社会新经济新形式下,行贿方和受贿方不能简简单单的割裂开来,行贿与受贿是一条藤上的两颗毒瓜,是腐败的孪生兄弟,一、我国法律对行贿罪、受贿罪的法律规定以及普遍观点,因此,研究如何在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处的力度,对遏制受贿犯罪势头具有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
2021/7/25 1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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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关于惩治腐败犯罪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当今社会新经济新形式下,行贿方和受贿方不能简简单单的割裂开来,行贿与受贿是一条藤上的两颗毒瓜,是腐败的孪生兄弟,一、我国法律对行贿罪、受贿罪的法律规定以及普遍观点,因此,研究如何在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处的力度,对遏制受贿犯罪势头具有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
2021/7/26 1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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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8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我国对行贿犯罪立法从严司法从宽的悖论更加凸显,从《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犯罪的新动向可以看出,我国惩治行贿犯罪的立法是从严的,但与此相悖的是,我国关于行贿犯罪的司法一直朝着宽宥的方向发展,刑法理论上的立法因果论认为:行贿和受贿是一种对合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先行行为,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行贿是因,受贿是果,从源头治理腐败,必须坚决打击行贿犯罪 ...
2021/8/23 19: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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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行贿泛滥,除了交易不透明、规则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客观原因外,对行贿犯罪量刑偏轻,经济制裁偏软,甚至没有制裁,导致行贿犯罪成本过低亦是重要原因,一、通过行贿签订合同何以可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曾庆云:论行贿犯罪所获合同利益的不正当性及其处置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行贿诱使代表人、代理人的利益、意志与合同主体的利益、意志发生偏离在合同领域,法人是主要的合同主体,作为法律拟制主体,需要通过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出面与对方谈判协商、签订合同 ...
2021/8/31 15: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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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心得体会“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必备构罪要件也是认定行贿罪关键,这是司法释次对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作出界定是认定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法律依据,二、关”谋取不正当利益“几认识根据”两高“《通知》二条规定正确把握”谋取不正当利益“我认要考虑以下几问题 ...
2021/11/28 6: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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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宁波市检察院获悉,宁波市行贿人资料库的人数已达200多人,情节严重恶劣、被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人,将成为检察机关打击的重点对象,据了解,全市性的行贿人资料库已经于2003年6月建成,到目前为止,库内行贿人数已增至200多人,主要为建筑、医药等领域有行贿记录的行贿人,入选黑名单者将收到检察机关的书面通知,也可以申诉复议或听证 ...
2021/9/2 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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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宁波市检察院获悉,宁波市行贿人资料库的人数已达200多人,情节严重恶劣、被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人,将成为检察机关打击的重点对象,据了解,全市性的行贿人资料库已经于2003年6月建成,到目前为止,库内行贿人数已增至200多人,主要为建筑、医药等领域有行贿记录的行贿人,入选黑名单者将收到检察机关的书面通知,也可以申诉复议或听证 ...
2021/9/2 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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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法律经济学是一门从法与经济学互动的视角研究现实法律问题的重要学科,国家之所以在刑法中确立行贿罪这一罪名,不但因为行贿罪有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更是因为行贿,因为,一方面,单纯的行贿行为发案率较低,行贿的定罪率更低,这就放纵了行贿者的犯罪预期,助长了行贿者的行贿行为,其结果必然是贿赂犯罪日益猖獗和泛滥 ...
2021/5/13 1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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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如果是确定的利益,即使行为人给了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该利益也不能认定为不正当利益,应视为正当利益,四、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2021/7/9 6: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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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一门艺术,行贿也十分讲究语言艺术,辈份比受贿者低,就尊称“大爷”、“二老爹”或“表舅”、“表叔”,在行贿者口中,上万元只能“喝杯茶”,几万元只能“吃顿饭” ...
2021/8/18 17: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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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刑法39条、款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工作人员以财物是行贿罪,四、行贿案与单位行贿案区别我们般所说行贿主要是指然人行贿案,五、行贿多次能否作定罪情节两高《关办理受贿犯罪要案要严肃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通知》3条款规定行贿数额巨、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属严重行贿犯罪行我们理这里多次是指多次向人行贿因多次向不人行贿条还有规定 ...
2021/7/23 2: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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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历史沿革,笔者认法律标准说将“不正当利益”局限“非法利益”使“不正当利益”围缩,三、“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存废我见 ...
2021/8/25 22: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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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回扣、手续费的行为,显而易见,在办理行贿案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犯罪的必备要件,也是区分行贿犯罪与非罪的显著标志,不可缺少,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在未被索贿的情况下,“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犯罪的主观要件,即使行为人最终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只要其主观上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而客观上又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即构成行贿罪 ...
2021/8/27 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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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我国正式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是我国《刑法》对贿赂犯罪的规定无论是在罪名上,还是在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上,都与其存在一定的出入,因此,我国刑法中行贿罪的对象是对《公约》规定的限制与缩小,为了有效打击、遏制贿赂犯罪,有必要根据《公约》的要求,将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扩大至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可以采用单行刑法或是刑法修正案的方式进行补充规定,在打击腐败犯罪的过程中应该纠正重贪污轻行贿的现状,调整我国行贿犯罪立法,通过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程度,达到有效预防、控制贿赂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
2021/6/28 9: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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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主要是指相关人员向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介绍贿赂,根据法律规定,情节较为严重的一种非法行为,区别代写论文,/html/zongjie/ ...
2021/8/26 1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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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主要是指相关人员向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介绍贿赂,根据法律规定,情节较为严重的一种非法行为,区别代写论文,/html/zongjie/ ...
2021/8/26 1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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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单位贿赂犯罪的立法特点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贿赂犯罪的规定,涉及到以下5个条文:刑法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刑法第387条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单位行贿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六第7、8条,按照刑法第164条,第385、386条及第383条,第393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在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个人向个人行贿1万元,即构成行贿罪,但是单位向个人行贿,数额达到20万元的,才构成行贿罪,(四)单位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行贿与个人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行贿,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处罚相同 ...
2021/7/8 8: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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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人档案,或称行贿人资料库、行贿人“黑名单”,是当前倍受社会关注的话题,自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行贿人档案”以来,已先后有厦门、南京等多个地方的检察机关推出了当地的“行贿人档案”或“廉正准入制度”,用以打击建筑招标等领域内的行贿行为和受贿腐败,秦汉以后,法律开始规定有“夺爵免官”制度,这已经接近于近现代“剥夺公权”的资格刑了 ...
2021/8/20 1: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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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人档案,或称行贿人资料库、行贿人“黑名单”,是当前倍受社会关注的话题,自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行贿人档案”以来,已先后有厦门、南京等多个地方的检察机关推出了当地的“行贿人档案”或“廉正准入制度”,用以打击建筑招标等领域内的行贿行为和受贿腐败,秦汉以后,法律开始规定有“夺爵免官”制度,这已经接近于近现代“剥夺公权”的资格刑了 ...
2021/8/20 1: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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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于1977年制定的《海外反腐败法》是一部单行法,该法律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规定直接参与海外交易的美国国内证券交易人、国内企业或者他们的官员、董事、雇员、代理人或代其行事的股票持有人,一方面对商业贿赂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详细的规定,同时,对商业贿赂犯罪的内涵、外延进行详细的诠释,使反商业贿赂自成体系,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 ...
2021/8/29 2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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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峡县检察院检察长路?t介绍,为方便申请人,该院推出了行贿档案查询咨询和预?s制度,对于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急需查询的,为其开辟“绿色通道”,针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量急剧增加的情况,西峡县检察院尝试建立“申请查询企业资料备案”制度 ...
2021/6/13 19: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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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峡县检察院检察长路?t介绍,为方便申请人,该院推出了行贿档案查询咨询和预?s制度,对于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急需查询的,为其开辟“绿色通道”,针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量急剧增加的情况,西峡县检察院尝试建立“申请查询企业资料备案”制度 ...
2021/6/10 5: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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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影响深远,其中官本位文化与人情文化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行贿犯罪的发生,所以一遇事先找同乡、同宗、同学、同事关系,熟人好办事,看病、就学、工作、商事等方面更为普遍,[3]古代明清等历史时期也存在潜规则盛行,如今社会对潜规则的认同感高于正规则,大家都愿意相信潜规则能办成事情,要办事则必须潜规则 ...
2021/8/26 16: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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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对一”贿赂案件的特点我们这里所说的“一对一”贿赂案件的特点,是以侦破方案设计为基准而进行的客观性评价,而不是指普通视角下案件所呈现的一般性特征,也就是说,双方关系的稳固度越差,行受贿的风险显示越高,行受贿交易完成的可能性就越小,5、行受贿案件的立案时机的把握行受贿案件的立案时机对案件的突破往往具有决定性作用 ...
2021/8/27 5: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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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试复习指导——申论热点问题贿赂,的确,对郭某孙女来说,文化课没过,或许只是一次意外,生病住院,职场升迁,孩子入学贿赂,已经成为一些人的生活习惯 ...
2021/8/27 2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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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角交易”中,行贿人与第三人的商品交易价格是否就是“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受贿人与第三人的商品“交易价格”是否就是“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然,如果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者重大误解,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不是双方真实的意识表示,此时的交易价格便不能认为是“交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 ...
2021/8/25 13: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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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角交易”中,行贿人与第三人的商品交易价格是否就是“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受贿人与第三人的商品“交易价格”是否就是“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然,如果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者重大误解,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不是双方真实的意识表示,此时的交易价格便不能认为是“交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 ...
2021/8/25 13: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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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刑法》均对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后果作出了调整,采用了综合规制模式,一、德国规制商业贿赂的立法概况1.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的规制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的是商业行贿和受贿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二、我国现行法对商业贿赂的立法规制模式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的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第1句规定从原则上禁止经营者的商业行贿行为,第2句规定经济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商业行贿行为即回扣 ...
2021/8/31 9: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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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不管“正当”或“不正当”均应定性为犯罪,之中的两个方面分别是:一、从犯罪的本质特征入手说明“为谋取正当利益”进行行贿也为犯罪,同时提出“为谋取正当利益”行贿也有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后,综上所述充分论述将“为谋取正当利益”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均定性犯罪的可行性,⑶“犯罪客体”揭示了犯罪本质重要的一面,研究犯罪客体对于深刻认识犯罪体质,准确认定犯罪性质,正确量刑,从而达到罪刑法定实现刑法公正价值有着重要的意义” ...
2021/5/5 21: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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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虚律师的反驳意见:①、“生效的判决”只是对该案被告人的判决,该判决不是对证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判决,虚拟省司法厅答辩理由之二为:“子虚律师向法官行贿的行为构成行政处罚意义上的行贿,据判决书记载,其动机是与法官搞好关系,据此,答辩人认为子虚律师构成行贿,子虚律师的反驳意见:①、在此,申请人是第一次看到“行政处罚意义上的行贿”之说 ...
2021/8/31 7: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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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贿赂犯罪案件所占的比例高,可见,贿赂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成为闵行区有效遏止腐败高发的一个难点,三年中,立案侦查贿赂犯罪要案10件,占贿赂案件的16.4% ...
2021/8/15 13: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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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贿赂犯罪案件所占的比例高,可见,贿赂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成为闵行区有效遏止腐败高发的一个难点,三年中,立案侦查贿赂犯罪要案10件,占贿赂案件的16.4% ...
2021/8/15 13: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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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贿赂犯罪的证据特点贿赂犯罪证据与其他犯罪证据一样,也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特征,本文不再论及,下面就该罪证据的其他特性作些阐述:(一)单一性,该特点又称“一对一”性,也就是从贿赂犯罪实施过程来看,是行贿人和受贿人一对一的形式,是钱款与无形权力的交易,因这种犯罪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像大多数犯罪,都有两种以上证据相互印证、形成锁链,二、确立相应的证据规则由于贿赂犯罪证据的上述特性,我们用传统的证据规则来惩治这类犯罪显得无力,为能达到预防、惩治和消灭犯罪的作用,应重新确立有关的证据规则 ...
2021/8/26 9: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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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知道腐败的消极作用,自不待言,你要原材料,要机器运转,正当手段不行,规章制度无效,于是,通过腐败与行贿,条子批了,原材料到手了,机器运转了,解决了大问题,行贿构成腐败,是腐败的一种,受贿亦如此 ...
2021/10/16 1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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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30余年刑法惩治贿赂犯罪的过程历史进程中,针对于经济的发展与贿赂犯罪惩治的需要,我国贿赂犯罪刑事相关立法也在不断发展与完善,本文在分析发展动向特点基础上提出几点思考,三、贿赂犯罪立法完善的构建几点思考,鉴于此,在分析贿赂犯罪发展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完善贿赂犯罪的立法,更有力地惩治此类行为,从而有效地遏制、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 ...
2021/8/23 9: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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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安、海关、交通管理、税、工商、土地规划等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直接掌握计划、调配和审批权管理部门;以及房地产、证券、期货、投等领域,三、贿赂犯罪立法完善构建几思考,鉴分析贿赂犯罪发展基础上必须进步完善贿赂犯罪立法更有力地惩治类行从而有效地遏制、预防类犯罪发生 ...
2021/11/15 3: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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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问题,从“性贿赂”的定性入手,着重分析将“性贿赂”纳入刑法的可行性,以期明晰对“性贿赂”的认识,“性贿赂”的犯罪构成分析我们知道,确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严密的论证过程,下面笔者就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来逐一分析,“性贿赂”是否符合现行刑法贿赂罪的客观要件是目前赞成与反对双方争议最大的方面 ...
2021/8/24 15: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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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问题,从“性贿赂”的定性入手,着重分析将“性贿赂”纳入刑法的可行性,以期明晰对“性贿赂”的认识,“性贿赂”的犯罪构成分析我们知道,确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严密的论证过程,下面笔者就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来逐一分析,“性贿赂”是否符合现行刑法贿赂罪的客观要件是目前赞成与反对双方争议最大的方面 ...
2021/8/24 15: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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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并于11月1日起施行,此次刑法修正的又一个焦点议题是,如何追究“影响力交易”中的行贿者?在现实生活中,在职或离职官员的近亲属、朋友圈卷入腐败交易,牵线搭桥,“出租”官员影响力,已愈演愈烈,正因如此,此次刑法修正过程中,不少参与立法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些部门都提出,应当针对贪腐犯罪引入“终身监禁”的措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终身自由刑” ...
2021/7/15 6: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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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这是因为 ...
2021/8/20 15: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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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顾名思义,“竞”乃“竭力”,“争”乃“争取”,对于市场竞争中大量存在的“不确定利益”,由于其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因此一般无法判断该种利益的“正当性”,要判断某一“不确定利益”是否具有“正当性”,则必须将该“不确定利益”与取得手段、获取程序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关于行贿犯罪中“不正当利益”性质的认定,借助不确定利益理论,可以认为其包括非法利益和手段不合法的不确定利益两类,可以称之为“非法利益+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不确定利益”说 ...
2021/7/31 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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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顾名思义,“竞”乃“竭力”,“争”乃“争取”,对于市场竞争中大量存在的“不确定利益”,由于其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因此一般无法判断该种利益的“正当性”,要判断某一“不确定利益”是否具有“正当性”,则必须将该“不确定利益”与取得手段、获取程序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关于行贿犯罪中“不正当利益”性质的认定,借助不确定利益理论,可以认为其包括非法利益和手段不合法的不确定利益两类,可以称之为“非法利益+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不确定利益”说 ...
2021/7/31 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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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系列的外资贿赂案件浮出水面,涉案企业强生、丰田汽车、力拓等无不是知名跨国企业,联系之前的德普、西门子、高露洁等,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外资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驻华机构,其商业道德水平并不比中国本土企业好多少,当被问及“您感觉在中国做生意,如果不行贿、不送礼,生意能做好么”,有72%的人认为“做不好,只能勉强维持”,还有18%的人认为“做不好,肯定要做垮”,所以,我在这里保守地说,不期望所有企业从今天开始完全停止行贿,只希望每家企业“不得不做的,少做”,“可做可不做的,不做”,就像节能减排一样,逐步减少行贿行为的社会密度,如此,在违法成本逐步提高的前提下,这个利益的天平就有可能发生逆转 ...
2021/8/10 1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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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系列的外资贿赂案件浮出水面,涉案企业强生、丰田汽车、力拓等无不是知名跨国企业,联系之前的德普、西门子、高露洁等,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外资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驻华机构,其商业道德水平并不比中国本土企业好多少,当被问及“您感觉在中国做生意,如果不行贿、不送礼,生意能做好么”,有72%的人认为“做不好,只能勉强维持”,还有18%的人认为“做不好,肯定要做垮”,所以,我在这里保守地说,不期望所有企业从今天开始完全停止行贿,只希望每家企业“不得不做的,少做”,“可做可不做的,不做”,就像节能减排一样,逐步减少行贿行为的社会密度,如此,在违法成本逐步提高的前提下,这个利益的天平就有可能发生逆转 ...
2021/8/10 1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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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后,各界法律人面临的一个最直接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理解修改后的条文,如何有效地适用这些条文,如何提升这些条文的操作性,从这几个角度而言,应该说对行贿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这既是一个立法导向也是一个信号,司法机关今后在惩罚贿赂犯罪时,不光是仅仅关注受贿者,也要关注行贿者,傅建平:我想谈的包括“理解'“适用”,还有“提升” ...
2021/7/16 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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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并不都是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立即为其办具体事,而是作为一种“感情投资”,以便“以后用得着”,因此,影响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了贿赂,而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在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中不分青红皂白地规定“为他人谋利益”的要件缺乏合理性,但是从1988年的补充规定开始,我国刑法就把受贿罪的犯罪对象规定为“财物”,以后在每次修改法律的时候都有学者要求把“财物”修改为“财产性利益”,有的学者还要求将其扩大到所有非法利益,包括“性贿赂”等 ...
2021/8/21 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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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罪在立法上的不足(一)行贿的客观方面以及行贿的对象模糊在我国刑法中,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的行为方式,立法上只用了给予财物,仅从给予一词,在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在心中会有很多的疑问,比如:是行为人亲自给才算给予,从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立法者目的是行为人既可以自己向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组织官员行贿,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向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组织官员行贿,三、完善我国对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立法建议(一)对于行贿的方式进行严格界定依照我国的刑法总则中的相关规定,对于行贿人来说,直接或者间接的行贿都是本罪的行为方式,当第三人帮助实施行贿的时候,那么第三人可以定为行贿罪的共犯或者按照从犯来进行惩处 ...
2021/8/23 13: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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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特点医疗领域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流通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在该领域除了具有一般贿赂案件的共性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涉及医疗领域的采购范围相当宽广,采购量巨大,常规的如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医疗设备的添置等,大型的项目如基建的招投标工程、医院转制的招投标活动等,由此也造成贿赂范围随之扩大,目前医疗领域中涉及行贿的范围相当大,行贿对象中既有中、高层领导,也有基层的一般职工,行贿金额小至一、二百元,大至上百万元 ...
2021/9/2 3: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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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上分析,单位成员先形成个别行贿意图,然后通过客观途径整合为单位行贿意图,但是,单位行贿组织与实施的程序性特征能够成为辅助性证据,侧面分析印证是否存在单位行贿的事实,单位行贿行为通常按照单位设定的回扣、手续费给付规则,步步为营,环环相扣 ...
2021/8/20 22: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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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上分析,单位成员先形成个别行贿意图,然后通过客观途径整合为单位行贿意图,但是,单位行贿组织与实施的程序性特征能够成为辅助性证据,侧面分析印证是否存在单位行贿的事实,单位行贿行为通常按照单位设定的回扣、手续费给付规则,步步为营,环环相扣 ...
2021/8/20 22: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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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特点对策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犯罪主体,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还包括单位内部机构,国有企业行贿犯罪比其他主体实施的贿赂犯罪更具有隐蔽性、迷惑性、季节性等特点 ...
2021/8/5 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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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特点对策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犯罪主体,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还包括单位内部机构,国有企业行贿犯罪比其他主体实施的贿赂犯罪更具有隐蔽性、迷惑性、季节性等特点 ...
2021/8/5 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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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贿的客观方面以及行贿的对象模糊在我国刑法中,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的行为方式,立法上只用了给予财物,仅从给予一词,在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在心中会有很多的疑问,比如:是行为人亲自给才算给予,从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立法者目的是行为人既可以自己向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组织官员行贿,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向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组织官员行贿,不管是我国公民对外国或者国际公共组织行贿,还是外国人对在我国的第三国进行行贿,都会造成我国投资市场环境的震动,都会使外国的投资者怀疑我国的公平性 ...
2021/8/18 8: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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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贿的客观方面以及行贿的对象模糊在我国刑法中,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的行为方式,立法上只用了给予财物,仅从给予一词,在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在心中会有很多的疑问,比如:是行为人亲自给才算给予,从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立法者目的是行为人既可以自己向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组织官员行贿,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向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组织官员行贿,不管是我国公民对外国或者国际公共组织行贿,还是外国人对在我国的第三国进行行贿,都会造成我国投资市场环境的震动,都会使外国的投资者怀疑我国的公平性 ...
2021/8/18 8: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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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司法实践对行贿犯罪处罚仍然存缓免刑比例偏高问题对缓免刑应当合理适用从而更地预防和惩治行贿犯罪,行贿犯罪处罚问题是有效打击贿赂犯罪重对其相关探究也是有必要,、司法实践行贿罪缓免刑比例高《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犯罪处罚规定进行了定调整总体说是提高了对行贿犯罪关程加了对行贿犯罪打击力 ...
2021/12/6 1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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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了更有针对性、更加卓有成效地与贿赂犯罪作斗争,笔者对贿赂犯罪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动向及遏制对策进行探讨,一、社会转型时期贿赂犯罪的发展动向1、随着体制转轨带来的权力热点的变化,经济热点部门的集中点成为贿赂犯罪的高发区,;二是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土地、规划、交通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 ...
2021/8/22 6: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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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虚律师的反驳意见:①、“生效的判决”只是对该案被告人的判决,该判决不是对证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判决,虚拟省司法厅答辩理由之二为:“子虚律师向法官行贿的行为构成行政处罚意义上的行贿,据判决书记载,其动机是与法官搞好关系,据此,答辩人认为子虚律师构成行贿,子虚律师的反驳意见:①、在此,申请人是第一次看到“行政处罚意义上的行贿”之说 ...
2021/8/26 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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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层面的贿赂型犯罪治理对策相较于其他国家的刑罚,我国的刑罚有着厉而不严的特点,《刑法》对于受贿罪适用无期徒刑、死刑的规定,的确,性贿赂犯罪的侦查比较困难,但我们不能因为一项犯罪具有调查难度,而将本属于犯罪的行为置于刑罚之外,二、刑事诉讼法层面的贿赂型犯罪治理对策(一)污点证人制度污点证人这一说法来自于西方 ...
2021/8/17 1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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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层面的贿赂型犯罪治理对策相较于其他国家的刑罚,我国的刑罚有着厉而不严的特点,《刑法》对于受贿罪适用无期徒刑、死刑的规定,的确,性贿赂犯罪的侦查比较困难,但我们不能因为一项犯罪具有调查难度,而将本属于犯罪的行为置于刑罚之外,二、刑事诉讼法层面的贿赂型犯罪治理对策(一)污点证人制度污点证人这一说法来自于西方 ...
2021/8/17 1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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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严重危害国家的政治肌体、经济肌体,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因而,正确分析商业贿赂的法律构成要件,正视目前国内反商业贿赂的立法状况,结合国外成功立法经验,提出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对策是非常必要的,鉴于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和顽固性,我国在建国后,党和政府一直重视惩治包括商业贿赂行为在内的各种贿赂、贪污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了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法规 ...
2021/8/13 23: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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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严重危害国家的政治肌体、经济肌体,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因而,正确分析商业贿赂的法律构成要件,正视目前国内反商业贿赂的立法状况,结合国外成功立法经验,提出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对策是非常必要的,鉴于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和顽固性,我国在建国后,党和政府一直重视惩治包括商业贿赂行为在内的各种贿赂、贪污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了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法规 ...
2021/8/13 23: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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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完善监管体系,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吴宗宪教授: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但除此以外,商业贿赂犯罪的证据还具有以下特点: ...
2021/8/21 8: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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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完善监管体系,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吴宗宪教授: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但除此以外,商业贿赂犯罪的证据还具有以下特点: ...
2021/8/16 9: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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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巡抚,他做总督,他做六部九卿,他做宰相大学士,都是“两袖清风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在廉洁事上,他没让一个人戳背心,“卧处仅一布被布褥而已”,清官难做,难做清官,清官都是要吃苦的,穿的比人差,住的比人差,吃的比人差,人比人气死人,既然不是贷款行贿,那看来家里是有钱的,这笔钱送官是送,送民也是送,送官是行贿,是百般耻辱,送民是仁政,无限光荣,是要耻辱还是要光荣 ...
2021/10/10 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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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8888 ...
2021/8/20 6: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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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首先,对民营企业腐败预防必要性认识不足,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腐败预防仍然没有纳入国家反腐败战略,国家反腐败格局中没有做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各个民营企业预防腐败主体呈现各自为政的局面 ...
2021/12/12 8: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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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检察机关立案侦察的受贿案件居高不下,以我院为例,1999年至2001年,共立案侦查受贿案件41件,占总数的89%,因此,研究如何在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处的力度,对遏制受贿犯罪势头及控制犯罪本身均有重要意义,而对行贿犯罪立案侦查少,对涉嫌行贿人不能采取有效侦查手段等不正常状况,也使某些行贿人虽被多次查找、询问,但仍我行我素,行贿之愈演愈烈,进一步诱发了某些意志薄弱者因受贿而犯罪,行贿人在行贿案与受贿案中,其所处位置、所起作用具有明显的双重性身份特点,如在行贿案中,行贿人处于被审查地位,主要就其行贿犯罪事实作出交待并接受法律处理,其身份为犯罪嫌疑人,但在受贿案中,受贿人系被审查对象,行贿人则处于案件关系人的地位,主要就受贿人的犯罪事实作出负有法律责任的证言,其身份为涉案证人 ...
2021/8/25 5: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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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检察机关立案侦察的受贿案件居高不下,以我院为例,1999年至2001年,共立案侦查受贿案件41件,占总数的89%,因此,研究如何在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处的力度,对遏制受贿犯罪势头及控制犯罪本身均有重要意义,而对行贿犯罪立案侦查少,对涉嫌行贿人不能采取有效侦查手段等不正常状况,也使某些行贿人虽被多次查找、询问,但仍我行我素,行贿之愈演愈烈,进一步诱发了某些意志薄弱者因受贿而犯罪,行贿人在行贿案与受贿案中,其所处位置、所起作用具有明显的双重性身份特点,如在行贿案中,行贿人处于被审查地位,主要就其行贿犯罪事实作出交待并接受法律处理,其身份为犯罪嫌疑人,但在受贿案中,受贿人系被审查对象,行贿人则处于案件关系人的地位,主要就受贿人的犯罪事实作出负有法律责任的证言,其身份为涉案证人 ...
2021/8/25 5: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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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有效地同贿赂犯罪做坚决的斗争,笔者针对贿赂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及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浅显的分析,以期对预防贿赂犯罪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1、权力热点部门,经济热点部门和权力的集中点成为贿赂犯罪的重灾区;一是直接掌握计划、调配和审批权的经济管理部门,2.市场经济的发展使金钱的作用和诱惑力进一步增大,“拜金主义、金钱万能,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既是行贿者的“武器”,也是行贿者追求的主要目的 ...
2021/7/4 23: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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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宋明两代“苞苴”公然盛行,”那么,清代呢,“涛声依旧”,可以说,“苞苴”如影相随地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且愈演愈烈 ...
2021/6/25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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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正确分析商业贿赂的法律构成要件,正视目前国内反商业贿赂的立法状况,结合国外成功立法经验,提出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对策是非常必要的,一、商业贿赂的法律构成要件(一)商业贿赂的主体方面行贿人和受贿人是商业贿赂的主体,”此外,《国家公务员条例》、《人民警察法》、《法官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禁止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和受贿的规定 ...
2021/8/18 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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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从法律经济学角度研究犯罪心理,(二)贿赂犯罪罪刑结构应对合、平等,第7篇:公司累积投票制之法律经济学分析 ...
2021/5/18 17: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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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可就有些法院竟不通知证人到庭质证,甚至证人要求到庭质证也不让出庭,那怕明知证人证言是被刑讯逼供取得,那怕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有明显的矛盾,当然,有人说这是因为当事人没有找关系,动用权力或金钱去影响那些司法者,让他们将法律规定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归位,也就是说当事人要用真的“行贿”才能求得“非行贿”的法律归位 ...
2021/8/22 7: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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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阐述了单纯受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析了刑法第394条的立法本意,认为公务活动中单纯受贿行为之惩治可以刑法第394条为依据作贪污罪处理,(一)“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注: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应交公而不交公的行为当然可由刑法第394条规制,因为该条中“对外交往”一词的外延涵盖了“国外公务活动”,具体而言:礼,“谓贽币也”,其中“贽”指“初次见人时所执的礼物”:“币”有两种含义 ...
2021/8/24 5: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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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阐述了单纯受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析了刑法第394条的立法本意,认为公务活动中单纯受贿行为之惩治可以刑法第394条为依据作贪污罪处理,单纯受贿行为(注:本文特指发生于国内活动中的单纯受贿行为,且不包括刑法第386条第2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的行为,具体而言:礼,“谓贽币也”,其中“贽”指“初次见人时所执的礼物”:“币”有两种含义 ...
2021/8/21 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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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阐述了单纯受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析了刑法第394条的立法本意,认为公务活动中单纯受贿行为之惩治可以刑法第394条为依据作贪污罪处理,单纯受贿行为(注:本文特指发生于国内活动中的单纯受贿行为,且不包括刑法第386条第2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的行为,具体而言:礼,“谓贽币也”,其中“贽”指“初次见人时所执的礼物”:“币”有两种含义 ...
2021/8/21 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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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阐述了单纯受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析了刑法第394条的立法本意,认为公务活动中单纯受贿行为之惩治可以刑法第394条为依据作贪污罪处理,(一)“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注: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应交公而不交公的行为当然可由刑法第394条规制,因为该条中“对外交往”一词的外延涵盖了“国外公务活动”,具体而言:礼,“谓贽币也”,其中“贽”指“初次见人时所执的礼物”:“币”有两种含义 ...
2021/8/24 5: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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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腐败开始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成为人人都要去适应的生活方式,去年秋天,我的女儿已经在我的肚子里呆的不耐烦了,10个月啦,小家伙想自己呼吸新鲜空气了,的职务”(包括违背职务与不违背职务)为故意的内容 ...
2021/9/19 17: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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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有关部门对外披露的贪腐要案中,经常会出现充当贪腐中间人的角色,贪腐经纪人的产生,实际上是在权钱交易过程中各方需求的产物,作为权力暗箱的衍生物,贪腐经纪人既是腐败蔓延的重要推手,也是反腐败打击的一大难点 ...
2021/12/12 19: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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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时应在注重单独法条新旧进步的同时,关注同类犯罪的刑罚均衡,应注重体系解释,确保刑法条文整体协调,以全面实现刑法正义,刑法协调性是刑法整体性、系统性内涵的延伸,它的含义是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法典、修正案、司法解释等)在体系上协调统一、在罪刑关系上协调一致、在内容上统一和谐、在逻辑上严密一致而不存在遗漏、重复、矛盾冲突甚至相互否定问题,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甲和犯罪嫌疑人乙同时分别实施犯罪金额相同的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同时被发现犯罪行为,本应受到较重处罚的贪污行为,依据《刑(九)》和《办理贪贿案件司法解释》,反而受到较轻的处罚;而应受到较轻处罚的挪用公款行为,却受到较重的处罚 ...
2021/8/12 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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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时应在注重单独法条新旧进步的同时,关注同类犯罪的刑罚均衡,应注重体系解释,确保刑法条文整体协调,以全面实现刑法正义,刑法协调性是刑法整体性、系统性内涵的延伸,它的含义是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法典、修正案、司法解释等)在体系上协调统一、在罪刑关系上协调一致、在内容上统一和谐、在逻辑上严密一致而不存在遗漏、重复、矛盾冲突甚至相互否定问题,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甲和犯罪嫌疑人乙同时分别实施犯罪金额相同的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同时被发现犯罪行为,本应受到较重处罚的贪污行为,依据《刑(九)》和《办理贪贿案件司法解释》,反而受到较轻的处罚;而应受到较轻处罚的挪用公款行为,却受到较重的处罚 ...
2021/8/12 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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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个别企业为达到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采用商业贿赂的办法促成交易实现,1.商业贿赂的特征,随着国家立法的完善和对商业贿赂行为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手段越来越隐蔽化 ...
2021/5/11 19: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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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构成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
2021/8/14 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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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构成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
2021/8/16 5: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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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构成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
2021/8/16 5: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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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构成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
2021/8/14 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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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的贿赂罪,是指广义上的一类犯罪的名称,既包括行贿行为引发的犯罪,也包括受贿行为引发的犯罪,统称贿赂犯罪,在我国现有刑法中,明确将贿赂行为确定为犯罪形式的一种,不过这种形式主要是指财物性的贿赂或者财产利益的贿赂,贿赂的形式千变万化,非财产性利益的形式也千变万化,除了上述的几种形式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非财产性利益贿赂的形式 ...
2021/9/2 1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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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具有以下特征:(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者个人,支付回扣的名目繁多,往往借以各种“劳务费”、“酬劳费”、“介绍费”、“好处费”的名义支付给个人,高收益与低风险造成了一些黑心商家敢于“出手”,但带来的更严重的后果是让一些本不愿参与这种黑色交易的商家担心正当的交易会被别的商家进行商业贿赂而被剥夺,从而也纷纷“拉关系搞交情”,从而将整个行业都拉进了夜幕笼罩中的“较劲”中 ...
2021/8/16 12: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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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有人认为商业贿赂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笔者对此极不赞同,笔者认为商业贿赂对经济社会发展百害而无一利,1、商业贿赂滋生腐败,官商勾结侵蚀吏治 ...
2021/8/27 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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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法律责任状态下的行受贿问题博弈无法律责任状态下的行、受贿问题,是一个标准的两人两战略博弈,可以用表2(1)来表示,因此,受贿人受贿、行贿人行贿的策略是严格占优策略,而受贿人不受贿、行贿人不行贿的策略是严格劣战略,在这个两人的博弈当中,行贿人最终会行贿,受贿人最终会受贿,就是这个博弈的解 ...
2021/8/18 23: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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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商业贿赂在我国频发,危害了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commercialbribery;multinationalcorporations;faircompetition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迅速发展,跨国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涉及了金融、贸易、投资等方方面面,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跨国企业一般都有着完善的管理,规范的操作,为什么在中国就成为行贿的主体,忘记了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准则呢 ...
2021/9/3 12: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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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2013)商业贿赂案件,剖析商业贿赂的动因和机会以及其内部控制缺陷和审计应对策略,葛兰素史克GSK(中国)商业贿赂案情2013年6月27日有微博爆料称,政府人员先后造访葛兰素史克上海、北京办公室,带走多名财务人员,同时有人认为,像葛兰素史克这样的国际公司,骨子里有遵守法律法规、坚守商业伦理和道德的传统,只是在进入中国市场后,他们才在适应中国商业环境的过程中,染上商业贿赂的本土病 ...
2021/8/20 20: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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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建立公司档案制度,凡是出现贿赂行为的公司,除记入污点公司档案之中,并进行公开披露外,规定半年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部门项目的竞标,以此警示其他的公司,2.通过制度创新抑制跨国公司商业行贿治理跨国公司商业行贿的长效机制依存于一定的治理制度,因此,必须通过制度的创新去抑制跨国公司商业行贿,二是建立反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的评价体系,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的对象有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甚至反跨国商业行贿的相关部门也面临严重的腐蚀风险 ...
2021/8/20 3: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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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建立公司档案制度,凡是出现贿赂行为的公司,除记入污点公司档案之中,并进行公开披露外,规定半年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部门项目的竞标,以此警示其他的公司,2.通过制度创新抑制跨国公司商业行贿治理跨国公司商业行贿的长效机制依存于一定的治理制度,因此,必须通过制度的创新去抑制跨国公司商业行贿,二是建立反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的评价体系,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的对象有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甚至反跨国商业行贿的相关部门也面临严重的腐蚀风险 ...
2021/8/20 3: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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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法律责任状态下的行受贿问题博弈无法律责任状态下的行、受贿问题,是一个标准的两人两战略博弈,可以用表2(1)来表示,因此,受贿人受贿、行贿人行贿的策略是严格占优策略,而受贿人不受贿、行贿人不行贿的策略是严格劣战略,在这个两人的博弈当中,行贿人最终会行贿,受贿人最终会受贿,就是这个博弈的解 ...
2021/8/28 22: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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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含义探索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地区和行业中不断地滋生繁衍,影响面越来越宽,对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危害十分严重:(1)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企业运行的“潜规则”,面对这样的“潜规则”,企业自身往往无力对抗,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在愤怒、无奈之余,也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 ...
2021/8/20 16: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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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说莲是“花之君子”,以物喻人,“甍”就是攀附,就是趋炎附势,阿谀奉承,附骥尾而行千里,随虎啸而升青云,是道德上的“蔓”,“中通外直”,不节外生枝,不转弯抹角,不伸手扩张,不拉帮结派,不划圈子,不搞裙带,不亲近疏远 ...
2021/9/2 17: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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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手权力既可成人民工具也可成毁伤己利刃,而对党员领导干部说由权握般人眼里困难重重事情却可能易如反掌,这样当他们把人民赋予权力人或集团捞取处候权力对他们腐蚀也就开始了 ...
2021/10/16 1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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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商业贿赂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它与市场经济的运行宗旨是相违背的,这种行为是对社会经济秩序的一种扰乱,在当前市场经济竞争逐渐激烈的形势下,商业贿赂问题也愈加严重,腐败现象蔚然成风,针对这种问题需要尽快的完善我国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本文对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进行了分析,希望对相关法律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1、商业贿赂主体包含行贿人与受贿人商业贿赂包含商业行贿与商业受贿两种形式,商业贿赂的主体也就包含了行贿人与受贿人,行贿人,顾名思义就是各种类型的经营人员,与交易对方开展交易行为的人[1] ...
2021/6/17 8: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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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是商业贿赂一词的核心构词要素,准确把握“贿赂”的概念,是界定“商业贿赂”的前提和基础,当我们知晓贿赂的概念和本质之后,商业贿赂的概念也很容易表达,在明确了商业贿赂的基本概念之后,我们还需要对商业贿赂做出更具体的界定,以便于更准确地理解商业贿赂的概念 ...
2021/8/22 1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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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是商业贿赂一词的核心构词要素,准确把握“贿赂”的概念,是界定“商业贿赂”的前提和基础,当我们知晓贿赂的概念和本质之后,商业贿赂的概念也很容易表达,商业贿赂首先可以分为商业行贿和商业受贿两种行为 ...
2021/8/30 6: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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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向商业奇才黄光裕学习,学他出身草根,只有初中文化却掌控一个商业帝国的智慧,问题是,现在,黄光裕已经入狱,是个罪人,那么,我们还能从他的身上学吗?――能,只要你做企业,你就可以在黄光裕身上学,在中国做企业,企业家们最好不要忘了有个黄光裕 ...
2021/8/8 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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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向商业奇才黄光裕学习,学他出身草根,只有初中文化却掌控一个商业帝国的智慧,问题是,现在,黄光裕已经入狱,是个罪人,那么,我们还能从他的身上学吗?――能,只要你做企业,你就可以在黄光裕身上学,在中国做企业,企业家们最好不要忘了有个黄光裕 ...
2021/8/8 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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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腐败犯罪表现出些新特其包括领导干部里人身边人参与作案形成窝案串案涉及面广影响恶劣,因领导身边人管理不是事,新期领导干部要管身边人仍以鉴 ...
2021/10/6 19: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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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廉政建设,一、企业廉政建设简介:
,二:廉政建设措施: ...
2021/4/24 23: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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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姑父急催泡茶,又一会儿就让人摆酒招待,再一会儿又安排人喂崔刺史的马,招待崔刺史随从吃饭,姑姑感叹说:“刚才你看他对客人多么傲慢无礼,后来你看他对客人多么谦卑啊!”
,怪不得他姑姑刚才感慨“前何倨而后何恭也”,原来姑父是“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软”,当然他也和其他官员一样,要替这位行贿者说好话了 ...
2022/9/16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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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也不科学,而本次受贿罪取消了受贿行为入刑的刚性数额标准,取之以概括性的表述,如“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规定了三个量刑幅度,当前,诸如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些“贫困求捐款”、“帮忙找孩子”等看似传递正面信息的文章,隐藏于背后的可能是利用网络环境意图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如通过编造上述信息引起社会恐慌、进行诈骗,套取当事人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犯罪行为等,本次刑法修正案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是对刑法理论和刑法实践的一次总结与升华,全面贯彻落实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于我国法治建设影响深远 ...
2021/7/20 14: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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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刑法对行贿罪的规制及其对我国治理隐性腐败的启示,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新加坡刑法对于行贿罪的立法研究,来探索修缮我国刑法立法的措施,并对隐性腐败的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采用新加坡的对合设置,有相应的受贿犯罪规制,就有相应的行贿犯罪规制,并且使对行贿犯罪的处置与受贿罪平行 ...
2021/8/27 2: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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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构成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如果他人本无行贿或受贿的意思,只是在行为人的极力怂恿、劝说、诱导等行为之下才产生行贿、受贿意图,便不是介绍贿赂的性质,而是教唆犯 ...
2021/8/25 3: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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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同样是目的犯,如果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为的是谋取正当利益,则不构成行贿罪,一般而言,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分为两种,即违法性利益和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利益,因此,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包括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以及不正当地谋取利益,这是对概念本身的扩大解释 ...
2021/8/24 20: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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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理受贿案件中经常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由其家属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二、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故意的确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是否具有共同受贿的故意,这是确定罪与非罪的关键 ...
2021/8/27 4: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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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当前市场经济下,商业贿赂案件的发案呈现上升趋势,建筑领域包工头行贿现象成为建筑领域滋生腐败的一大诱因,本文将对建筑领域包工头行贿现象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并立足于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提出预防对策,建筑行业包工头行贿现象多发的原因1、法制观念淡薄,是产生包工头行贿的根源 ...
2021/9/2 18: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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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深化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产品价格关系,二是引导各类创业投企业、股权投企业、社会捐赠金和国际援助金对节能减排投入,广旅客可以通全国铁路客户心(省略)、电话“306”等方式询列车车次、刻、票价、余票等信息 ...
2021/10/11 15: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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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贿、受贿、博弈、预防[摘;要];本文主要在对无法律责任状态下以及严格法律责任状态下行受贿问题进行博弈分析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角度观察行受贿的法律问题,为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受贿人行贿人;受;贿;不受贿行;贿;10,10;5,0不行贿;0,5;0,0表2(1)如表2(1)所示:因无法律责任,行贿人行贿和受贿人受贿都将获得10个利益单位而不产生负利益,行贿人不行贿的同时受贿人不受贿,双方都将不获利,如表3(1):受贿人行贿人;受;贿;不受贿行;贿;10,10;—8,0不行贿;0,—8;4,4表3(1) ...
2021/8/26 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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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MsoNormal>近日,我院根据迭部林业局的申请,对六家应邀参与招投标的公司进行行贿档案查询,这是我院首次利用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服务于当地单位,为此,院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查询结果回复给申请单位,得到相关单位的重视和执行,class=MsoNormal>撰稿人:李红兵 ...
2021/12/13 4: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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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现实经济生活中假冒伪劣商品得以泛滥,屡禁不止,不能不说,商业贿赂的诱惑是其中一大原因,(五)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 ...
2021/8/18 3: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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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重庆市组织中小学生赴美夏令营活动,费上利叫其妻徐兰明在给自己女儿报名的同时也给林世元的女儿报了名,并帮林世元缴纳了有关费用31200元,1997年8月,林世元女儿转学,费上利又代为缴纳了助学费32000元,1996年1月,费上利夫妇邀约林世元之妻李玉与徐同往新疆处理费的家事,李玉应允 ...
2021/8/22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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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构成单位行贿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中个人独资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构成行贿罪,(一)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问题按刑法第30条的规定,我国刑法意义上的单位,应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虽然为企业行为,实为个人行为,不应该定单位犯罪,司法解释的关于此项个人独资企业内容的规定是符合法理精神的 ...
2021/8/20 1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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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同样是拿走国有资产,贪污罪,最高可处死刑,结论是:做人不可太自私,有钱大家分,在刑法上,也是提倡的,北风君解读:别管怎么样抢,刑法不相信法不责众 ...
2021/5/25 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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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ERLINK"",国家司法机关对于受贿罪是有相应的司法介绍的,下面HYPERLINK"/"\o"赢了网"赢了网小编为你找了最新最全受贿罪司法解释资料,最新最全受贿罪司法解释就是这些,要是有犯受贿罪行为的话,一旦被别人举报,就有可能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处罚 ...
2021/12/27 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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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的自身特点第一、人证的缺乏,查处贿赂犯罪的对策——诉讼交易堡垒往往是从内部崩溃的,二、证据禁用豁免和自证罪行豁免贿赂犯罪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以各自相对的行为才能完成整个犯罪过程,这就是贿赂犯罪的对合性 ...
2021/8/28 5: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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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问题,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完善措施,、加商业贿赂案件处力 ...
2021/8/21 11: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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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完善措施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完善商业贿赂治理措施进行了热烈探讨,、加商业贿赂案件处力,商业贿赂治理立法完善和司法策略责任编辑飞雪人次</ ...
2021/8/22 15: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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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地处民族地区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设定有关民族高校学生廉洁思想认知现状和廉洁教育问题,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后对所取得的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处理,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印的对策建议,其中“开展以廉洁教育为主的课外活动为主的课外实践活动”,“开展廉洁专题讲座”和“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分别排在前3位,其次是“加强师德教育和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应针对大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认知规律,调查大学生廉洁思想认知现状,分析大学生廉洁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和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大学生廉洁教育科学、有效的工作途径 ...
2021/12/9 16: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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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少的贿赂您千万不能收取,因为这不会给您带来满足感,而且还有损您的尊严,2、该行贿的人如果昨天没把贿赂给您送来,您今天一定要想办法让他送到,因为权利过期作废,凡事赶早不赶晚,5、如行贿人行贿时间、地点不当 ...
2021/8/19 1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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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业贿赂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笔者从商业贿赂的概念,特征及其构成要件入手,剖析商业贿赂长期存在的原因及其本质,阐述商业贿赂对经济秩序的破坏和不良影响,另外,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账目管理制度不严,也为商业贿赂开了方便之门 ...
2021/7/25 5: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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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业贿赂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笔者从商业贿赂的概念,特征及其构成要件入手,剖析商业贿赂长期存在的原因及其本质,阐述商业贿赂对经济秩序的破坏和不良影响,另外,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账目管理制度不严,也为商业贿赂开了方便之门 ...
2021/7/25 5: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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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案件来看,行为人在对目标公司收购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虚报注册资本、挪用资金、行贿目标公司的高管等行为,在案件中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相对简单,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对行为人的挪用资金和行贿行为的定性,刑法第158条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如果股东属张某控制、管理之下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应认定为单位虚报注册资本罪,张某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
2021/7/9 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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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虽然在犯罪的比例不是很大,但是,影响较大,所以本文章针对职务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对应的预防策略与方法,法制教育简历大全/html/jianli/,/sixianghuibao/ ...
2021/8/19 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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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观点认为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向犯的一种,即只要有受贿罪,必然有行贿罪的发生,但从刑法的角度而言,这种对向关系未必一定存在,在司法实践中,只成立受贿罪不成立行贿罪,或者只成立行贿罪不成立受贿罪的情况并不少见,二、从成立受贿罪的角度而言,不一定存在对向的行贿罪一般而言,既然成立受贿罪,一般意义上的行贿方应该是存在的 ...
2021/8/29 17: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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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对上述案件统计分析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职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工程建设领域职犯罪案件多贪利型职犯罪受贿犯罪比重,89件案件所涉及单位或领域包括党委、政府机关、交通、卫生、移民、国有企业、国土、教育、乡(镇)、村等,涉及建设管理城建、监察、纪委、计委、工商、金融、消防、供电等各部门应当相配合、各其责共把工程立项、报批、招投标、质审、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关口从工程项目头预防职犯罪发生 ...
2021/7/28 2: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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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与刑法中两类贿赂犯罪呈现交叉关系,包括一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以及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及单位贿赂犯罪,商业贿赂犯罪/公务商业贿赂犯罪/非公务商业贿赂犯罪/刑事政策,综上,商业贿赂犯罪包括一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以及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及单位贿赂犯罪 ...
2021/7/9 7: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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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犯罪的对合关系指犯罪行为人及其指向对象互为行为相对人,彼此依存,缺一不可,在实践中,犯罪对合关系可分为彼此俱罪的对合关系和非彼此俱罪的对合关系,因此,犯罪的对合关系包括对合犯,但又不止于对合犯,还包括那些虽然不构成对合犯,但犯罪之间具有对合关系的情形 ...
2021/8/28 20: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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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非财产性利益作为行贿的手段,其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比财产性利益逊色,其危害程度也比财产和财产性利益更大,”这说明我国现行刑法将贿赂范围仅限定为财物,是很明确的,这也是关于贿赂的财物说的观点,其认为贿赂仅指金钱或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物,而不包括其他利益,但索取、收受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的危害程度,有时甚至远远超过财物贿赂 ...
2021/7/7 3: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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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怎么行贿,行贿也是个技术活呢,也要动点脑子,不能“硬塞”,既要使受贿者乐于接受,还不显山露水,还不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常青受贿案中,就有一个蔡律师,在黄常青任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抓住黄常青爱打麻将的特点,原本不会打麻将的他“勤学苦练”麻将技术,黄常青随叫随到,开车接送,有时开局前先塞给黄常青一两万作为赌资,牌局中故意放水,散局后赌资免单,甚至包揽黄常青其他赌资,不过“定活两便”有點风险,一旦受贿者工作突然调动,或突然下台,你投的“资”不但没利息,有时连本都收不回,这就要会探听信息,在投“资”对象要动之前就赶紧“索本取息”,把要办的事催对方赶紧办好 ...
2021/7/13 4: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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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17: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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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贿赂犯罪与治病同理,需要对症下药,研究我国现阶段产生贿赂犯罪的原因,分析当前遏制贿赂犯罪所面临的问题,才能够找到遏制贿赂犯罪的有效对策,4.执法不严,地方、部门保护严重贿赂犯罪涉及面广,几乎隐藏于国家公务活动的方方面面,对贿赂犯罪必须严厉打击,但是由于社会的、制度的诸多因素,贿赂这个腐败“妖魔”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当中时时不期而遇,而受到查处和惩罚的却不多 ...
2021/8/25 2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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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贿赂犯罪与治病同理,需要对症下药,研究我国现阶段产生贿赂犯罪的原因,分析当前遏制贿赂犯罪所面临的问题,才能够找到遏制贿赂犯罪的有效对策,4.执法不严,地方、部门保护严重贿赂犯罪涉及面广,几乎隐藏于国家公务活动的方方面面,对贿赂犯罪必须严厉打击,但是由于社会的、制度的诸多因素,贿赂这个腐败“妖魔”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当中时时不期而遇,而受到查处和惩罚的却不多 ...
2021/8/25 2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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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个人受贿额不满五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2021/8/29 20: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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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表现为二种形式,二、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2021/8/17 6: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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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表现为二种形式,(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
2021/8/15 4: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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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表现为二种形式,(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
2021/8/15 4: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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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表现为二种形式,二、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2021/8/17 6: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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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思想道德防线,率先垂范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纵观诸多官员的不正之风事例,他们蜕化变质的情况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没能管住自己,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思想道德这条防线,率先垂范,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 ...
2021/7/19 1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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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更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给班子其他成员和普通干部树好榜样,总之,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广大群众和普通干部中树立起良好的党员形象,领导干部处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思想道德这条防线,率先垂范,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 ...
2021/7/22 1: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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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更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给班子其他成员和普通干部树好榜样,总之,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广大群众和普通干部中树立起良好的党员形象,领导干部处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思想道德这条防线,率先垂范,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 ...
2021/7/22 1: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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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思想道德防线,率先垂范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纵观诸多官员的不正之风事例,他们蜕化变质的情况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没能管住自己,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思想道德这条防线,率先垂范,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 ...
2021/7/19 1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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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得益数十年受“坏事变事”辩证法熏陶吧了新华社记者报道《山西和顺向崔县长送钱是“惯例”原县长受贿案调组与送钹者对话实录》我既不愤慨也不悲哀,了得到财政拨款而向掌权者行贿也早已不鲜闻所谓“驻京办”“跑部钱进”就有不少是这么回事,难道了办公费而向县长送钱居然成了官场“惯例”所显示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弊病还不够型不够极端吗? ...
2021/9/12 10: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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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心得体会就是种参加社会实践心得感言,正确对待名、权、利正确对待职升迁和岗位变是领导干部面对现实考验,班子成员由和领导干部共事 ...
2021/10/6 2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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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商业贿赂出现以来,各国都采取措施加以禁止,世界各地的相关立法就足以鉴证各国当权政府对商业贿赂的重视,危害形式立法毕业论文,(二)商业贿赂的主观方面商业贿赂行为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行贿、受贿和介绍贿赂的经营者或其他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
2021/8/28 13: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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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铺了路子,挣了面子,拿了银子,赢得了一个好位子,领导还说,事业单位吃的是“皇粮”,要发展,得靠上面多拨款,不做官,不掌权,怎能花上公款 ...
2021/9/27 15: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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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再三的思考,他们决定建立一个网站,专门用来揭露行贿,网站很简单,打开网站就可以填写自己“行贿”的故事,就像写博客一样,非常简单,也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行贿”的,就像看网页一样,其实改变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难……” ...
2021/11/16 6: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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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当前贿赂犯罪要对贿赂犯罪持“零容忍”态度,尽快完善司法独立,健全反贪法律体系,贿赂犯罪属于一种对合性的犯罪,贿赂使得行贿与受贿方均能获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利害的关联,使得贿赂犯罪的告发机制十分微弱,同已经受到打击的贿赂犯罪相比,犯罪黑数巨大,目前,我国贿赂犯罪涉案人外逃情况严重 ...
2021/8/23 10: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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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从两高的《通知》中,我们可以总结出,行贿罪的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违背职务而实现的利益,如果是确定的利益,即使行为人给了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该利益也不能认定为不正当利益,应视为正当利益 ...
2021/5/16 5: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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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界定关系着行贿罪的定罪量刑,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关于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界定也存在较大的争议,新刑法颁布实施后,对行贿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也使得在理解何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在了许多的争议,(三)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的不确定的利益上文提到两高《意见》中指出: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21/8/26 7: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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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在此背景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削减了哪些死刑罪名,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走私文物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盗窃罪等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使得中国的死刑罪名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减至55个,这也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的数量,时隔3年多的时间,如若此次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获得审议通过,死刑罪名的数量将进一步减至46个 ...
2021/8/24 13: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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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对贿赂对象的规定及学说概况(一)立法概况现行刑法第八章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以上刑法对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进行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按照现行刑法规定,贿赂的对象仅局限为财物,不包括财产性利益和其他非财产性利益,二、性贿赂的界定(一)概念1、“性”的词义我们这里谈性贿赂,首先应该明确性的范围和含义 ...
2021/8/17 22: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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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我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二)受贿罪成立而行贿罪不成立的1、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目的并非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据刑法规定,其行为并不能构成行贿罪,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为其谋取正当利益的行为则可以构成受贿罪 ...
2021/7/3 17: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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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宋代的包拯,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包拯一心为民,锄豪强、罪奸枉、奖节义、伸冤屈,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包拯之所以赢得万民拥护,关键在他一身正气,“一介不取,铁面无私” ...
2021/11/15 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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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盘上涨、3月份业绩基数较低等多重因素影响,上市券商4月份业绩普遍有所提振,甚至有券商单月净利润环比大增3947%,环比来看,4月份净利润环比增长的券商超八成,有13家券商的净利润环比翻倍,占比超四成,此外,红塔证券、西部证券与财通证券的净利润环比上升超500%,中原证券、兴业证券环比上升也超过200% ...
2021/7/12 9: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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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品牌的缔造者苏增福父子曾是“铁了心卖锅”,他们的目标是:“中国炊具行业绝对第一品牌”“中国厨房电器行业第二品牌”“亚洲炊具第一品牌”以及“亚洲最大炊具、厨房电器制造基地”,“一口锅影响不了国家安全”,“造就”了法国SEB集团成功入主苏泊尔 ...
2021/6/4 14: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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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济往来中的贿赂罪与一般的贿赂罪不同,不必具备一般贿赂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特征,由于这些贿赂罪发生于“经济往来”中,故为了与一般贿赂罪相区别,姑且称它为经济往来中的贿赂罪,简称“经济贿赂罪”,同理,刑法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下简称“委派人员”)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也有臆含对“公共财产”作扩大解释之意 ...
2021/7/12 14: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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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审查认定收受干股的案件事实,关键是要抓住权钱交易的实质,以犯罪嫌疑人是否实际获利来认定犯罪形态以及受贿数额,二、厘清权钱交易本质,准确认定受贿犯罪数额,综上所述,笔者认同第二种观点,本案属于以干股名义收受股份收益的情形,应当以赵某实际获利的数额认定受贿金额 ...
2021/12/1 11: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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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贪污数额5千元以上,单位受贿罪数额0万元以上,行贿数额万元以上 ...
2021/8/15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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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被服刑的罪犯,若如实供述了其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追诉的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介绍贿赂罪,并且该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则其行为既符合准自首的成立条件,也符合特别自首的条件,属于准自首与特别自首的竞合,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应当认定行为人特别自首成立,如果司法机关对上述犯罪嫌疑人进行政策教育,并进一步收集新的证据,其后来作了如实供述的,应根据其供述时司法机关对犯罪事实掌握的程度,分两种情况作出认定:对于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实施犯罪的重要证据、根据现有证据和工作经验尚不能断定其为所查询犯罪的重大嫌疑人之时作出供述的,可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而作供述”对待,认定为自首,海关、税务机关的调查部门依职权查获犯罪事实,并找到犯罪嫌疑人当面进行查询或核实,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被扭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对于此种在司法机关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以前,犯罪嫌疑人已经作出如实供述的行为,不能认定自首 ...
2021/5/14 17: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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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被服刑的罪犯,若如实供述了其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追诉的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介绍贿赂罪,并且该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则其行为既符合准自首的成立条件,也符合特别自首的条件,属于准自首与特别自首的竞合,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应当认定行为人特别自首成立,如果司法机关对上述犯罪嫌疑人进行政策教育,并进一步收集新的证据,其后来作了如实供述的,应根据其供述时司法机关对犯罪事实掌握的程度,分两种情况作出认定:对于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实施犯罪的重要证据、根据现有证据和工作经验尚不能断定其为所查询犯罪的重大嫌疑人之时作出供述的,可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而作供述”对待,认定为自首,海关、税务机关的调查部门依职权查获犯罪事实,并找到犯罪嫌疑人当面进行查询或核实,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被扭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对于此种在司法机关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以前,犯罪嫌疑人已经作出如实供述的行为,不能认定自首 ...
2021/8/15 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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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性贿赂,反腐败公约,打击,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
2021/8/25 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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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受贿犯罪的发现、查处概率,2、独立行使检察权,提高受贿犯罪的查处概率,这样,除去了后顾之忧,检察机关就可以轻装上阵,一心一意打击受贿犯罪了 ...
2021/8/20 1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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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贿犯罪法定刑的规定反映了立法机关对该类犯罪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的认识,经过1997年以来的司法实践检验其法定刑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能否完善协调,需要一个理性的评价,综上,考虑台湾地区的立法例,我们认为,最严重的受贿犯罪罪不至死,适用无期徒刑已经足以惩罚犯罪,受贿罪和其他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定刑相比较,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单位贿赂类犯罪,刑法考虑了不同性质犯罪之间罪责的差异,法定刑有所区别是适当的 ...
2021/8/27 1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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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中贪污贿赂犯罪立法存在不足,客观上制约了打击该类犯罪的力度,有必要对现行刑法贪污贿赂罪中有关主体、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对象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思考和评析,并借鉴香港《防止贿赂条例》进行修改,“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立足有力打击贿赂犯罪的现实需要,扩大受贿罪的主体,补充和扩展贿赂犯罪中的贿赂范围,重新界定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使惩处那些在实践中发生的、具有相当社会危害性的贿赂犯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
2021/7/31 1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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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中贪污贿赂犯罪立法存在不足,客观上制约了打击该类犯罪的力度,有必要对现行刑法贪污贿赂罪中有关主体、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对象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思考和评析,并借鉴香港《防止贿赂条例》进行修改,“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立足有力打击贿赂犯罪的现实需要,扩大受贿罪的主体,补充和扩展贿赂犯罪中的贿赂范围,重新界定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使惩处那些在实践中发生的、具有相当社会危害性的贿赂犯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
2021/7/31 1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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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刑法修改,对惩治腐败的法律规定作出了进一步完善,将腐败犯罪的全环节纳入惩治范围,有效增加了不敢腐的法律震慑,专家表示,本次修改,将刚性的数额标准修改为更有弹性的数额+情节模式,将更有利于做到罪刑相当,刑法的修订是司法进步、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 ...
2021/8/27 10: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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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界定为行贿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并在此维度内理解经济往来中的行贿犯罪,国家经济管理活动,只是一种单向的管理性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并不直接参与市场经济交往活动,与市场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交互往来,不属于经济往来,因此,对于在经济管理活动发生的行贿犯罪,只需按照一般行贿罪进行认定即可,无需以经济往来中的行贿予以认定 ...
2021/7/8 1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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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法律没有对贿赂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关于贿赂的解释是指一切利益,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甚至包括性交,如果以此为由,将性贿赂排除在法律惩治之外,无疑也是牺牲了司法利益,牺牲了公众利益 ...
2021/8/6 17: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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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法律没有对贿赂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关于贿赂的解释是指一切利益,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甚至包括性交,如果以此为由,将性贿赂排除在法律惩治之外,无疑也是牺牲了司法利益,牺牲了公众利益 ...
2021/8/6 17: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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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获得利益不能算是性贿赂,性贿赂产生根及危害性,日法律没有对贿赂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关贿赂释是指切利益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甚至包括性交 ...
2021/10/3 17: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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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剧情是数家业内公司争取一个项目,但重点却非商人之间的勾心斗角,而是落在了官商之间的“关系”上,同张国立扮演的颜若水——一名专门处理国有资产的公司老总——搞好关系,成为主角王志文饰演的商人张仲平最重要的工作,尽管如此,与原小说相比,电视剧仍然做了不少规避,例如,张国立的角色由法官变为公司老总,于是贿赂的性质就由官僚腐败变为商业贿赂,原因么,大家都懂的 ...
2022/9/16 1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