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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奖罚管理规定(五),处罚步骤:
,过失详情:请参阅《员工手册》 ...
2021/3/22 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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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当在寻求穷尽过失类型的时候,我们会发现,由于划分标准是如此之多,以致于无法绝对穷尽所有过失类型,而且,类型化研究本来就是一种功用性研究,类型最终必须服务于其他研究目的,归纳出过于繁杂的犯罪过失类型,反倒会适得其反,总之,本文中,笔者对犯罪过失类型的探讨,将终结在上述八类犯罪过失类型上,由于本文不仅从学说理论上研究过失类型与刑罚轻重之间的关联,还将着力点放在以实证方法对司法实践中过失类型与刑罚轻重之间的关联的揭示上,因此,即使仅研究上述八类过失类型,对于笔者而言,仍然“心有余而力不足”,(三)过失类型与刑罚轻重存在理论上的应然关联过失类型究竟是否会影响到所判刑罚的轻重?现在一般的观点,还是肯定过失类型与刑罚轻重之间存在某种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但至于过失类型之中的有认识过失与无认识过失与刑罚轻重之间呈现何种影响关系,则存在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比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处刑要重”[29],日本学者藤木英雄亦认为,“如果行为是相当慎重地进行的,即使是有认识过失,也不能说因为有发生结果的认识而当然认为是重过失” ...
2021/6/29 11: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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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场处罚措施销售过失和销售事故的种类,二、销售过失和销售事故的处罚方式,B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严重销售过失及一般销售事故: ...
2021/4/16 9: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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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场处罚措施一、案场处罚措施销售过失和销售事故的种类A、销售过失:a)行为过失,违反"案场纪律","考勤制度";案场卫生执未行的;私自与发展商越级工作沟通的;b)职责过失:未尽守职责的行为;"业务表单未及时完成等"c)客户或发展商投诉的B、销售事故:报价事故:出现随意报价、低报楼盘价格、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签单事故: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任意改变VIP申请单申请流程的;改变付款方式、付款折扣及付款期限的;签约事故:未经上级领导同意并书面确认的情况下任意更改或增加合同中的补充条款的;承诺事故:在销售过程中,凡涉及到销售说辞,答客问管理制度中未载明问题以外的客户建议、意见和问题,未征得其负责人意见的;与管理制度所载不符并经查属实的;,A型过失通知单:(略)B型过失通知单:C型过失通知单:A型过失罚款通知存根:B型过失罚款通知存根:C型过失罚款通知存根: ...
2021/4/6 6: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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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1.对缔约过失责任规定的主观原因过窄,在缔约过失责任的举证责任方面,我国合同法没有区分缔约过失不同的情况,未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举证责任予以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我国现行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缺陷,给理论界和实践界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
2021/8/16 16: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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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种种原因,中国刑法理论对共同过失犯罪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 ...
2021/8/21 15: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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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过失和销售事故的种类,2.销售过失和销售事故的处罚方式,对于销售过失和销售事故部门采取罚单的形式进行处分A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一般销售过失: ...
2021/3/27 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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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4 19: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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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为实践中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上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 ...
2021/8/30 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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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研究过失危险犯的理论,合理借鉴外国刑法有关过失危险犯的规定,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有实践意义,1980年修正颁布的德意志联邦刑法典有关过失危险犯的规定达16个之多,例如第310条a规定的(过失)引起火灾危险罪、第310条b(过失)引起核能爆炸罪、第311条(过失)引爆炸药罪、第311条d(过失)释放放射线罪、第315条(过失)侵害铁路、水路及航空交通罪、第316条(过失)酒后驾车罪、第326条(过失)污染环境的垃圾处理罪、第330条(过失)严重危害环境罪等等,在前苏联,1962年以后的苏俄刑法典中新增加的11条过失犯罪,其中就有7条涉及过失危险犯,加上原有的过失危险犯,使此类犯罪达到21种,而且其他加盟共和国刑法典规定的过失危险犯数量也大致相同 ...
2021/8/25 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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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为实践中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上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 ...
2021/8/30 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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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过失相抵是指是指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失,法院可依其职权,按一定的标准减轻或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它是适用于侵权之债领域的一项原则,过失相抵的基本概念及在我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1、基本概念过失相抵,是指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失,法院可依其职权,按一定的标准减轻或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过失相抵的构成要件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否适用过失相抵,应从过失相抵的构成要件来分析 ...
2021/8/25 2: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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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以来,各国刑事立法对过失犯罪均采较为宽容和较为温和的态度,过失行为只有在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时,才被认为具有可罚性,从而予以犯罪化并配置法定刑,对犯罪配置法定刑,必须以犯罪行为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为基准,在此前提下,还应遵循一些基本的规则:
,通过降低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重伤罪的最高法定刑,适当提高个别业务过失罪的法定刑,如玩忽职守罪的法定刑可印证对业务过失的处罚重于普通过失的刑法一般原理 ...
2021/8/27 7: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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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王建根律师【摘要,因此,建立完备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完善我国的民法规则体系,有利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适用,(二),对缔约过失责任以法定义,结束学者对于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争论时代,以明确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 ...
2021/8/19 2: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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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产销售案场处罚制度,A、销售过失:
,A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一般销售过失: ...
2021/4/9 2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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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产销售案场处罚制度,A、销售过失:
,A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一般销售过失: ...
2021/4/21 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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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犯罪参与的类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种:故意参与他人的故意犯罪,刑法上处罚的对象只能是故意正犯、故意共犯以及过失正犯,而绝对排除过失共犯成立犯罪的可能性,过失参与他人的故意犯罪行为,只能以过失共犯处理,不是刑罚惩罚的对象,[3]49这两个判例实际上承认了过失参与他人故意犯罪行为的,不再作为刑法上不罚的过失共犯处理,而是作为过失正犯处理,即故意正犯背后存在着刑法上应当过问的过失正犯 ...
2021/8/21 13: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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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认为,过失相抵能力是否适用过失相抵的必要条件,只有具备过失相抵能力才能适用过失相抵,如果完全否认未成年人具有过失相抵能力,则相当于将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转嫁由加害人承担,有违过失相抵谋求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公平负担损害的本质,问题是,未成年人受侵害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疏于对其保护,加害人能否主张监护人存在过失,因而应该作为未成年人的过失适用过失相抵 ...
2021/8/16 19: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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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了一定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在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其中,侵权行为说认为,除法定情形外,因缔约上过失导致他人损害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的范畴,应按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
2021/8/26 3: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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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了一定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在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其中,侵权行为说认为,除法定情形外,因缔约上过失导致他人损害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的范畴,应按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
2021/8/26 3: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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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过失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是成立的,因此,在犯罪共同说的支持者看来,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至关重要,而共同过失犯罪不可能具有这种意思联络,因此不可能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共同犯罪,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互相利用各人的行为而共同实行犯罪……,因此,如果我们是从犯罪构成的意义上,而不是从一般的社会观念来评价共同过失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认为过失犯罪人之间具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 ...
2021/8/18 19: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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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过失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是成立的,因此,在犯罪共同说的支持者看来,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至关重要,而共同过失犯罪不可能具有这种意思联络,因此不可能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共同犯罪,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互相利用各人的行为而共同实行犯罪……,因此,如果我们是从犯罪构成的意义上,而不是从一般的社会观念来评价共同过失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认为过失犯罪人之间具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 ...
2021/8/18 19: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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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此之前,英事法中曾有绝对责任(absolute1iability)和严格责任(strictliability)的概念,但它们的含义并不相同,民法上的“过失”有两种含义,其一为固有意义上的过失(VerschuldenimechtenSinne),即违反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所产生的过失,只有在不考虑这两种过失的情况下,确定责任时,才可称为无过失责任,若不考虑加害人的过失而要考虑受害人的过失(如产品责任等),就并未超出过失责任的范围 ...
2021/8/20 14: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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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案场处罚措施,A、销售过失:
,A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一般销售过失: ...
2021/4/3 9: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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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案场处罚措施,A、销售过失:
,A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一般销售过失: ...
2021/4/18 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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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案场处罚措施,A、销售过失:
,A型过失单适用范围——一般销售过失: ...
2020/9/27 1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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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的肯定说则认为,一般不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但当各共同行为人负有法律规定的共同注意义务并共同违反了该义务时,就应当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共同过失犯罪是不同于共同故意犯罪的一种共同犯罪形态,其主观方面不可能像共同故意犯罪那样具有某种意思联络,其主观方面的共同过失就表现为各行为人或出于疏忽大意未曾预料结果发生的过失心理状态或出于过于自信而相信能够避免的过失心理状态,均未履行共同注意义务,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本案中,甲有犯罪过失的作为,乙则是犯罪过失的不作为,共同造成重大火灾,构成共同过失犯罪 ...
2021/7/8 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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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师行业的责任,根据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和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或欺诈行为,将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而治理欠缺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会给注册会计师执业带来,舞弊是故意的行为,注册会计师舞弊,也称注册会计师欺诈,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作案具有不良动机 ...
2021/8/22 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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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师行业的责任,根据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和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或欺诈行为,将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而治理欠缺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会给注册会计师执业带来,舞弊是故意的行为,注册会计师舞弊,也称注册会计师欺诈,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作案具有不良动机 ...
2021/8/22 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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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及一般理论,指出,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缔约过程中的信赖利益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只是信赖利益赔偿的一种类型,四、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主要涉及到缔约过失责任是侵权责任还是缔约责任,亦或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态 ...
2021/9/2 20: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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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公司处分制度,10元,触犯重大过失,每次罚款50——100元,员工不服所受处分,可口头或书面在处理决定发出二日内,向行政主管申诉 ...
2021/4/2 8: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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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刑法上新旧过失理论的理论基础及比较简历大全/html/jianli/,所以,作为过失核心的所谓违反结果预见义务,也就是行为人注意义务的内容,旧派刑法学者提出了主观说,认为是否具有结果预见义务,应以具体的行为人的注意能力为标准 ...
2021/8/17 1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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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过失犯,危险犯,过失危险犯,实害犯,结果犯,从刑法分则的具体立法例来看我国刑法存在过失危险犯,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认为我国刑法没有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大家都认为:“我国现行刑法中,过失犯罪规范采用的是严重损害构成 ...
2021/8/17 6: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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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过失犯,危险犯,过失危险犯,实害犯,结果犯,从刑法分则的具体立法例来看我国刑法存在过失危险犯,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认为我国刑法没有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大家都认为:“我国现行刑法中,过失犯罪规范采用的是严重损害构成 ...
2021/8/22 1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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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性质基本上有四种学说: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免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说是对诚实信用说的法律确认,或者说,诚实信用说在法律上的表现即为法律规定说 ...
2021/8/22 7: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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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便此为基本点,简要分析了在环境犯罪中增设过失危险犯的可行性,希望为我国的环境工作助一臂之力,”过失危险犯联结了过失犯罪和危险犯两种形态,但从传统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来看,过失犯罪与危险犯泾渭分明,同时,环境犯罪中过失危险犯的设置也仅在修改后的若干犯罪之中,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
2021/8/25 1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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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过失犯的构成要件构造是对过失犯理论研究领域的拓展,有利于我们明确过失犯的类型性意义,以提倡……德国学者汉斯·威尔哲尔先生提出,刑法中的构成要件得分封闭的构成要件与开放的构成要件,为了推动对开放性构成要件这一新型的构成要件构造形态的研究,也为了加强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对过失犯的正确理解和适用,笔者拟从过失犯的注意义务入手,探讨过失犯作为开放性构成要件构造形态及其适用方法,至于究竟结果预见义务还是结果回避义务是过失犯的本质,旧过失论认为结果预见义务是过失犯的本质,新过失论则认为结果避免义务是过失犯的本质 ...
2021/8/23 2: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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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过失犯的构成要件构造是对过失犯理论研究领域的拓展,有利于我们明确过失犯的类型性意义,以提倡……德国学者汉斯·威尔哲尔先生提出,刑法中的构成要件得分封闭的构成要件与开放的构成要件,为了推动对开放性构成要件这一新型的构成要件构造形态的研究,也为了加强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对过失犯的正确理解和适用,笔者拟从过失犯的注意义务入手,探讨过失犯作为开放性构成要件构造形态及其适用方法,至于究竟结果预见义务还是结果回避义务是过失犯的本质,旧过失论认为结果预见义务是过失犯的本质,新过失论则认为结果避免义务是过失犯的本质 ...
2021/8/23 2: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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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国际上处理共同海损与各方当事人之间过失的不同立法例,阐述了共同海损的成立、理算以及分摊与过失之间的关系,1.过失不影响共同海损的成立,共同海损的理算不考虑过失问题,共同海损的理算十分繁琐,根据我国的经验,从共同海损宣告后,开始收集担保文件,到理算书编制完毕,一般需要两三年的时间 ...
2021/9/9 1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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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者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研究还是近几年的事,理论中尚存诸多疑点,如合同有效型缔约过失责任及无过失缔约过失责任等问题,法学界仍未形成统一认识,此项规定的性质系属担保责任,不以表意人的过失为要件,其基本上仍建立在缔约上过失思想之上,但加重了表意人的责任,不以过失为责任要件”,因此,缔约上过失制度实际上结合了过失责任原则与信赖责任原则两种思想 ...
2021/6/14 17: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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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负有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附随义务,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损失须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他只存在于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信其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损害的是对方的信赖利益 ...
2021/7/7 19: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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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故意犯罪之所以比单个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是因为共同故意使数人结成犯罪的整体,彼此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进行犯罪,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是单个犯罪无法比拟的,从以上几个方面我们不难分析出过失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单个过失要大,因此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不能体现出对过失共同犯罪的处罚力度,是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因此,有条件的承认过失共同犯罪是合情合理的,完善共同犯罪的立法是非常必要的,各行为人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刑法上的因果联系,共同过失犯罪只有共同过失行为引起共同危害结果发生的基础才能成立,即每个过失行为都和危害结果具有因果联系,过失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对危害结果负责,各行为人的行为不可分割 ...
2021/8/19 15: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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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故意犯罪之所以比单个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是因为共同故意使数人结成犯罪的整体,彼此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进行犯罪,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是单个犯罪无法比拟的,从以上几个方面我们不难分析出过失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单个过失要大,因此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不能体现出对过失共同犯罪的处罚力度,是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因此,有条件的承认过失共同犯罪是合情合理的,完善共同犯罪的立法是非常必要的,各行为人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刑法上的因果联系,共同过失犯罪只有共同过失行为引起共同危害结果发生的基础才能成立,即每个过失行为都和危害结果具有因果联系,过失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对危害结果负责,各行为人的行为不可分割 ...
2021/8/21 2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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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赔偿范围;完善缔约过失责任的建议,、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三、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 ...
2021/8/19 11: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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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行为说,缔约过程中的磋商行为使得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互相协作、照顾、保护、告知等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行为的本质应视为违反约定的先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先合同义务以诚信原则为基础,主要包括:(1)告知义务,如产品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标的物瑕疵的知义务 ...
2021/8/30 20: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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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共同犯罪,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互相利用各人的行为而共同实行犯罪……,因此,如果我们是从犯罪构成的意义上,而不是从一般的社会观念来评价共同过失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认为过失犯罪人之间具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二、各国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例目前,各国刑事立法对共同过失犯罪态度不一,主要有以下不同的立法例:1.明确规定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排除过失教唆犯和过失帮助犯的存在,共同过失犯罪是共同犯罪中的特殊形态笔者认为,在共同犯罪中肯定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不仅根源于社会发展现实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而且对于完善传统的过失犯罪理论和共同犯罪理论有重要意义 ...
2021/8/22 22: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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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共同犯罪,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互相利用各人的行为而共同实行犯罪……,因此,如果我们是从犯罪构成的意义上,而不是从一般的社会观念来评价共同过失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认为过失犯罪人之间具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二、各国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例目前,各国刑事立法对共同过失犯罪态度不一,主要有以下不同的立法例:1.明确规定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排除过失教唆犯和过失帮助犯的存在,共同过失犯罪是共同犯罪中的特殊形态笔者认为,在共同犯罪中肯定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不仅根源于社会发展现实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而且对于完善传统的过失犯罪理论和共同犯罪理论有重要意义 ...
2021/8/22 22: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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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成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当事人依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缔约当事人之间发生先合同义务并且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 ...
2021/8/24 23: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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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成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当事人依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缔约当事人之间发生先合同义务并且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 ...
2021/8/24 23: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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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建立在对信赖利益保护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基础,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前提,当然,缔约相对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应当有充分的理由,是基于合理的信赖,即在一般人看来合同显然不能成立而当事人依然为合同的订立或履行作准备,则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里的合同不成立,是从狭义上讲的,仅指合同在外表上已经成立,但实际上因缔约人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合同无效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种类型的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已经得到了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明确承认,由于合同已经无效,合同债权债务自始消失,因此合同无效产生的责任不是合同责任 ...
2021/7/28 16: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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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建立在对信赖利益保护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基础,没有信赖利益,就没有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前提,当然,缔约相对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应当有充分的理由,是基于合理的信赖,即在一般人看来合同显然不能成立而当事人依然为合同的订立或履行作准备,则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里的合同不成立,是从狭义上讲的,仅指合同在外表上已经成立,但实际上因缔约人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合同无效时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这种类型的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已经得到了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明确承认,由于合同已经无效,合同债权债务自始消失,因此合同无效产生的责任不是合同责任 ...
2021/7/28 16: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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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在概念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以便于准确地把握这一责任的性质,在实践中科学认定合同一方是否应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必然产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之中,这是与违约责任的产生有着质的区别(二)缔约过失责任是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缔约过程中,便产生了先合同义务 ...
2021/8/21 2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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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缔约过失责任源于《缔约上的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害赔偿》一文,该文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发表,张华.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J].理论月刊,2006,8:102.
,何孝元.法律学普及本[M].台北:商务印书股份有限公司,1976:379. ...
2021/8/20 3: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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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简要阐述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几种情形之后,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与其他的相关法律责任的区别,提出了缔约过失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这就不仅解决了合同无效,被撤销时的缔约过失责任,而且解决了合同尚未成立时,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的缔约过失责任,完善了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这对促成交易,维护交易安全,进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然已经成立但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时,对此有过失的一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后,因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而适用违约责任 ...
2021/8/27 13: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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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缔约过失责任概述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由是德国学者耶林提出出的,他认为,“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因一方故意欺诈,或意思表示不真实,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对有过失一方致他方的损害应适用缔约过失责任,”(12)笔者认为,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给缔约相对人所造成的损失而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
2021/8/19 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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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一方当事人在缔约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的行为时,才可能承担因此行为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失主要是指信赖利益的损失,这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损失须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
2021/8/19 20: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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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过失犯罪的心理本质与特征的思考过失犯罪的心理本质也就是指犯罪过失的认识标志,是犯罪故意认识意义派生的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对犯罪事实或者犯罪结果没有认识,是犯罪过失的标志,此已不符合过失犯罪担负刑事责任的机理,对过失犯罪应当配置轻于故意犯罪的法定刑,否则有违罪责刑均衡原则 ...
2021/8/12 4: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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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试图避免从宏观角度探讨犯罪原因,力图从微观角度探索导致过失犯罪的原因(心理原因),揭示过失犯罪之犯罪人背后鲜为人知的原因,法学家,犯罪学家林纪东认为:“犯罪的形成,有其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因素,造因至为复杂”,(2)犯罪心理形成原因论,包括内外因素论,动力因素论,聚合效应论,主客观辩证统一论等 ...
2021/8/20 0: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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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存在缺漏,应予完善,区分之意义 ...
2021/6/18 22: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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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缔约过失责任的意义及性质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有的学者直接称为缔约过失,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历史考察缔约过失责任的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法 ...
2021/8/25 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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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德国的司法实践承认了缔约过失责任,而且判例及学说已将缔约过失责任发展为一般原则,形成了一个制度 ...
2021/8/25 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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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缔约过失责任的意义及性质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有的学者直接称为缔约过失,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历史考察缔约过失责任的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法 ...
2021/8/25 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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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本文选取过失犯罪基础理论问题尤其是注意能力和注意义务问题进行探讨,因此,一般来说,由于行为人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注意能力(或者预见能力,或者避免能力),致使发生了危害结果,就值得责难了,这样看来,一般情况下,只要肯定行为人负有某种注意义务,本来具有履行义务的注意能力而由于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注意能力,就可以将其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归责于行为人 ...
2021/8/20 3: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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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过失相关的资料及物品,如相关记录、报告单、药品、器械妥善保管,不得涂改、销毁,(五)根据过失的性质和结果,根据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六)各科须备有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对本科室发生的不良事件详细登记 ...
2021/3/27 2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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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督过失的适用范围,日本刑法理论中有一种比较一致的认识,即“监督过失是一定业务活动关系中的过失犯罪,在业务活动关系以外不存在监督过失”,根据日本刑法理论,监督过失理论是建立在危惧感说之上的,行为人的“注意义务”要高于普通过失犯,其责任也应当重于普通过失责任⑩,这已是刑法理论的基本共识,我们认为,这是一种讹误,监督过失不仅适用于业务关系中,也同样适用于职务关系之中,在职务关系中设立“监督过失罪”并不存在理论障碍 ...
2021/8/30 4: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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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否定论之二:这里犯了一个从实然层面来论证应然层面问题的逻辑错误,在注释刑法理论中,过失犯一般为结果犯,危险犯一般由故意犯罪构成,但并不能由此证明过失危险犯存在的不正当性,犯罪化是应然层面的概念,不能从实然层面由彼及此,在实行过失危险犯罪化的大陆法系,行为人的过失行为造成了法定的危险状态,仅仅是完成了符合过失危险犯罪构成的该当性要件,能不能构成犯罪,还要经过违法性和有责性的检验,笔者主张过失危险犯的可存在性,在认同以上肯定论和辩正否定论的基础上,试图进一步展开论证,揭示设立过失危险犯的理论正当性 ...
2021/8/27 7: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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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法律依据,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我国民法学者余延满先生认为有两个:一、缔约过失责任,“以先合同义务存在为前提,是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在缔约的过程中负有一定的附随义务(亦即有些学者所称先契约义务),如互相协作、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告知、互相忠诚、不得隐瞒瑕疵、不得欺诈等义务 ...
2021/8/19 18: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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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但笔者认为,机会利益损失应予赔偿,理由如下,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固有利益损失既含直接损失又含机会利益损失 ...
2021/8/14 2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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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民事立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概括为是指在合同正式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需要承担的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固有利益损失既含直接损失又含机会利益损失 ...
2021/8/15 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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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根据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和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或欺诈行为,将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而管理欠缺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会给注册会计师执业带来影响,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刑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
2021/8/22 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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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民事立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概括为是指在合同正式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需要承担的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固有利益损失既含直接损失又含机会利益损失 ...
2021/8/15 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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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根据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和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或欺诈行为,将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而管理欠缺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会给注册会计师执业带来影响,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刑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
2021/8/22 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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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但笔者认为,机会利益损失应予赔偿,理由如下,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信赖利益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固有利益损失既含直接损失又含机会利益损失 ...
2021/8/14 2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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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航海过失免责存废《鹿特丹规则》论文摘要:航海过失免责在法理上来说似乎有悖于公平、公正的观念,自其产生以来,就备受人们的争议,1968年,国际上又通过了《修订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它保留了航海过失免责,规定承运人的受雇人和代理人也可以援引航海过失免责,同时也将航海过失免责可对抗的请求理由扩大到侵权,而且,即使存在航海过失免责,承运人欲援用航海过失免责将变得更加困难 ...
2021/8/12 5: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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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首次确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填补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我国立法上的空白,更有效和全面地保护缔约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安全,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应恰当、准确反映其本质特征,因此,缔约过失责任构成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合同责任的内容广泛,承担合同责任的形式的多样 ...
2021/7/20 6: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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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过错既是侵权法的概念,也是合同法的概念,大陆法系称之为与有过失,英美法系称之为共同过失,我国民法依原苏联民法理论将其称之为混合过错,它通常被称为损害赔偿之债的原则,与损益相抵并存,无论是在侵权法中,还是在合同法中,只要成立混合过错,便发生过失相抵的法律后果,侵权行为的混合过错,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
2021/8/19 2: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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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犯罪过失理论处于不断的研究和发展中,犯罪过失不再认为是纯粹的心理事实而是主客观两层面的结合的构造,其次,如前所述,注意义务是主观的精神义务,结果避免义务是客观的行为义务,两者本质不同,所以,笔者认为过失中的义务有两种,首先是主观精神上的注意义务,其次是客观行为上的结果避免义务,这并不是注意义务的主客观两个方面 ...
2021/8/25 2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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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说日本的过失犯理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获得了显著的进步,而且,在比较故意犯和过失犯时,故意犯的违法性程度也明显重于过失犯,所以,应该说在理论上不处理这一点也是不妥当的,在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之中,有见解想以结果回避义务为核心来考虑过失犯的注意义务 ...
2021/8/23 18: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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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犯罪过失理论处于不断的研究和发展中,犯罪过失不再认为是纯粹的心理事实而是主客观两层面的结合的构造,其次,如前所述,注意义务是主观的精神义务,结果避免义务是客观的行为义务,两者本质不同,所以,笔者认为过失中的义务有两种,首先是主观精神上的注意义务,其次是客观行为上的结果避免义务,这并不是注意义务的主客观两个方面 ...
2021/8/25 2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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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从事缔约与契约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须善尽必要的注意,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侵权责任,又与合同责任有别,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先契约义务,是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 ...
2021/8/26 4: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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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过失相抵,是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失,法院可以其职权,按一定标准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过失相抵的使用前提是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错,即与有过失,过失相抵是与有过失的法律后果,因此过失相抵的构成要件首先是受害人也有过错,此说认为,过失相抵不依违反注意义务为要件,单纯之不注意,亦得过失相抵,因此不能以负侵权责任能力为要件,只需具备避免危险发生之注意能力,即可过失相抵 ...
2021/5/5 18: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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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至于过失泄露的具体方式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过失泄露,又可以是书面过失泄露,宜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从重论处,2、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应以特别法条规定的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治罪 ...
2021/8/25 0: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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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相抵,是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失,法院可以其职权,按一定标准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过失相抵的使用前提是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错,即与有过失,过失相抵是与有过失的法律后果,因此过失相抵的构成要件首先是受害人也有过错,此说认为,过失相抵不依违反注意义务为要件,单纯之不注意,亦得过失相抵,因此不能以负侵权责任能力为要件,只需具备避免危险发生之注意能力,即可过失相抵 ...
2021/8/23 9: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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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指缔约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处于缔约的阶段,由于一方没遵守法律所要求的诚实信用原则也未履行好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使得对方的信赖利益受到了损失,要对此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一)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现状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一般情形加特殊情形,也在其他法律中作出了一些零散规定,但没有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和损害赔偿的认定规则作出明确的规定,(二)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不足(1)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明确合同法只规定一般情形具体的赔偿范围没有规定 ...
2021/8/2 22: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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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国际上处理共同海损与各方当事人之间过失的不同立法例,阐述了共同海损的成立、理算以及分摊与过失之间的关系,因此产生的损失都可以作为共同海损,不影响过失方要求理算并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但是,非过失方或者过失方可以就此项过失提出赔偿请求或者进行抗辩,最后,应当注意的是,由于我国沿海运输实行完全过失责任制,承运人有过失就应当承担责任,不存在过失免责的例外,因此也不存在承运人有过失还可以要求他方分摊共同海损的问题 ...
2021/8/27 7: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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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自负赔偿责任,应该说,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缔约人一方在缔约的过程中,发生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互相保密等义务的行为 ...
2021/8/27 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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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自负赔偿责任,应该说,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缔约人一方在缔约的过程中,发生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互相保密等义务的行为 ...
2021/8/27 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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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合同法》于1995年颁布,从近20年的司法实践中可以发现,行为人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具备如下构成要件:2.1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发生在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实施了过失行为,但对方当事人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是广泛适用的责任类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3.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021/7/26 5: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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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合同法》于1995年颁布,从近20年的司法实践中可以发现,行为人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具备如下构成要件:2.1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发生在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实施了过失行为,但对方当事人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是广泛适用的责任类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3.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021/7/26 5: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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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学术界观点不一,大致分以下几种:
,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成立条件,缔约过失责任也不例外,只有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时,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
2021/7/5 15: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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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其中包含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更为重要的是,它只说明了疏忽过失,因为这种过失公认为是无认识过失,而未涉及轻信过失,因为这种过失一般认为是有意识过失,因而有以偏概全之嫌,由此可见,将社会生活中一般注意义务纳入过失之注意义务,并不会不恰当地扩大过失范围 ...
2021/7/5 21: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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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其中包含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更为重要的是,它只说明了疏忽过失,因为这种过失公认为是无认识过失,而未涉及轻信过失,因为这种过失一般认为是有意识过失,因而有以偏概全之嫌,由此可见,将社会生活中一般注意义务纳入过失之注意义务,并不会不恰当地扩大过失范围 ...
2021/8/14 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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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其中包含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更为重要的是,它只说明了疏忽过失,因为这种过失公认为是无认识过失,而未涉及轻信过失,因为这种过失一般认为是有意识过失,因而有以偏概全之嫌,由此可见,将社会生活中一般注意义务纳入过失之注意义务,并不会不恰当地扩大过失范围 ...
2021/8/14 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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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思想汇报/sixianghuibao/,过失共同犯罪的理论研究,学理界主要持肯定、否定两种态度,也有学者在肯定的基础上提出了限制肯定说,由于限制肯定说仍是肯定说的延伸,因此笔者将其放至于肯定说中加以讨论,犯罪共同说的其他理论学说认为,共同犯罪所共同实行的犯罪必须是特定的犯罪,因此只有在故意和故意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
2021/8/21 3: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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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ibilityBelongtotheresponsibilityFirsttheobligationofthecontractLiabilityfortortValidityofthecontract,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到底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何在,一直是德国学者们争论的问题,各种学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有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四种主张,默示契约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在于当事人从事缔约行为之际,默示缔结了责任契约 ...
2021/8/17 4: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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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是赔偿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的范围、机会损失的计算方式是缔约过失责任的重点也是难点,德国法上将纯粹经济利益损失作为合同责任的保护客体,由于缔约过失责任在该国被视为合同责任,因而缔约过失责任中也对纯粹经济损失保护,有争议的是缔约过失损害赔偿是否应该包括间接损失的赔偿,而间接损失的赔偿表现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交易机会丧失的赔偿 ...
2021/8/16 2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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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业务过失/刑罚/资格刑,医疗事故罪作为过失犯罪的一种,在刑罚的设定上,应该设定比故意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刑罚要轻,在我国现行刑罚体系中,主刑有五种,即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
2021/8/24 19: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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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立法的规定但仍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笔者试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着手,并深入研究其适用范围、赔偿范围等问题,以期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总的来说,我国现行立法设立了专门条款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但是不够明确、具体,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容易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结果,因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
2021/5/26 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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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本文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审判实践中,根据当事人就缔约过失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阶段,可将缔约过失责任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及类型: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任何一种民事责任都有其一定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也不例外 ...
2021/8/20 8: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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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司法界中偏重于对故意犯罪的研究,相关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而过失犯罪成为刑法理论中一个相对薄弱的领域,有关的论著寥寥可数,这同过失犯罪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惩治过失犯罪的实践需要是不相谐调的,2、业务过失在过失犯罪中的比重逐步加大,过失犯罪的罪种范围也在增大,在传统社会中,生产、生活方式较为简单,普通过失是犯罪过失的主要形式,因普通过失致人死伤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表现样态一般不甚复杂,因果关系比较单纯,因而易于认定处理 ...
2021/8/20 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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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司法界中偏重于对故意犯罪的研究,相关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而过失犯罪成为刑法理论中一个相对薄弱的领域,有关的论著寥寥可数,这同过失犯罪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惩治过失犯罪的实践需要是不相谐调的,2、业务过失在过失犯罪中的比重逐步加大,过失犯罪的罪种范围也在增大,在传统社会中,生产、生活方式较为简单,普通过失是犯罪过失的主要形式,因普通过失致人死伤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表现样态一般不甚复杂,因果关系比较单纯,因而易于认定处理 ...
2021/8/20 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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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顾名思义,指缔约中所发生之过失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借此推定缔约过失责任成立与否的法律依据,如果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则认定为违约责任 ...
2021/8/24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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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顾名思义,指缔约中所发生之过失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借此推定缔约过失责任成立与否的法律依据,如果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则认定为违约责任 ...
2021/8/24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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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怎么引导学生进行知识的积累和梳理,在我们嘲笑鱼儿很笨的同时,阿德勒却提出了一个相似的心理概念,叫做“吞钩现象”,“吞钩现象”是神经高度紧张、情节反复厮磨的结果 ...
2021/12/3 22: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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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的概述,[4]杨银霞.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D].南昌:南昌大学法学院.2008.
,②杨银霞.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D].江西:南昌大学.2008. ...
2021/11/16 8: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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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 ...
2021/8/25 16: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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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求行为人具备社会危害性认识,会使犯罪过失混同于一般危害过失,不利于正确认定犯罪,程度稍轻于间接故意而又梢重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出于刑法谦抑性的考虑,笔者将其纳入了犯罪过失的范畴,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一起,作为犯罪过失的下位概念,二者的不同之处是:1、主观方面,见解故意的行为人不排斥构成要件事实的发生,发生这种事实不违背其本意,不发生他也不后悔(18),即听之任之(19) ...
2021/8/27 8: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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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 ...
2021/8/25 16: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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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侵权行为中,无过失责任具有过失责任、推定过失责任以及衡平责任所无法替代的独特价值,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无过失责任,在环境侵权的责任认定中,以无过失责任代替过失责任已为大多数国家环境侵权法所采用 ...
2021/8/17 1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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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责任既包括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也包括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也应当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的新型合同责任,推翻了无合同则无合同责任的立论,合同责任不再等同于违约责任,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是一种先合同义务 ...
2021/8/24 4: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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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责任既包括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也包括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也应当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的新型合同责任,推翻了无合同则无合同责任的立论,合同责任不再等同于违约责任,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是一种先合同义务 ...
2021/8/24 4: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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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侵权行为中,无过失责任具有过失责任、推定过失责任以及衡平责任所无法替代的独特价值,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无过失责任,在环境侵权的责任认定中,以无过失责任代替过失责任已为大多数国家环境侵权法所采用 ...
2021/8/17 1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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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的实行行为问题关系到对过失犯本质、构成要件、处罚范围的理解,对过失共同犯罪以及统一故意犯和过失犯的犯罪论体系的建构等重要问题的把握,但是,理论界关于过失犯是否存在实行行为或者是否应当承认过失犯的实行行为素有争议,而且对于如何界定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也歧见纷呈,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从过失犯的行为构造来看,过失犯没有实行行为,虽然过失行为也属行为的范畴 ...
2021/8/24 8: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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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从两种责任产生依据、责任所保护的利益、责任性质、责任发生的时间、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行为形态、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范围及免(减)责事由等十个方面对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进行区别,从本质上认识这两种责任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两种具体责任,二者都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以常易混淆,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着本质的不同,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主要区别体现在: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缔结合同中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而产生的责任,缔约一方当事人违背以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通知、说明、协力、忠实、照顾等先合同义务,此时合同并未生效,即未发生合同之效力,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根据是先合同义务 ...
2021/7/4 6: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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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过失犯、业务过失、危险犯、过失危险犯,结果犯,信赖原则允许的危险,关键词:过失犯、业务过失、危险犯、过失危险犯,结果犯,信赖原则允许的危险一、概念综述(一);过失的概念近代西方刑法关于过失犯罪的立法肇始于罗马法,按照过失犯的分类,过失危险犯原则上也可分为普通过失上的危险犯和业务过失上的危险犯 ...
2021/8/24 3: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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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法学理论上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演变,例如,在其法律基础的问题上先后有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以及诚信原则说之提出,缔约过失的适用范围,是对该制度都适用于哪些情况的说明,是将缔约过失这一原则性的法律概念予以类型化的结果,合理确定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对于这一一般性法律原则的适用,以及进一步认识缔约过失制度的内涵与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
2021/8/26 1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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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责任既包括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也包括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也应当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的新型合同责任,推翻了无合同则无合同责任的立论,合同责任不再等同于违约责任,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是一种先合同义务 ...
2021/8/15 8: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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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对其作适度扩大解释,即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的订立阶段、未生效阶段、履行阶段、变更阶段、转让阶段、解除阶段都可能存在,甲、乙对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即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在此情形下,甲又转让予丙,此时,甲、乙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而甲、丙合同成立并生效 ...
2021/8/17 1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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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对此,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对其作适度扩大解释,即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的订立阶段、未生效阶段、履行阶段、变更阶段、转让阶段、解除阶段都可能存在 ...
2021/8/19 14: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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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责任既包括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也包括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也应当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的新型合同责任,推翻了无合同则无合同责任的立论,合同责任不再等同于违约责任,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是一种先合同义务 ...
2021/8/15 8: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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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法学理论上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演变,例如,在其法律基础的问题上先后有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以及诚信原则说之提出,缔约过失的适用范围,是对该制度都适用于哪些情况的说明,是将缔约过失这一原则性的法律概念予以类型化的结果,合理确定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对于这一一般性法律原则的适用,以及进一步认识缔约过失制度的内涵与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
2021/8/26 1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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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心理的意志因素具有两方面特征:希望和放任,其表现为意志对行为的发动作用,在犯罪故意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总之,意志因素是在认识的基础上,将人的心理外化到客观世界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意志是故意成立不可缺少的因素,2、过失心理状态下是否存在意志因素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刑法理论上一直争论不休 ...
2021/8/18 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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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心理的意志因素具有两方面特征:希望和放任,其表现为意志对行为的发动作用,在犯罪故意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总之,意志因素是在认识的基础上,将人的心理外化到客观世界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意志是故意成立不可缺少的因素,2、过失心理状态下是否存在意志因素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刑法理论上一直争论不休 ...
2021/8/18 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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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世界各国的刑法理论与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形成肯定与否定两种对立的观点,目前尚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说是刑法学中一个疑难复杂问题,本文中,笔者介绍并评析当前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并考察了我国关于过失共犯的立法与审判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共同犯罪基本理论,分析对共同过失犯罪给予刑罚评价的理论依据与政策依据,并提出应当重视审视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完善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体系,一般而言,共同犯罪较之单独犯罪有着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各参与人往往事先策划,各有分工,互相配合,作案后互相包庇,采取种种手段消灭罪证,逃避侦查[5],因此各国刑法在规定单独犯罪之外,无一例外地对共同犯罪给予特别评价 ...
2021/7/4 1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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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世界各国的刑法理论与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形成肯定与否定两种对立的观点,目前尚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说是刑法学中一个疑难复杂问题,本文中,笔者介绍并评析当前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并考察了我国关于过失共犯的立法与审判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共同犯罪基本理论,分析对共同过失犯罪给予刑罚评价的理论依据与政策依据,并提出应当重视审视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完善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体系,一般而言,共同犯罪较之单独犯罪有着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各参与人往往事先策划,各有分工,互相配合,作案后互相包庇,采取种种手段消灭罪证,逃避侦查[5],因此各国刑法在规定单独犯罪之外,无一例外地对共同犯罪给予特别评价 ...
2021/8/19 1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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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世界各国的刑法理论与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形成肯定与否定两种对立的观点,目前尚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说是刑法学中一个疑难复杂问题,本文中,笔者介绍并评析当前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并考察了我国关于过失共犯的立法与审判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共同犯罪基本理论,分析对共同过失犯罪给予刑罚评价的理论依据与政策依据,并提出应当重视审视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完善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体系,一般而言,共同犯罪较之单独犯罪有着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各参与人往往事先策划,各有分工,互相配合,作案后互相包庇,采取种种手段消灭罪证,逃避侦查[5],因此各国刑法在规定单独犯罪之外,无一例外地对共同犯罪给予特别评价 ...
2021/8/19 1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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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有以下几点构成:
,违约责任则是在合同产生效力后的阶段产生的,若合同生成但没有起效,就没有义务执行合同,所以就不会存在违约行为,这仅能算是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起效后,才可以来保护非违约人的利益,[1]吴玮.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适用范围[J].现代商业. ...
2021/8/17 21: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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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文首先回顾了航海过失免责的历史由来与兴衰经过,特别是《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对航海过失是否免责的不同规定,再现了航海过失免责制的历史变迁轨迹,关键词:航海过失免责公平效率全文约7600字,二、功过是非论:航海过失免责的法理的和法经济学的评价(一)功——航海过失免责对航运业的巨大促进作用海上运输风险巨大,特别在航海技术不发达年代,船舶御险能力低弱,因而更显海上航行危险四伏 ...
2021/9/5 2: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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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一),研究的基本内容: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参考范文] ...
2021/7/23 5: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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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疗事故而言,人体各个组织、器官的确实功能,许多仍然属于未知领域,再加上个体差异,在医疗行为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后常常发生无法预测的反应,而有危险发生的可能,尤其是新药、新医疗方法的采用,将带来未知的具体危险,例如,肺结核本是绝症,链霉素的发现和应用使肺结核得到诊治,但大量使用的结果,又将引起耳聋的不良后果,但因对肺结核的治疗有积极效果,为人类健康所需要,那么就应容许耳聋危险结果的存在,阻却其违法性,[61具体到医疗行为过失的预见能力,我国台湾学者指出,医疗注意能力性质上异于一般过失犯之注意能力,其原因在于医疗行为具有专门性,且医疗人员有随着医学水准之提升充实医学新知的义务,故如谓其注意能力超过普通人,仍以客观标准定其注意义务程度,或其注意能力不及普通人,而以主观标准为注意之最低限度,则“无知”便成为免除过失之理由,病人之生命、身体或健康即无法获得完整之保障,review:bettermedicinecausemorelawsuits,andnewadministrativecourtswillnotsolvetheproblem[M].NorthwesternUniversityLawReview,1992.谢红莉,张秀华,王爱华.论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特有原则[JJ.中国医院管理,2003.(6)[5 ...
2021/8/4 15: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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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司法界中偏重于对故意犯罪的研究,相关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而过失犯罪成为刑法理论中一个相对薄弱的领域,有关的论著寥寥可数,这同过失犯罪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惩治过失犯罪的实践需要是不相谐调的,分析责任,2、业务过失在过失犯罪中的比重逐步加大,过失犯罪的罪种范围也在增大 ...
2021/8/25 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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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能力不是不法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或客观财产能力,对于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应采纳以年龄形式标准结合具体识别能力的结合主义模式 ...
2021/6/16 2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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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保安行政处分细则,三、处理的原则:
,四、处理公布: ...
2021/3/30 1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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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笔者以共同过失正犯为研究对象(笔者不承认过失教唆犯和过失帮助犯),对有关共同过失正犯的学说作简单的介绍,并谈谈个人立场,因为,“从犯罪共同说的立场来看,成立共同正犯,共同人各人必须具有实现特定犯罪的共同意思,过失犯是以无意识为本质,不可能具有作为相互了解的共同意思,所以,认为应当否定过失犯的共同正犯,该说认为,从过失犯的性质上看,对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导致结果,通常不能认为成立共同正犯,但当法律对共同行为人科以共同的注意义务,共同行为人违反了该义务,就应当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 ...
2021/8/19 18: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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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失相抵”一词已经越来越为我国民法学界所接受,因此此制度在我国民法领域就称为过失相抵制度,此制度在民事实体法上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是,由于前述条款对过失相抵制度规定仍显过于笼统与原则,在民事审判领域,不少法官对什么是过失相抵制度、如何进行过失相抵仍显陌生,特别是在审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时,不恰当地运用该制度进行判决的现象仍有存在,只有当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损害结果的扩大具有过错时,才能够适用过失相抵制度,否则,即使受害人的行为属于导致损害发生或者损害结果扩大的共同原因也不能适用过失相抵制度 ...
2021/8/22 14: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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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过失行为处理程序(三),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过失登记本,9、护理部及各护理单元要定期进行护理过失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
2021/4/3 22: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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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重要件说(或称被代理人有过失而相对人无过失说)其基本观点是:表见代理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两件条件:(1)须本人以自己的过失行为使第三人确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也就是说,对于无权代理的发生,如果本人无过失,或虽然本人有过失,但第三人也有过失的,均不能成立表见代理,如采“双重要件说”,无疑将导致确认表见代理的双重标准,既要确认第三人无过失,又要确认本人有过失,从而导致司法操作上的不便 ...
2021/8/18 0: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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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围绕交通事故处理展开的过失理论的演变以及我国关于过失的主张什么是过失,关于过失的理论,先后出现了旧过失论、新过失论及超新过失论,上面介绍了国外关于过失犯的理论,那么关于交通肇事罪我国现阶段理论和实践中采取的是哪一种过失理论呢 ...
2021/8/19 8: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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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235)超新过失论,也叫新新过失论,认为作为认定注意义务前提的预见可能性,不一定需要具体的预见,对危险的发生只要有模糊的不安感、危惧感就够了,上面介绍了国外关于过失犯的理论,那么关于交通肇事罪我国现阶段理论和实践中采取的是哪一种过失理论呢,[8](P116)关于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
2021/8/22 2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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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道理的法律责任,其适用空间范围是合同的订立阶段和合同的效力确定阶段,然而,从缔约过失责任这一概念产生之时起,关于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亦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问题,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传统理论多将缔约过失责任限定在缔约阶段,认为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事由也只能发生在合同的缔结阶段,也即将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空间范围限制在订立合同阶段 ...
2021/9/2 1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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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学说,即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和诚实信用说四种主张,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称之为缔约过失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作为,如应尽协助、告知、照顾、保护义务而不进行协助、告知、照顾、保护 ...
2021/8/19 1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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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学说,即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和诚实信用说四种主张,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称之为缔约过失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作为,如应尽协助、告知、照顾、保护义务而不进行协助、告知、照顾、保护 ...
2021/8/19 1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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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回顾了航海过失免责的由来与兴衰经过,特别是《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对航海过失是否免责的不同规定,再现了航海过失免责制的历史变迁轨迹,《汉堡规则》取消了包括航海过失免责在内的承运人在《海牙规则》下可以享受的17项免责权利,取而代之以“推定过失”责任原则,即《汉堡规则》第5条第(1)项中所规定的内容,以衡平原则来考究自《哈特法》、《海牙规则》至《海商法》关于航海过失免责的规定,应这样理解才谓正确:承运人必须尽到适航和管货责任后,才能享受航海过失免责权,亦即承运人应先履行法定最低义务,尔后才能享受法定免责权利 ...
2021/5/19 15: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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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其他学说而言,诚信原则说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能为缔约过失责任提供充分有力的法律依据,有利于缔约过失责任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借此推定缔结过失责任成立与否的法律依据,二、关于缔约阶段系至合同成立时还是至合同生效时止,笔者认为:缔约阶段系至合同生效时止 ...
2021/8/18 15: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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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过失犯的构成要件构造是对过失犯理论研究领域的拓展,有利于我们明确过失犯的类型性意义,以提倡……德国学者汉斯·威尔哲尔先生提出,刑法中的构成要件得分封闭的构成要件与开放的构成要件,为了推动对开放性构成要件这一新型的构成要件构造形态的研究,也为了加强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对过失犯的正确理解和适用,笔者拟从过失犯的注意义务入手,探讨过失犯作为开放性构成要件构造形态及其适用方法,)二、注意义务与过失犯作为开放的构成要件之情形由于注意义务是确定过失犯能否成立的核心,又因为注意义务本身理论的复杂,因此实践中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有注意义务有一定难度 ...
2021/8/26 10: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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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学者持这种观点,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处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html/jianli/可以看出,虽然主张过失说的学者所持观点存在细微差别,但本质是一致的,即均以结果作为判断罪过的对象标准,罪过评价标准的确定是研究罪过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所选择的罪过评价标准不同,在个罪的罪过判断中得出的结论必然也就不同,从而代写论文 ...
2021/8/23 6: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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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世界一些国家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立法,均明确规定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如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蒙古等国,因此,学界在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认识上存在较大分歧,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本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滥用职权罪的行为即是如此,如果不知自己是在滥用职权,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只能是玩忽职守罪,亦非滥用职权罪 ...
2021/8/27 3: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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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刑法的金融类犯罪中,存在着下述罪过形式之争:金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全是故意还是既含故意、又含过失,即中国金融刑法中是否存在选择性过失金融犯罪,[1];还有肯定论者认为,“金融犯罪作为间接犯罪的特殊组成部分,必须虑及金融犯罪本身的特殊性,应当把过失作为金融犯罪的一种罪过形式”,例如“失职”、“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责任事故”、“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重大失实”等语例 ...
2021/8/28 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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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面对目前环境污染侵权归责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文章从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了现有环境污染侵权归责的一元归责体系,[关键词]:归责,环境侵权,无过失责任,公平责任引言环境问题始于地球之诞生,而在人类出现之后,由于人类的创造性生产活动,使得环境问题日益明显,与此相关的侵权事件也日益表现得普遍化,3.环境污染侵权归责体系的二元化探究3.1一元归责体系的现实弊端作为环境污染侵权归责的一元归责体系,即单一的无过错责任体系 ...
2021/8/15 17: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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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面对目前环境污染侵权归责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文章从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了现有环境污染侵权归责的一元归责体系,[关键词]:归责,环境侵权,无过失责任,公平责任引言环境问题始于地球之诞生,而在人类出现之后,由于人类的创造性生产活动,使得环境问题日益明显,与此相关的侵权事件也日益表现得普遍化,3.环境污染侵权归责体系的二元化探究3.1一元归责体系的现实弊端作为环境污染侵权归责的一元归责体系,即单一的无过错责任体系 ...
2021/8/15 17: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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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不仅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同时也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是希望这种结果不要发生,希望避免这种结果发生,即排斥、反对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尤其要注意这样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先前意外地或过失地导致了他人死亡的危险,行为人能抢救而不抢救,放任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对行为人不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不能认为是意外事件而认定行为人无罪,而应对其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后,行为人为逃避罪责又将尸体误认为活人加以“杀害”以灭口的行为,不应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一罪,而应对行为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对象不能犯未遂)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
2021/5/7 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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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条文则明确告诉我们,它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这种例子在刑法分则条文有二十余条,兹不赘述,刑法分则中有关类似的条款有《刑法》第157条第1款、第171条第3款、第208条第2款、第241条第5款、第253条第2款、第329条第3款等等,刑法理论通常认为,对于结果加重犯来说,行为人的基本罪过只能是故意,而对加重结果则可能是过失,从实质上看,结果加重犯仍然是一种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无结果加重犯 ...
2021/8/20 4: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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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在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时,泄密行为既可以由行为人直接实施,如误用明码电报拍发秘密电文,认定(一)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情节是否严重 ...
2021/8/20 9: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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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实施使承运人再难以依赖航行过失免责来逃避自己的过失责任,无论是CMI最终框架文件草案还是美国COGSA修改草案,其立法的趋势已很明显,即在保留过失免责的有关条款下,承运人的责任基础由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向完全过失责任制转变,由此可以看到,将经济损失纳入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是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发展趋势 ...
2021/8/27 2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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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成立之前,合同成立并非生效,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固然要受某些合同效力的约束,但在一些情况下,合同成立却不生效,合同就失去了法律上的支持,在当事人之间也就当然不会产生合同拘束力,那么,在合同成立至生效这段时间里,假如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生效,该当事人既然不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承担不同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效力过失责任”或“合同无效责任”呢 ...
2021/8/16 1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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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法律也随之不断完善,人们对法律价值的认识更为深入,(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
2021/12/3 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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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应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缔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二、缔约过失资任的理论甚础自从耶林创立缔约过失理论以来,各国学者纷纷对此理论进行研究,参考了一些学者对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界定,笔者得出自己的一些见解,认为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在缔约合同过程中因其过错违反先契约义务造成缔约相对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
2021/8/20 9: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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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冯亚东,张丽.期待可能性与犯罪动机[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6).
,[3]陈和华.犯罪动机理论问题之再思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05).
,[4]钱飞.主观罪恶的心理指数[J].消费导刊.2008(04). ...
2021/12/25 1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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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有效条件下的缔约过失责任于1896年德国学者莱昂哈德提出后,对世界各国立法及学说均产生一定的影响,实践上的合同关系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发展性,而人的理性是有边界的,如果试图用事先的契约规定合同当事人将来所有合同权利义务的想法,是不科学的,事实上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根据法理,缔约人因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即使合同有效成立,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2021/8/28 23: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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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富勒提出的信赖利益理论和大陆法系的缔约过失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共同性,尤其是富勒作为事实提出的信赖利益发挥功能的典型领域,与富勒的信赖利益理论相类似的,在大陆法系为缔约过失理论,它是由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提出的,首先,富勒本人对德国法学很有研究,而且对耶林的缔约过失理论持肯定的态度,因此,他的信赖理论有一定的缔约过失的理念 ...
2021/8/15 23: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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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它与违约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本文在分析两种责任共同点的基础上,试图从两种责任产生依据、责任所保护的利益、责任性质、责任发生的时间、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行为形态、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范围及免(减轻)责事由等十个方面对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进行区别,从本质上认识这两种责任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如上,世界各国一般都在民法典中对缔约过失责任予以规制 ...
2021/8/20 2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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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富勒提出的信赖利益理论和大陆法系的缔约过失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共同性,尤其是富勒作为事实提出的信赖利益发挥功能的典型领域,与富勒的信赖利益理论相类似的,在大陆法系为缔约过失理论,它是由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提出的,首先,富勒本人对德国法学很有研究,而且对耶林的缔约过失理论持肯定的态度,因此,他的信赖理论有一定的缔约过失的理念 ...
2021/8/15 23: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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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法律责任,规避法率风险被为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中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作一些比较分析、以期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完善起到借鉴作用,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的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注册会计师应承担过失责任 ...
2021/8/20 9: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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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同时,侵权责任保护的是固有利益,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可能有侵权性违约行为、违约性侵权行为发生,产生违约责……一、前言,同时,对于因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侵权性违约行为、违约性侵权行为发生而引起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竟合时,在《合同法》第122条赋予当事人请求选择权,但对于在缔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问题,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作出规定,有待《合同法》今后进一步完善 ...
2021/8/21 1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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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坐南堂双眼明,南山山色满柴荆,片云忽过失帘影,急雨初来闻竹声 ...
2022/9/16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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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过失喜晚炊香,同坐閒曹况味长, ...
2022/9/16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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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路桃花浪已生,新滩稳过失峥嵘,九年行半九州地,三峡归无三日程 ...
2022/9/16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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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部奖惩制度(七),乙类过失:
,丙类过失: ...
2021/4/6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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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无佗在所存,小人君子此中分,改图不害为君子,迷复终归作小人 ...
2022/9/16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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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刑法中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比较研究代写论文,(二)共同犯罪还要求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在客观上相互联系,彼此配合,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的结果,分工合作,各起作用,所以各个行为人的行为实际上是有机整体,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香港刑法继承了英美刑法的传统,其共同犯罪的概念并没有在刑法典中做统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一些单行条例、法规以及判例之中都分散存在着关于其及相关知识点的内容 ...
2021/8/26 6: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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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明,特别是机械文明的进步,社会生活中的方便程度正在显著提高,生活质量也随之改善,与此同时,这些充满现代技术的行业也充满了危险,由于此类危险行为为现代生活所不可或缺,难以轻易割舍,因此,为了规范和取舍这些行为,允许危险理论应运而生,信赖原则的法理基础,即信赖原则能够得以合理建构、解释的上位性刑法法理,所谓危险分配,是指为了回避危险,在加害人和被害人之间分担危险,分配注意义务,从而认定加害人的过失 ...
2021/5/13 7: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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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预案及处理预案,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对危重患者及不安全事件的防范与管理,护理人员能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防范预案及应急处理流程 ...
2021/9/9 18: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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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相抵制度对处理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侵权纠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什么是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过错性质等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第二种意义上的过失,在学说上称为非固有(非真正)意义上的过失,不以违反义务为前提,系行为人对自己利益之维护照顾有所疏懈,故又称为对自己的过失[8].参照过失的这两种分类,受害人过失实际就是非固有意义上的过失,此种过失一般不具有致他人损害的不法性,未违反对他人应尽的合理的注意义务,而只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疏忽或不注意,本质上是违反了对自己的保护义务,受害人的这种过失行为一般不具有违法性,通说认为,受害人过错在本质上是其对自身安全或利益的疏怠,违反了对自己的保护义务,而不是违反了侵权法所设定的不得损害他人的一般性义务,因此受害人的过错一般情况下并不具有违法性[10].既然受害人过错不具有违法性,为什么受害人没有采取合理的注意或采取预防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免受损害,就会被认为是有过错,并导致加害人责任的减轻或免除呢 ...
2021/8/23 13: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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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湾酒店员工餐厅就餐规定,B、就餐时间及顺序:
,11:00—12:00餐饮办、客房、前厅、收银、工程、保安 ...
2020/9/27 1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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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复合罪过,质疑,罪刑相适应,具有双重危害结果之犯罪,罪过形式,复合罪过形式理论认为,某些犯罪的罪过形式为复合罪过形式,它是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复合,因此,在实践中,对此类犯罪“不再分析行为人主观方面究竟是如何间接故意抑或轻信过失,而认定为复合罪过形式”,并认为这是“不会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但是,按照复合罪过形式主张,由于复合罪过形式既非故意的罪过形式也非过失的罪过形式,而是独立的罪过形式,在司法实践,复合罪过形式犯罪又是无须查明为间接故意还是过失即可以定罪处刑的,因此,复合罪过形式犯罪不宜按累犯处理,这样,是否会放纵相当一部分罪犯 ...
2021/8/17 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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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复合罪过,质疑,罪刑相适应,具有双重危害结果之犯罪,罪过形式,复合罪过形式理论认为,某些犯罪的罪过形式为复合罪过形式,它是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复合,因此,在实践中,对此类犯罪“不再分析行为人主观方面究竟是如何间接故意抑或轻信过失,而认定为复合罪过形式”,并认为这是“不会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但是,按照复合罪过形式主张,由于复合罪过形式既非故意的罪过形式也非过失的罪过形式,而是独立的罪过形式,在司法实践,复合罪过形式犯罪又是无须查明为间接故意还是过失即可以定罪处刑的,因此,复合罪过形式犯罪不宜按累犯处理,这样,是否会放纵相当一部分罪犯 ...
2021/8/17 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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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复合罪过,质疑,罪刑相适应,具有双重危害结果之犯罪,罪过形式,复合罪过形式理论认为,某些犯罪的罪过形式为复合罪过形式,它是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复合,因此,在实践中,对此类犯罪“不再分析行为人主观方面究竟是如何间接故意抑或轻信过失,而认定为复合罪过形式”,并认为这是“不会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但是,按照复合罪过形式主张,由于复合罪过形式既非故意的罪过形式也非过失的罪过形式,而是独立的罪过形式,在司法实践,复合罪过形式犯罪又是无须查明为间接故意还是过失即可以定罪处刑的,因此,复合罪过形式犯罪不宜按累犯处理,这样,是否会放纵相当一部分罪犯 ...
2021/6/29 1: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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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原则是对过失犯的违法性判断从以“结果无价值”为中心转移到以“行为无价值”为中心的集中体现,是新过失论中体现其“新”的一项重要原则,信赖原则体现了新过失论对过失犯的评判从以“结果无价值”为中心转到以“行为无价值”为中心之精神,用以缓和过失原则,(2)从信赖原则的机能来看,信赖原则适用于“对防止危险,协力分担关系中所有分野” ...
2021/5/12 2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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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包括过失犯罪之争论(一)刑法理论和各国立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观方面的学说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理论界存在争议,"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包括过失犯罪: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世界各国各地区大体上存在两种不同的规定,因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即"应当知道"是包含在"明知"的范围内的,而刑法219条第2款将"明知"和"应知"并列,这里的"应知"显然就不包含在"明知"之内不能等同于司法解释中的"应当知道",否则将"明知"和"应知"并列就失去意义,于逻辑不通,也不符合立法的本意 ...
2021/8/20 18: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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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的形态是丰富而复杂的,同时由于我国侵权行为法还没有制定,因此对于侵权形态的类型化、法律责任的承担、侵权的法律适用等方面还有很多模糊的法律问题有待探讨,3)过失提供条件的侵权行为必须和故意侵权行为相结合才能产生侵权后果,只有过失提供条件的行为不能产生侵权的后果,必要的条件和故意侵权行为结合才产生成就故意侵权的充分条件,因此它属于共同侵权或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 ...
2021/8/26 14: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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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企业仓库管理的奖惩制度,全体仓库保管员,三、惩罚标准: ...
2020/9/27 1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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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与过失致人死亡行为的界限认定有一定的复杂性,(1)相同点是:客观上都发生了死亡的结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的发生都属于过失心态,即不希望也不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出乎意料之外的,(2)不同点是:故意伤害致死行为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中则没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 ...
2021/8/30 3: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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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对于医疗事故的概念,是这样规定的,“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但是,卫生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要求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中,将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两等,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第二款是:体腔或者组织深部遗留纱布、器械,需要重新实行手术的,另外,在医疗单位工作的其他党政、后勤管理人员,因其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该如何进行处理,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未有明确规定 ...
2021/8/25 22: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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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程海明过失致人死亡案作为研究对象,依据相关刑法理论,运用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本案进行梳理并且着重分析了本案的争议焦点,21日出生,原系北京市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司机,综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 ...
2021/7/6 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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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利益损失理论基础实证分析,日实施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第241条第2款、第311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合同开始谈判及类似的交易关系中的照顾对方权利、法益和利益的义务,作为缔约过失责任肇始国的德国也在立法中明确肯定了此种责任[2],关于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别,首先一个问题就是,合同的有效存在是否影响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换言之,合同有效存在后,当事人是否就不能再依缔约过失责任进行请求 ...
2021/5/5 8: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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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混合过错”制度在中国大陆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超越了原苏联中的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还包括特殊侵权中过错推定责任和严格责任中对受害人方过失的衡量,而不仅指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综合以上的原因,虽然采用“与有过失”的说法并不能说是完全符合实际,但是,与有过失这一概念相对于“混合过错”这一概念来说,更为科学,但是,侵权行为中的与有过失是侵权行为制度中一个制度,与有过失应该放到侵权行为体系中去进行体系考察和历史考察 ...
2021/8/24 18: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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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大酒店管理人员稽查管理考核办法,4稽查考核结果处置:
,5稽查考核人员的权限和稽查考核办法: ...
2021/4/10 20: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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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民法总则》有很多让人耳目一新的亮点,其中的好人条款更是引发众人的关注,这样在规定中,就明确把救助者的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行为免费,只要是自愿实施的救助行为,救助人对于损害一律免责,如果完全规定救助者行为的过失免责,就可能发生救助者因好心办错事,而受助者却因为法条对救助者的倾斜也得不到合法的民事保障的情形 ...
2021/8/17 23: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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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民法总则》有很多让人耳目一新的亮点,其中的好人条款更是引发众人的关注,这样在规定中,就明确把救助者的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行为免费,只要是自愿实施的救助行为,救助人对于损害一律免责,如果完全规定救助者行为的过失免责,就可能发生救助者因好心办错事,而受助者却因为法条对救助者的倾斜也得不到合法的民事保障的情形 ...
2021/8/17 23: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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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责任指在合同尚未正式签订之前,双方仍在协商过程中,若一方没有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做出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导致对方损失,所应当承担的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缔约过失责任在赔偿时,不仅仅应当包括信赖利益,还应该包括固有利益,这是因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倘若缔约过失责任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无疑扩大其适用范围,加重了过错方的责任,显然是不利于合同的缔结与交易目的的实现 ...
2021/8/19 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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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责任指在合同尚未正式签订之前,双方仍在协商过程中,若一方没有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做出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导致对方损失,所应当承担的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缔约过失责任在赔偿时,不仅仅应当包括信赖利益,还应该包括固有利益,这是因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倘若缔约过失责任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无疑扩大其适用范围,加重了过错方的责任,显然是不利于合同的缔结与交易目的的实现 ...
2021/8/19 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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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格区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这是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及其产生原因的重要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界限注册会计师一般情况下只对其审计责任负责,审计责任是与会计责任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形式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判定,应以其失职行为为基础 ...
2021/9/4 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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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在合同生效之前存在先前合同义务,在这段时间内,当事人违背先合同义务,即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中的过失责任制度规定,缔约过失责任区别于违背合同和侵权责任的形成因素,一、合同缔约责任与合同自由原则并不矛盾 ...
2021/9/3 17: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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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相抵制度对处理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侵权纠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什么是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过错性质等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德国学者宁哈德指出,受害人负有一种使自己处于安全状态,并不使加害人处于一种负责任的危险状态的义务,若受害人未尽合理的注意而违反该义务,则不仅使自己处于不安全状态中,而且使他人处于负责任的不安全状态中,于此场合,受害人便有过错[13].该观点把受害人过错的性质界定为自身注意义务的违反,同时确立了认定受害人过错的客观标准即注意标准,过错的形式是指过错的等级、类型,是过错轻重程度的表现[16].上面在分析受害人过错的概念时,已提及受害人过错包括了受害人故意与受害人过失两种基本分类 ...
2021/8/22 3: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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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共同犯罪本质分析过失共同犯罪成立的基础(一)共同犯罪本质的功能共同犯罪本质理论,是解决共同犯罪之所以成为“共同”的基本理论,刑事古典学派倡导犯罪共同说,认为数人实行特定的犯罪,是共同犯罪成立的本质,“至于过失有无共犯,在学说上虽有争论,然共犯之所以为共犯,系基于犯意之联络,而过失行为,系由于偶然之事实发生,根本无犯罪之故意,更无犯意联络可言,故过失行为,不生共犯问题,在今日已成定论 ...
2021/8/23 16: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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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构成要件要素称为“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或“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也可以称为分界要素,从实体法的角度而言,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从诉讼法的角度而言,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不需要证明的要素,“遗忘”物、“埋藏”物这一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 ...
2021/7/9 1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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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共同犯罪本质分析过失共同犯罪成立的基础(一)共同犯罪本质的功能共同犯罪本质理论,是解决共同犯罪之所以成为“共同”的基本理论,刑事古典学派倡导犯罪共同说,认为数人实行特定的犯罪,是共同犯罪成立的本质,“至于过失有无共犯,在学说上虽有争论,然共犯之所以为共犯,系基于犯意之联络,而过失行为,系由于偶然之事实发生,根本无犯罪之故意,更无犯意联络可言,故过失行为,不生共犯问题,在今日已成定论 ...
2021/8/19 11: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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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我国通行刑法理论将罪过形式明确地分为两种(故意和过失)四式(故意和过失分别具有两种具体形式),同时认为,同一法条的同一罪名的罪过形式只能为一种,即单一罪过形式,然而,现行刑法中的某些法条突破了传统格式,内含着一种新法律现象——同一法条的同一罪名包含了跨种类的罪过形式,既有故意,也有过失,故谓之“复合罪过形式”,笔者拟通过对我国传统罪过形式理论的反思,以解读现象刑法内含的这一新的法律现象 ...
2021/8/23 1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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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基于当代社会危险活动普遍性之危险责任对我国民通则上侵权行为三元归责原则进行检讨,以二元四分的方法重新构建我国侵权行为归责体系,面对这些侵害,传统侵权行为法对此一筹莫展.不知所措.难道传统侵权行为法真的陷入了危机吗,传统侵权行为法的“过失”责任原则一元论规定太过于抽象并且行为人是否具有过失.必须要根据一系列客观事实来进行推定英美法上采取事实自证原则.然后这种极具主观心理色彩的过失“才能得以客观化 ...
2021/8/18 22: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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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我国通行刑法理论将罪过形式明确地分为两种(故意和过失)四式(故意和过失分别具有两种具体形式),同时认为,同一法条的同一罪名的罪过形式只能为一种,即单一罪过形式,然而,现行刑法中的某些法条突破了传统格式,内含着一种新法律现象——同一法条的同一罪名包含了跨种类的罪过形式,既有故意,也有过失,故谓之“复合罪过形式”,笔者拟通过对我国传统罪过形式理论的反思,以解读现象刑法内含的这一新的法律现象 ...
2021/8/23 10: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