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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明确规定了实际承运人制度,我国《海商法》借鉴《汉堡规则》对此制度的规定,制定了我国的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一、海上货物运输中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确立;(一)基于以下背景,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为平衡船货双方利益而效法国际航空运输公约首次对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作了规定,实际承运人承担运输责任和法律创设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基础依据,是货物由其实际运输 ...
2021/8/17 2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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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法院的判决,“实际承运人”定义中的“货物运输”被视为实际运输行为,即实质上的控制船舶及履行运输义务,那么,在航次租船合同下,由船东负责货物运输行为,船东为实际承运人,租船人则作为中间人,即实际承运人定义中的转委托人,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连带赔偿责任,英国采用《海牙/维斯比公约》的规定,对于承运人仅有缔约承运人的立法规定,并无实际承运人的说法 ...
2021/8/18 19: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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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法院的判决,“实际承运人”定义中的“货物运输”被视为实际运输行为,即实质上的控制船舶及履行运输义务,那么,在航次租船合同下,由船东负责货物运输行为,船东为实际承运人,租船人则作为中间人,即实际承运人定义中的转委托人,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连带赔偿责任,英国采用《海牙/维斯比公约》的规定,对于承运人仅有缔约承运人的立法规定,并无实际承运人的说法 ...
2021/8/18 19: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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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路货物运单一式六份,顺序如下:
,第二份(托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托运人;,第三份(承运人解缴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承运人; ...
2021/10/5 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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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明确规定了实际承运人制度,我国《海商法》借鉴《汉堡规则》对此制度的规定,制定了我国的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责任范围责任性质时效一、海上货物运输中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确立(一)基于以下背景,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为平衡船货双方利益而效法国际航空运输公约首次对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作了规定,实际承运人承担运输责任和法律创设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基础依据,是货物由其实际运输 ...
2021/9/10 19: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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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收货人据以提取货物的凭证,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也是一项被普遍接受的国际航运惯例和基本原则,(1)实际承运人要就他实际进行的运输部分与承运人负相同的责任,但承运人承担法律以外的责任或减少法律赋予的权利的特别约定,除非经实际承运人书面同意,否则对实际承运人不发生效力,(三)实际承运人责任的性质《海商法》第63条明确了实际承运人和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时,应在此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2021/8/12 6: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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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明确规定了实际承运人制度,我国《海商法》借鉴《汉堡规则》对此制度的规定,制定了我国的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责任性质时效一、海上货物运输中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确立(一)基于以下背景,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为平衡船货双方利益而效法国际航空运输公约首次对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作了规定,(一),实际承运人责任的性质1,《汉堡规则》的立法者们认为,实际承运人就自己履行的运输部分直接对托运人等负责,由于实际承运人不是和托运人缔结合同的人,所以他的责任不是基于运输合同的责任,而是基于本公约的责任(成文法的责任) ...
2021/9/4 1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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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责任分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使运输合同下的各方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如果提单是以光船承租人名义签发,则光船承租人是承运人,也是实际承运人,二、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我国《海商法》第二章第四节是关于承运人责任的规定 ...
2021/8/24 4: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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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单是以光船承租人名义签发,则光船承租人是承运人,也是实际承运人,二、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我国《海商法》第二章第四节是关于承运人责任的规定,《海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本章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 ...
2021/8/21 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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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法律中没有规定而运输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无法约束实际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承担的不是运输合同下的承运人责任,(二)实际承运人责任的范围实际承运人责任的确定应依《海商法》第61条前段规定:“本章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从字面理解,似乎《海商法》第四章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都要适用于实际承运人,即《海商法》第四章规定承运人责任的各条款中“承运人”可以用“实际承运人”来替换 ...
2021/5/8 15: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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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随着我国的民用航空产业蒸蒸日上,航班延误等矛盾也日渐突出,理清延误旅客的负担、风险,明确航班延误后承运人义务以及违反前述义务后应负责任是解决延误问题的重中之重,当航班遭遇延误时,承运人违反运输合同,如果严重影响到旅客行程的,旅客有权解除合同,承运人有义务全额退还票款,3承运人违反安置或协助安置义务的后果与退改签义务相似,安置或协助安置义务既是承运人与旅客航空运输合同的附随义务,也是应对航班延误承运人的补救措施 ...
2021/6/16 17: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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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较《海牙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以及《海商法》相关条文的基础上,通过具体案件对承运人的适货义务及责任期间进行分析和论证,对于货物,承运人承担的义务主要是指适货义务和管货义务,其中,法律关于承运人适货义务的规定一般出现在适航义务条款中,即适航包括适货,《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适货义务的规定《鹿特丹规则》以《海牙规则》为基础,保留了对适航义务的规定 ...
2021/8/17 0: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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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特色,三、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试析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J].理论前沿,2014第6期. ...
2021/8/24 6: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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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鹿特丹规则》制度设计对海商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围绕该设计的具体规定,与中国海商法的不同,以及对承运人责任承担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了该设计可能的法律效果,责任基础承运人责任一、《鹿特丹规则》与中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责任承担基础的规定《鹿特丹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是针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基础而设计,二、举证责任不同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影响(一)针对火灾致货物毁损的举证责任分配首先,根据中国海商法第52条,货主需要承担证明是因承运人本人过失造成火灾,否则货主即因举证不能而败诉,但由于承运人在海上运输中是船舶与货物的管理人,掌握船舶的第一手资料,而货主很难取得证据,即使火灾时由于承运人过失所造成,但是因为货主无法证明而使承运人享有免责,而逃脱赔偿责任 ...
2021/7/28 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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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鹿特丹规则》制度设计对海商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围绕该设计的具体规定,与中国海商法的不同,以及对承运人责任承担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了该设计可能的法律效果,责任基础承运人责任一、《鹿特丹规则》与中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责任承担基础的规定《鹿特丹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是针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基础而设计,二、举证责任不同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影响(一)针对火灾致货物毁损的举证责任分配首先,根据中国海商法第52条,货主需要承担证明是因承运人本人过失造成火灾,否则货主即因举证不能而败诉,但由于承运人在海上运输中是船舶与货物的管理人,掌握船舶的第一手资料,而货主很难取得证据,即使火灾时由于承运人过失所造成,但是因为货主无法证明而使承运人享有免责,而逃脱赔偿责任 ...
2021/7/28 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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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8888 ...
2021/10/11 23: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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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身为债务人的承运人需为履行辅助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即向货方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责任,据此分析,由于《海牙―维斯比规则》并未明确除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履行辅助人的法律地位,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的责任问题并未完全得以解决,另外,作为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实际承运人的责任范围较之《海牙―维斯比规则》中的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也有所扩大 ...
2021/8/22 1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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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身为债务人的承运人需为履行辅助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即向货方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责任,据此分析,由于《海牙―维斯比规则》并未明确除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履行辅助人的法律地位,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的责任问题并未完全得以解决,另外,作为承运人之履行辅助人,实际承运人的责任范围较之《海牙―维斯比规则》中的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也有所扩大 ...
2021/8/22 1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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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合同的运输责任形态是以承运人为中心确立的,1、承运人承担民事责任对象是旅客,即与承运人签订了航空运输合同而被运送的人,非旅客之外的其他人,如机组人员、保安人员、偷渡人等,包括航空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飞机坠毁等航空事故(accident),尚未构成事故的航空事件(incident),如空中颠簸,以及与航空运输风险有关的事件(event),如旅客被劫机者杀害,或因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的不当行为引起的旅客受伤 ...
2021/8/20 12: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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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合、托运,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要按货物不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济适用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要,3、货物有包装到达运输地外包装完而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由托运人责 ...
2021/11/15 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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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根据承运人C公司出具的清洁提单,可以从法律上推定包装破损造成的货损不是B公司造成的,而是承运人造成的,为解脱这一困境,托运人向承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并允诺赔偿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损失,收货人提货时,如果出示的是清洁提单,承运人就要把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交给收货人,如果发现货物表面受损,而且是由于承运人的责任所致,收货人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 ...
2021/6/14 8: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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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迟延交付的举证责任与民法相矛盾1、我国民法关于违约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在我国民法中关于违约行为的责任基础是严格责任制,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的举证责任分配我国《海商法》没有对承运人迟延交付索赔的举证责任作明确的规定,我国《海商法》对于承运人的迟延交付的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的规定,没有包括迟延交付过失的举证责任的倒置 ...
2021/8/18 8: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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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迟延交付的举证责任与民法相矛盾1、我国民法关于违约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在我国民法中关于违约行为的责任基础是严格责任制,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的举证责任分配我国《海商法》没有对承运人迟延交付索赔的举证责任作明确的规定,我国《海商法》对于承运人的迟延交付的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的规定,没有包括迟延交付过失的举证责任的倒置 ...
2021/8/18 8: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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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部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新规规定,当出现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
2021/6/24 7: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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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首先阐述承运人的概念、接着分析了承运人的权利、义务、责任期间,最后对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的责任关系进行了论述,以期对完善我国承运人责任制度有所裨益,《汉堡规则》彻底修改了《海牙规则》的承运人责任基础,采用完全过失责任制,只要存在违约损害事实,承运人就负有推定过失责任,加重了承运人责任,这对建立船货双方平等分担海运风险的法律制度是一大贡献,我国的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以承运人基本义务法定作为其基石,该责任制度中其他诸如承运人免责、责任期间、责任限制、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关系等制度,均或是以此为基础,或是为此而设立 ...
2021/8/19 12: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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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无船承运人的独特法律地位身份、无船承运业务的复杂性以及航运本身的高风险性,不可避免地导致产生无船承运业务的法律风险,无船承运业务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所占的比重比较小,行业经验相对薄弱,在发展中必然面临着许多经营风险,而其中如何防范无船承运业务法律风险尤为重要,由于无船承运人的独特法律地位身份、无船承运业务的复杂性以及航运本身的高风险性,不可避免地导致产生无船承运业务的法律风险 ...
2021/8/14 12: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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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的基本要求提单,又称海运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会主动向承运人提出要求,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完毕的情况,请求承运人预借或者倒签提单,在少数情况下,承运人也会主动要求预借或倒签提单给托运人,这主要是由于承运人方面的原因使得船期被延误,但为了多揽货载而愿意向托运人预借或倒签提单 ...
2021/9/6 5: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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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输合同主体及其特征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中一方单独履行全部运输的,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是同一的,不存在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分,行李运输是旅客与承运人之间的从合同,依附于旅客运输合同 ...
2021/9/1 10: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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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价值人民币元,日货物运到期限XX年6月日前,货物起运及到达装卸由承运人责承运人应托运人指定地完成货物装卸 ...
2021/10/19 5: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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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因此合同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理应承担民事责任,首要的是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国《民航法》第九章“公共航空运输”是在《海牙议定书》、《危地马拉议定书》、《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和《瓜达拉哈拉公约》基础上起草的,全面采纳了华沙体系的内容,在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损坏、货物损坏方面实行严格责任制,延误则实施推定过失责任制,我国《民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是参考1929年《华沙公约》第19条、20条及1971年《危地马拉议定书》和1975年《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对该条的修订条款制定,规定了承运人迟延运输责任 ...
2021/8/19 14: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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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第86条规定的,是在卸货港收货人迟延或者无人提取货物、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三种情况下,船长代表承运人可以采取的相应措施,收货人迟延提取货物不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目的港无人提货”仅包括收货人不明而无人提取货物和虽有明确收货人但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两种情形,交货托运人只对于货物交付有关的事项负责,如货物包装不良,提供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件数、重量、体积不正确,或者提供有关运输单证不及时、不完备或者不准确等 ...
2021/8/21 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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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重要的一方,我国《海商法》关于托运人的规定历来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42条给托运人下了定义,即“托运人,是指: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是本人亲自与承运人订立,也可以委托他人充当自己的代理人,以托运人的名义,或者为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 ...
2021/8/27 3: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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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仿效《规则》要求“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承担适航义务,有“开航命令发出说”,有“动车说”,还有“解缆说”,一般认为,“谨慎处理”要求承运人作为一名具有通常技能,并谨慎行事的船舶所有人,采取各种为特定情况所合理要求的措施 ...
2021/8/23 1: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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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正本提单放货的法律概念无正本提单放货有各种说法:诸如“无单放货”,因此,凭正本提单放货是承运人正确履行交货义务的原则,司法实践中,原告往往提起侵权之诉,并把买方,承运人,外轮代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 ...
2021/8/22 2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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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仿效《规则》要求“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承担适航义务,有“开航命令发出说”,有“动车说”,还有“解缆说”,一般认为,“谨慎处理”要求承运人作为一名具有通常技能,并谨慎行事的船舶所有人,采取各种为特定情况所合理要求的措施 ...
2021/8/23 1: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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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适航责任为承运人的“最低法定义务”之一,适航责任的责任期间关于适航责任的责任期间,国际航运历史上曾有过“阶段论”的观点,即船舶在航次的每一阶段,都必须对该阶段适航,对于前者,承运人违反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对货物损害负有赔偿责任 ...
2021/8/25 12: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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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概述违约责任中的归责,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发生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按照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原理,《海商法》有规定的,适用《海商法》的规定,《海商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具体来说,承运人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首先是过错责任 ...
2021/8/24 14: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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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运市场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演变形成的一个服务性市场,在现货市场交易中,不同承运人的服务质量是很难了解的,对交易双方而言,有关运输服务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道路货运次品市场中,服务水平和信誉较高的中高层次承运人竞争不过货运个体户,出现了经济学中所说的逆向选择,如此下去,服务质量低下的小规模运输企业或者个体户充斥市场 ...
2021/9/11 2: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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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期间关系到承运人责任的确立,是处理空运纠纷的关键所在,为澄清这一问题,本文试图从航空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的内涵、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的判定标准、辅助运输与替代运输对承运人责任期间的影响、我国《民用航空法》承运人责任期间的规定等4个方面探讨承运人责任期间的法律制度,并对我国《民用航空法》关于承运人责任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孙玉超:论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期间从以上关于责任与期间的推理可以看出,从严格意义上讲,作为一般法律概念的承运人“责任期间”应当是指承运人违反合同义务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时间期限,此期间届满承运人就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
2021/8/29 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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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责任一、托运人的责任托运人必须依照有关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承运人若预先知道或应该知道货物的危险,同意接受运输,则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害负责,因此,在海上危险货物运输中,判断和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责任,关键在于确定承运人和托运人是否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所运输货物的危险特性 ...
2021/9/30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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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规定,如果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双方交易的货物出现了灭失或者损坏,需要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索赔人证明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等问题,当承运人认为,由于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潜在的缺陷,产生了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承运人需要妥善管理货物,做好运输、积载、装载、卸载、搬移、保管、照料等货物从装船到卸船的整个环节 ...
2021/5/3 7: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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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是物流活动中重要的環节,如何选择最优的物流运输方式常常成为决策者面临的难题,因为不同的运输方式有着其各自特点,在广义费用思想的基础上,选取运输费用、时间成本和风险成本等三个因素,作为影响托运人货物运输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构建的货物运输方式选择广义费用函数模型如下:
,物流系统中运输方式的选择[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05:546—550. ...
2021/8/25 5: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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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海牙规则》目前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仍得到普遍适用,从本质上讲,《维斯比规则》没有改变《海牙规则》的实质,这一点从承运人规则原则并没有变化就可看出,但是,关于赔偿责任限制、诉讼时效等新规定还是对维护货主的权利做出了一定贡献,与《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相比,《汉堡规则》在维护货主利益上迈出了很大一步 ...
2021/8/28 18: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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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被告货运公司委托另一被告轮船公司实际承运该批货物,被告货运公司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被告货运公司是原告的货运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不存在过错,故不应承担责任,根据定期租船合同的特点,被告轮船公司虽不是船舶所有人,但享有船舶经营权,有权就船舶的营运发出指示,参与货物运输环节,应认定从事涉案货物的运输,符合我国《海商法》中有关实际承运人的特征,因此认定为从事货物运输的实际承运人 ...
2021/10/3 8: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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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被告货运公司委托另一被告轮船公司实际承运该批货物,本案中,被告货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委托被告轮船公司承运货物,被告轮船公司又与永泰国际海运有限公司签订船舶定期租船合同,根据定期租船合同的特点,被告轮船公司虽不是船舶所有人,但享有船舶经营权,有权就船舶的营运发出指示,参与货物运输环节,应认定从事涉案货物的运输,符合我国《海商法》中有关实际承运人的特征,因此认定为从事货物运输的实际承运人 ...
2021/11/25 1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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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承运人责任指承运人违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造成承运货物灭失、损害或迟延交付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下称《海牙—维斯比规则》)及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下称《汉堡规则》)这三个并列的调整海上货运合同的国际公约,均以规范承运人责任作为其核心内容,我国的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以承运人基本义务法定作为其基石,该责任制度中其他诸如承运人免责、责任期间、责任限制、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关系等制度,均或是以此为基础,或是为此而设立 ...
2021/9/12 14: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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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关于海运索赔中承运人过失举证责任分配的国际立法的历史变化和部分国内立法的有关规定对举证责任分配诸学说的挑战中得到的启示是,不存在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性标准,更不应过于迷信罗森贝克的规范说,关于海运货损索赔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海牙规则》中的十七项免责条款中除最后一项“非由于承运人的行为或过失”造成的货损,要求承运人负举证责任外,其余各项均未明确规定由谁负责举证,其结果是缓和了承运人的举证责任,[4]可见,《海牙规则》及《维斯比规则》不仅在承运人责任问题上实行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而且对承运人是否存在过失问题由索赔人承担举证责任 ...
2021/9/6 2: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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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运人为顺利结汇,往往以出示保函、请求承运人等方式,要求将提单的签发日期提前,使承运人出具倒签提单,结合我国贸易实践,探讨在倒签提单发生后,当事人如何通过合法而有效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控制风险,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2.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倒签提单多是在托运人促请或提呈保函的情况下由承运人签发的,也不排除承运人为多揽载,主动倒签提单的情况 ...
2021/8/28 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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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运人为顺利结汇,往往以出示保函、请求承运人等方式,要求将提单的签发日期提前,使承运人出具倒签提单,结合我国贸易实践,探讨在倒签提单发生后,当事人如何通过合法而有效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控制风险,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2.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倒签提单多是在托运人促请或提呈保函的情况下由承运人签发的,也不排除承运人为多揽载,主动倒签提单的情况 ...
2021/8/28 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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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人认为,无论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生货物逾期运到,承运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以及货物损失,承运人都不应承担责任,那么由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逾期运到,承运人更应该免除责任,误交付在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误交付是指承运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承运人的后来指定将承运的货物交给收货人,而是将货物错误地交给了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致使收货人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形 ...
2021/8/20 1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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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外贸与航运产业发展迅速,喜马拉雅条款又可称为分立合同、抗辩、赔偿、责任限制及免责事项条款,第二,在提单条款中,承运人必须明确表明既是代表自己,又是代理装卸工人来签订免责、抗辩、责任限制等条款的 ...
2021/8/31 17: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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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我国《海商法》主要在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第二节《承运人的责任》中的单位责任限制以及第十一章《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中以与规定,但是笔者以为,就对承运人的责任限制而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仅具有一般的补充意义,并不是承运人责任限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笔者认为,《海商法》对承运人责任的限制主要体现着第四章第二节《承运人的责任》单位责任限制中 ...
2021/9/10 6: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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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ing)严格来讲,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概念,当根据运输单据无法明确货代在运输合同中法律地位时,相关标准条款或立法往往通过考查货代对货物运输过程的实际参与程度来确认货代的法律地位,1.就承运人而言,货代在签发货代提单之前,已经从承运人那里获得以货代本人委托运人的海运提单 ...
2021/9/9 18: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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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机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
2021/7/22 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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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至___停留___日,(二)根据包机航程及停,可供包机人使用量___公斤(___座位) ...
2021/9/8 15: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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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机人___月___日起包用___型飞机___架次其航程如下,___月___日___至___停留___日,开户行______鉴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
2021/8/24 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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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机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
2021/10/26 6: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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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月___日___至___停留___日,银行帐______,开户行______鉴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
2021/11/20 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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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月___日___至___停留___日,包机费用总共_____元,银行帐______ ...
2021/9/10 3: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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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机人(签)_________,承运人(签)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2021/10/23 19: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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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晓俊摘要随着我国社会济不断发展我国传统物流模式已不能满足其带新挑战和新变化了降低和消除这种环境下传统物流运输存高成、低效率问题我国正逐步实行种新型“无车承运人”物流模式,关键词+;无车承运人;物流;新期、“无车承运人”模式简介()“无车承运人”基概念“无车承运人”指是身不拥有车辆而进行货物运输单位或者人其主要任组织货物运输、货物分拨、运输路线规划安排等其接到货物运输订单交由专门运输人进行运输其主要输入其规模集成化运输所带运费差价,二、国“无车承运人”模式()“无车承运人”发展情况首先我国“无车承运人”物流模式尚处起步阶段还停留“作坊”营规模还没有达到较规模 ...
2021/10/21 10: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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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预借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的各种分歧(一)预借倒签提单是侵权行为,承运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一,承运人主观上有过错,(二)预借倒签提单是违约行为,承运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一,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四)笔者认为预借倒签提单本质上是违约行为1.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不因为预借倒签提单而当然无效 ...
2021/8/24 7: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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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大部分学者认为,提单代替货物以为流通,因此,承运人在签发提单后,应担保其记载与所取的货物一致,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便构成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了提单,便构成预借提单 ...
2021/8/28 16: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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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大部分学者认为,提单代替货物以为流通,因此,承运人在签发提单后,应担保其记载与所取的货物一致,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便构成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了提单,便构成预借提单 ...
2021/8/31 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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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实施使承运人再难以依赖航行过失免责来逃避自己的过失责任,无论是CMI最终框架文件草案还是美国COGSA修改草案,其立法的趋势已很明显,即在保留过失免责的有关条款下,承运人的责任基础由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向完全过失责任制转变,由此可以看到,将经济损失纳入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是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发展趋势 ...
2021/8/27 2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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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责任的责任期间关于适航责任的责任期间,国际航运历史上曾有过“阶段论”的观点,即船舶在航次的每一阶段,都必须对该阶段适航,我国《海商法》仿效《规则》要求“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承担适航义务,有“开航命令发出说”,有“动车说”,还有“解缆说” ...
2021/8/21 21: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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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合同的成立、生效和完成,旅客运输合同一经成立,民航承运人就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旅客运输合同的履行过程包括: ...
2021/8/18 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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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了上述两条款对货运代理业的影响,一、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性质货运代理合同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合同,因此,货运代理与货主成了运输合同与提单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
2021/8/24 8: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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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承运人仅对货运对三者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对货物身财产权并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承运人对货运险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案保险合属货运险而非货运责任险,绑扎不当显然属承运人责任 ...
2021/10/15 11: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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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以运输袋装水泥为主的运输方法,那么对于水泥运输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泥运输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水泥运输合同范文1
,6、运输费用价格及运输车辆的确定: ...
2022/2/4 6: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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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于海上运输的危险货物,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了《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中规定:“凡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的或其它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船货损害的物质,均为危险货物”,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对危险货物国际运输方面(根据该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第四章不适用于国内货物运输)在第四章的第(二)、(三)节的作出了相关规定,第68条是专门的规定,②如果承运人采取的措施对于运输合同所描述的货物(例如原油)是适当的,对于实际载运的货物(例如处于丁烷状态的原油)也是适当的,那么承运人对货物的特性是知道的 ...
2021/8/13 15: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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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于海上运输的危险货物,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了《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中规定:“凡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的或其它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船货损害的物质,均为危险货物”,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对危险货物国际运输方面(根据该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第四章不适用于国内货物运输)在第四章的第(二)、(三)节的作出了相关规定,第68条是专门的规定,②如果承运人采取的措施对于运输合同所描述的货物(例如原油)是适当的,对于实际载运的货物(例如处于丁烷状态的原油)也是适当的,那么承运人对货物的特性是知道的 ...
2021/8/13 15: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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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运单码|||提出日期|||受理变更序|||变更事项及原运单记事项|||托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承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申请变更人名称,但是货物起运可能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如承运人要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也应及通知托运人并协商致 ...
2021/9/23 13: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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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8888 ...
2021/8/6 6: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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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变更申请,但是货物起运可能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如承运人要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也应及通知托运人并协商致 ...
2021/11/22 8: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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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倒签提单是否有效不能影响运输合同的有效性有观点指出,由于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倒签提单无效,据此推断其对应的运输合同也应归于无效,所以,如果运输合同自始有效,那么不论提单是否倒签,在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丧失效力的前提下,运输合同就是有效的,提单是否有效并不能影响到运输合同的有效性,(二)承运人倒签提单违反了其与进口方之间的运输合同或提单规定1、承运人倒签提单违反了其与进口方之间的运输合同 ...
2021/8/21 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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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倒签提单是否有效不能影响运输合同的有效性有观点指出,由于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倒签提单无效,据此推断其对应的运输合同也应归于无效,所以,如果运输合同自始有效,那么不论提单是否倒签,在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丧失效力的前提下,运输合同就是有效的,提单是否有效并不能影响到运输合同的有效性,(二)承运人倒签提单违反了其与进口方之间的运输合同或提单规定1、承运人倒签提单违反了其与进口方之间的运输合同 ...
2021/8/21 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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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其定义入手,分析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所以,即使货物表面状况确实有瑕疵,托运人都要坚持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一般托运人宁愿以出具保函的方式换取清洁提单,在换取清洁提单的保函出现的最初阶段,所涉及的主体往往只有两个,即托运人和承运人,由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 ...
2021/8/22 9: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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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以承运人基本义务法定作为其基石,该责任制度中其他诸如承运人免责、责任期间、责任限制、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关系等制度,均或是以此为基础,或是为此而设立,《汉堡规则》彻底修改了《海牙规则》的承运人责任基础,采用完全过失责任制,只要存在违约损害事实,承运人就负有推定过失责任,加重了承运人责任,这对建立船货双方平等分担海运风险的法律制度是一大贡献,但我国《海商法》未采用《汉堡规则》所确立的承运人责任原则,这是否意味着我国承运人责任制度未与国际海运规则接轨呢 ...
2021/8/27 15: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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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海商实践中,船舶适航与承运人免责是紧密相关的,本文是从一起案子引发对本问题的试论,毕业论文,关于船舶适航的时间,即又称船舶适航责任的责任期间 ...
2021/8/28 4: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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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目的港收货人不明、收货人下落不明、收货人拒绝提货时,承运人是最大的受害者,(三)无人提货案件法律适用的特点1、海商法规定的模糊性《海商法》调整无人提货的条款主要是第86条,《海商法》第87条、第88条实际上与无人提货无直接联系,《海关法》第30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 ...
2021/8/30 2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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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目的港收货人不明、收货人下落不明、收货人拒绝提货时,承运人是最大的受害者,(三)无人提货案件法律适用的特点1、海商法规定的模糊性《海商法》调整无人提货的条款主要是第86条,《海商法》第87条、第88条实际上与无人提货无直接联系,《海关法》第30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 ...
2021/8/29 18: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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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运不断发展的同时,相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海运过程中货物面临着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一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都会造成海运货物的灭失和损坏,引起合同纠纷,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应对海运货损的问题,我国《海商法》规定,如果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双方交易的货物出现了灭失或者损坏,需要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索赔人证明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等问题,在海商法中,火灾举证责任应该是承运人,承运人的免责举证包括:发生火灾,以及火灾和货物的灭失和损害有因果关系,对于火灾的原因不需要举证 ...
2021/6/6 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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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置债务人直接产生债务的货物承运人留置债务人直接产生债务的货物是最普遍的行使留置权的方式,在海上运输的全过程中,货物都在承运人的实际掌握之下,一旦产生相关费用的拖欠,承运人即可直接留置该产生债务的货物,无论货物处于航程的哪个阶段,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承运人还会选择留置债务人的其他货物,尽管此种留置是否合法还存在争议 ...
2021/8/13 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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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运人主张“天灾”免责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本案中,YM公司主张货损原因系船舶遭遇海上恶劣天气,已达到“天灾”程度,承运人依法可予免责,因此,YM公司并未就其“天灾”免责的主张完成举证责任,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2022/1/8 22: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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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理解,法律后果往往与行为的性质密不可分,行为不同,法律后果不同,所谓违约,指的是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托运人在事后取得证据材料的难度较大,建议托运人在货物出运后,要随时了解货物的运输情况,及时掌握货物的下落 ...
2021/7/5 8: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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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阶段的教学我们都应该注意知识点的链接,在国际贸易法中对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学习之前,我们应理解国际贸易支付法律的具体内容,倒签提单与预借提单在是国际贸易信用证支付手段的背景下形成的,信用证通常会规定好货物装运上船的日期,请求承运人签订在信用证规定期限内的装运提单,同时向承运人保证如果在日后因为延期交货等因素被收货人索要赔偿时,卖方承担这笔赔偿责任 ...
2021/8/21 10: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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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是海上运输不容忽视问题,合法,这是起型海上货物运输迟延交付案 ...
2021/12/7 8: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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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惯例中,最常使用的国际货物运输单据是海运提单B/L(BillofLading),对船东或船代来说,海运提单也是最重要的国际货款的结算单据之一,但是FCR和海运提单有很大的区别,而且使用FCR存在着诸多风险,该如何防范这些风险,是我们在实际外贸业务操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提单中载明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
2021/8/23 12: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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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是收货人向承运人提货必不可少的凭证,依照国际贸易惯例,承运人只能在收货人提交全套正本提单后交付货物,如果承运人凭保函放货,给适法提单持有人造成损害,具备无单放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则承运人仍要承担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期满后,无人出示正本提单提货,则视申请人为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不凭正本提单交/提货 ...
2021/6/22 7: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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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ing)严格来讲,不是一个单纯的概念,当根据运输单据无法明确货代在运输合同中法律地位时,相关标准条款或立法往往通过考查货代对货物运输过程的实际参与程度来确认货代的法律地位,1.就承运人而言,货代在签发货代提单之前,已经从承运人那里获得以货代本人委托运人的海运提单 ...
2021/9/3 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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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1 13: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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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商法一直被视为民法的特别法而存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为海商法所适用,本文从民法与海商法的关系入手,之后以民法中的完全赔偿原则与海商法下承运人的责任限制制度为例,分析了民法原理与海商法之间的冲突与融合,民法下的完全赔偿原则与海商法下的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即为民法与海商法的适用所不尽一致的地方,二者存在赔偿原则的冲突但又在有些方面相互融合 ...
2021/8/16 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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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对于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非常重视,按照《海牙规则》的规定,该规定给予了国际海运承运国诸多的权利,值得各个海运国家遵守,所以,我国应积极开展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研究,保证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我国海运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在国际海运领域,对海上货物运输的公约主要有三个,即:《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
2021/9/2 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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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代写论文,我国《海商法》第50条仅规定:“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因此明确约定是解决承运人迟延责任的根本方法,但是,在租船运输中,明确约定交货时间存在困难 ...
2021/8/19 15: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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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提单无正本提单放货法律责任内容摘要:目前,中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已居世界前列,中国海运业对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试从该规定的内容出发对无正本提单放货的法律责任予以浅析,例如,无船承运人或“鬼船”船主与提货人恶意串通,合谋无单放货,欺诈正本提单持有人 ...
2021/8/15 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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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讨论五矿公司能否提起违约之诉,这里涉及运输合同,而在签发、转让提单的情况下,又涉及运输合同与提单的关系,如果买方不能根据买卖合同诉卖方,只能据提单诉承运人,那么,买方能否将对承运人的诉权转让给卖方,五、五矿公司对海通公司有无诉权——提单与航次租船合同 ...
2021/11/13 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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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对于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非常重视,按照《海牙规则》的规定,该规定给予了国际海运承运国诸多的权利,值得各个海运国家遵守,所以,我国应积极开展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研究,保证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我国海运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在国际海运领域,对海上货物运输的公约主要有三个,即:《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
2021/8/14 6: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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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承运人根据提单或有关提单的法律规定在卸货港交付货物时,经常会出现收货人不明、收货人下落不明或收货人拒收以致货物无人接受,目的港无人提货使承运人面临诸多风险,尽管承运人控制着货物,但法律对承运人的救济尚存不足,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法律适用的涵义,系在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法院将海商法和海关行政部门把海关法,应用到具体的司法或行政活动中的过程 ...
2021/8/21 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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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_元,(二)根据包机航程及停,可供包机人使用量______公斤(______座位) ...
2021/7/1 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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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机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
2021/8/27 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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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机运输协议包机运输协议编(以下简称包机人)包用飞机与国民用航空售票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协议双方遵守下列条款()包机人月日起包用型飞机架次其航程如下月日至月日停留日月日至月日停留日月日至月日停留日包机费用总共元,可供包机人使用量___公斤(___座位),可供包机人使用量___公斤(___座位) ...
2021/11/13 2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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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包机人签订协议要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
2021/9/22 6: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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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整个《意见》思路,重点强调了对于无车承运人规范经营行为、强化信用建设、落实税收政策、鼓励模式创新、探索管理制度五个方面的内容,试点工作按照初选论证、企业实施、过程监管、总结评估四个步骤来实施,二是以运输业务为链条的物流运输分支,主线是货物运输业务,货主发货,车辆运货,期间业务节点有大、中、小物流公司、运输车队、货运代理、信息部、托运部、个体司机等,第一,允许无车承运人通过合同约定,把实际承运车辆纳入无车承运人体系,由无车承运人集中采购如燃油、通行费、维修服务、轮胎、润滑油、车辆保险等项目,通过规模化运作实现成本下降,同时获得相关的增值税进项 ...
2021/6/22 2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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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出现的延迟交付的认定以及责任赔偿,关系到赔偿责任的划分,关系到被保险人的索赔问题,回顾国内的理论研究,侯淑(1999)论卖方的迟延交付与承运人的迟延交付,明确区分了两种迟延交付的定义及责任,迟延交付通常是指,承运人未能在约定的期间内或应该到达的期间内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
2021/5/19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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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运业的发展以及海运单和EDI的出现,海运提单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风险,本文主要就在使用海运提单情况下承运人及其代理在放货方面的具体实践及风险,谈点粗浅的看法,并试图找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一)凭正本提单放货的风险防范,具体来说,在记名提单情况下,风险不大,主要审核提单背书的公司公章是否为提单上的收货人,只要确认其身份即可凭此放货 ...
2021/5/23 2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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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航海技术和贸易的发展,专门从事运输的承运人出现,开始和贸易商人相分离,然而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航速提高、较短航次或提单转让过程延迟的情况下,货物一般先于提单抵达目的港,严格凭单放货可能导致压货、压船、压舱、压港,不仅不利于生产流通,还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面临被强制拍卖或没收的危险,承运人往往被无正本提单的收货人说服或凭副本提单加担保交付货物,一方面,承运人签发提单,不仅是收到承运货物的证据,同时与提单持有人形成运输合同,承运人必须把货物安全送到目的港并正确交货,才属完全履行运输合同 ...
2021/8/27 8: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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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拼箱业务是现代集装箱运输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整箱业务操作相比,拼箱业务操作相对比较繁琐,需要注意的细节较多,理论上,海运中通常认为1CBM为一个运费吨,当一吨货物的体积大于1CBM时即认为是轻货,否则就认为是重货,即积载因数(SF,StowageFactor)为1的货物为标准货物,SF>1的为轻货,SF出口拼箱货物的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构成,如有些信用证中规定:“TRANSPORTDOCUMENTSMUSTBEISSUEDBYAMARINEORANOCEANSHIPPINGCo.ORHISAGENT”,这也就意味着收货人不接受无船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 ...
2021/5/26 23: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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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提单的定义和它的由来不难看出,提单具有如下三个基本法律功能,而这些构成其法律地位的核心内容:
,提单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的货物收据,以此确认承运人己收到提单所列的货物,对于提单的这个法律功能,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
2021/9/3 13: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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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凭正本提单交货依前文所述是依提单法律性质所决定的,而承运人在责任期间内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和卸载所运货物是法律对承运人管货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二者是承运人依法应承担的两种不同的义务,且法律未规定前者要受后者的限制,故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也不能成为无单放货的抗辩事由,对此,司法界和学术界有如下观点:1、“违约说”:其理由是一方面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合同下有权拥有货物的人是承运人和托运人运输合同的约定事项之一,承运人未履行此义务,将因违约而对提单所证明的合约方负责[16],另一方面,当提单转到包括收货人在内的善意第三人手中时,受让人接受提单,就相当于对承运人提单条款的默认,其结果是在承运人和提单的善意受让人之间形成了意思表示的一致,提单在此扮演的是相当于运输合同的角色,成为收货人向提单持有人行使请求权的合同依据,因此承运人无单交货就构成了自己对提单受让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承诺的违反,这被学术界称为在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间的“默示合同说”[17] ...
2021/9/5 13: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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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留置权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本文提出并探讨这个问题,在我国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留置权成立的要件,该留置权不因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而消灭,但是当事人依法可以在运输合同中约定承运人不得留置的货物 ...
2021/8/23 6: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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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承运人从以下各方接管货物时起:
,(b)至承运人将货物交付以下各方时止:
,4.(a)承运人对下列各项负赔偿责任: ...
2021/10/19 5: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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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还提出一些较为流行的无单放货抗辩事由,但其能否成立值得探讨,笔者现举几例分析:毕业论文1、承运人依提单记载指示人的指示无单放货:有观点认为此时承运人是正当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不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10],笔者认为,凭正本提单交货依前文所述是依提单法律性质所决定的,而承运人在责任期间内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和卸载所运货物是法律对承运人管货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二者是承运人依法应承担的两种不同的义务,且法律未规定前者要受后者的限制,故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也不能成为无单放货的抗辩事由,另一方面,当提单转到包括收货人在内的善意第三人手中时,受让人接受提单,就相当于对承运人提单条款的默认,其结果是在承运人和提单的善意受让人之间形成了意思表示的一致,提单在此扮演的是相当于运输合同的角色,成为收货人向提单持有人行使请求权的合同依据,因此承运人无单交货就构成了自己对提单受让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承诺的违反,这被学术界称为在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间的“默示合同说”[17] ...
2021/8/31 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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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航空运输合同是附和合同,亦称附意合同、标准合同,二、按航空运输对象的不同,可将航空运输合同分为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合同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值得一提的是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合同既可以认为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形式,也可以视为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的附属合同,此时合同形式便称作是航空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如果没有其他特别说明,也可将航空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约定俗成地称作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 ...
2021/8/23 4: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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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无论哪一个规则,都承认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也就是说,这种特殊的制度已经深入人心,对于承运人,即通常的船方,其当然希望赔偿责任限额越低越好,这样可以更大程度上地逃避责任,减少风险;同样的道理,对于货方,即通常的货主,亦当然希望赔偿责任限额越高越好,一旦出现承运人不能免责的原因造成货物的灭失或损害,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传统的航运大国和现实的国际航运市场都广泛倾向于“海牙—维斯比规则”,因为这有利于保护船东的利益;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则努力为“汉堡规则”摇旗呐喊,最新的“鹿特丹规则”尚未形成气候,又冒出要求取消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的声音,面对国际上的不统一局面,我们该怎么办?一方面,我国是一个航运大国,目前已经拥有一支世界第四的庞大商船队,它不仅是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中流砥柱,也是承运国外货物的创外汇大军,更是国防的后备力量,我们有理由有责任保护这支不断壮大的船队,从这一点上讲,我们应该向“海牙—维斯比规则”靠拢;另一方面,我国又是公认的世界业制造中心,随着进出口贸易的迅猛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三的贸易大国,是名副其实的货主大国,从这个实际出发,我们又和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相一致 ...
2021/5/4 1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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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单债权关系的性质?对提单债权关系的存在,现在一般已经没有异议,?第一种看法认为提单债权关系来自于运输合同,是一种合同关系,第二种观点也认为提单债权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但与第一种观点不同,它不认为提单关系是运输合同的派生,而认为是一种新产生的合同,这就是“默示合同说” ...
2021/9/6 5: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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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气原因天气的影响是造成航班延误的最常见原因,因此,我国相关航班延误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民航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规定中应当本着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统一对“航班延误”进行定义或界定,具体落实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误的法律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违反航班延误具体法规政策的航空公司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
2021/6/4 13: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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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使用也带来种种风险,本文对提单的风险作一,并提出了防范措施,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货物运到目的港后,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交给正本提单持有人 ...
2021/8/26 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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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盖章或签字站期│站期│规格:350×185mm│年月日交戳│承戳││付│运││领货凭证││车种及车号││货票第号││运到期限日│┌────┬─────┐││发站│││├────┼─────┤││到站│││├────┼─────┤││托运人│││├────┼─────┤││收货人│││├────┼──┬──┤││货物名称│件数│重量││├────┼──┼──┤││││││├────┼──┼──┤││││││├────┼──┼──┤││││││├────┴──┴──┤││找运人盖章或签字│││││├──────────┤││发站承运日期戳│││││└──────────┘│注:收货人领│货须知见│背面│领货凭证(背面)货物运单(背面)┌─────────────────┬────────────────┐│收货人领货须知│托运人须知│││││1.收货人接到托运人寄交的领货凭│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证后,应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注:本须知排印时,(注:本须知排印时,应放在凭证背面下端)应放在运单背面右下测) ...
2021/9/21 17: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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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期乙方人员餐饮差旅费、桥费、通行费、油费等由乙方担,就委托人委托承运人搬运事宜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运输安全 ...
2021/10/20 2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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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8888 ...
2021/10/28 19: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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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FOB出口恶意无单放货的海运欺诈,出口企业尤其是FOB出口商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一、在FOB出口情况下,卖方千万不要放弃直接订舱托运手续和直接从船公司获取提单的权利在FOB出口情况下,二、在FOB出口情况下,卖方要坚持使用船公司提单,尽量不用货代或无船承运人提单在国际海运中,班轮公司的提单是最可靠的,因此首先要坚持使用班轮公司的提单,目前,国际货代市场很混乱,大量不合法的境外货代及无船承运人都在我国开展业务,境外货代没有在我国登记注册,租个办公室就开展经营活动 ...
2021/6/23 1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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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FOB条件出口的国际贸易可能涉及两种“托运人”,在FOB条件下的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中,可能涉及两种“托运人”,通常将买方称为“契约托运人”:将卖方称为“实际托运人”(或“交货托运人”),尤其对卖方而言,作为履行贸易合同义务的“实际交货人”,有时也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实际托运人”,但对“实际托运人”的认定并非必然如此简单 ...
2021/5/11 1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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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海上货物运输合班轮运输合航次租船合引言海上货物运输实践由提单有诸如承运人与托运人权利、义等条款海上货物运输合相类似从而使得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条款很多情况下都是重合也就产生了提单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关系问题,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区别从提单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功能和特征看他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提单必须是面而海上货物运输合可以使口头,相关热词提单货物运输海上</ ...
2021/11/17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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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航海过失免责存废《鹿特丹规则》论文摘要:航海过失免责在法理上来说似乎有悖于公平、公正的观念,自其产生以来,就备受人们的争议,1968年,国际上又通过了《修订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它保留了航海过失免责,规定承运人的受雇人和代理人也可以援引航海过失免责,同时也将航海过失免责可对抗的请求理由扩大到侵权,而且,即使存在航海过失免责,承运人欲援用航海过失免责将变得更加困难 ...
2021/8/12 5: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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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无单放货产生的原因、风险防范等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无单放货的具体措施,此外,在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在“记名提单”下,承运人同样无须凭正本提单,即可放货,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产生的“无单放货”,对出口企业来说都面临着极大的风险,所以这就要求有关的业务人员及企业对“无单放货”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及规避 ...
2021/8/15 15: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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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第257条已明确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一年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对于无单放货案件的时效起算点,实践中常有不同看法,并且,《海商法》属于特别法,而《民法通则》则属于普通法,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在《海商法》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海商法》 ...
2021/8/18 9: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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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国海商法,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在CIF、或C&F(CFR)条件下,订约人与交货人一般均为卖方,因而承运人有义务向卖方签发提单,这应当不成问题;而在FOB条件下,一般认为买方因向承运人订舱,因而是托运人,为明确FOB合同下承运人向谁签发提单的义务,首先有必要对托运人进行识别 ...
2021/9/3 7: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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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海上货物运输合往往是货物买卖合也就是说海上货物运输合往往伴随着所有权移,”条赋予提单作种单证具有三作用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证明,如前所述托运人将提单让给提单所有人并非合让托运人与承运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当事人依然有效 ...
2021/10/16 1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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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海上货物运输合往往是货物买卖合也就是说海上货物运输合往往伴随着所有权移,”条赋予提单作种单证具有三作用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证明,如前所述托运人将提单让给提单所有人并非合让托运人与承运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当事人依然有效 ...
2021/10/7 2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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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可分为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航空旅客运输、行李运输和货物运输等类别,航空运输合同就是航空运输承运人使用民用航空器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到目前为止,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管道运输等其它运输方式一起,构成整个运输业 ...
2021/8/18 4: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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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上看,除损害结果外,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二、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 ...
2021/8/23 1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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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一系列因素使物流在大多数企业中的作用发生变化,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种类型的电子商务不断涌现,信息是供应链的关键部分,将持续推进运输与物流市场的变化,电子商务将是这一转变的主要内容 ...
2021/8/30 4: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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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用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在当今航运实务中被普遍采用,这种观点认为,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就是承、托运人合谋欺诈第三者(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它对保函的效力问题没有商榷的余地,从根本上予以否定,保函“有效”与“无效”保函是一项民事协议,是毫无疑义的 ...
2021/9/10 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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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航班延误是世界性问题,(二)航班延误诉因,现将航班延误法律责任分析如下 ...
2021/10/30 18: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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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于未持正本提单而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提货人而言,则侵犯了正本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所享有的提单项下的货物权利,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正是由于提单的此种性质,使得承运人凭正本提单交货具有可操作性,承运人在目的港将货物交给凭正本提单请求提货的人后,只要承运人并不知道该提单持有人无权提货,即视为已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 ...
2021/11/24 18: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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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提单先阐述具体作用、性质,然后分析海运提单的具体风险表现,及防范举措,本文阐述了提单的具体作用与性质,分析了海运提单的具体风险表现,及防范举措,海运提单有物权凭据的作用,所以在正规情况下用提单提货应该提供正本提单,如此便降低了发货人、承运人的风险,也降低了收货人额外风险与费用 ...
2021/5/16 20: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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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无车承运人”是一种较为新型的物流模式,我国公路运输正在逐渐适应这种新模式,无车承运人信息平台物流模式中图分类号:F724.6文献标识码:A目前,我国针对“无车承运人”的物流模式研究较少,查阅相关资料显示,多为“无车承运人”宏观含义、资源优化以及业务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并没有针对“无车承运人”物流模式进行详细探讨与研究,2.1结合“互联网+物流”概念,构建“无车承运人”物流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车承运人”的物流模式应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以供应链为框架实践“互联网+物流”的理念,从而彻底改变当前“无车承运人”物流模式中的不足 ...
2021/6/26 18: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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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结果是,在具体的运输业务中,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以及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人,都有资格成为托运人,1.《运输法公约草案》在定义托运人的时候,将托运人仅限于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他承担所有运输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意味着一旦货物运输后,根据《运输法公约草案》,他将完全失去对货物的控制,并且也不能基于运输合同向承运人索赔有关的损失 ...
2021/4/26 23: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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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UPS公司交给上海振华公司一份UPS公司运单,让上海振华公司填写,上海振华公司虽未按UPS公司运单规定的要求填写运单,但UPS公司在收到上海振华公司所填运单后,未认真审核,责任在UPS公司,UPS身份之“迷”二:实际承运人还是契约承运人本案法院判决认定“UPS公司作为承运人”,同样遗憾的是并没有进一步区分UPS公司为实际承运人还是契约承运人 ...
2021/8/24 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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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整理,上述这些经营项目一般都是由国际货运代理来履行的 ...
2021/8/14 2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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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整理,上述这些经营项目一般都是由国际货运代理来履行的 ...
2021/8/14 2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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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UPS公司交给上海振华公司一份UPS公司运单,让上海振华公司填写,上海振华公司虽未按UPS公司运单规定的要求填写运单,但UPS公司在收到上海振华公司所填运单后,未认真审核,责任在UPS公司,UPS身份之“迷”二:实际承运人还是契约承运人本案法院判决认定“UPS公司作为承运人”,同样遗憾的是并没有进一步区分UPS公司为实际承运人还是契约承运人 ...
2021/8/24 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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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公司承保该险种时,小部分非营运客车也参投了该保险 ...
2021/8/2 3: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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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公司承保该险种时,小部分非营运客车也参投了该保险 ...
2021/8/2 3: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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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提单在结算方面亦有其作用,提单做好物权凭证,对承运人、船公司来讲,主要作用是通过背书使承运人了解到提单的最后一个持有人而收货人是否是合法持有人,根据确定的最后的持有人,才能将货交给他,在司法实践中,提单持有人经常在诉状中主张他的物权,但我们的看法是: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债的关系,即在提单中承运人有交货的义务,提单持有人有提货的权利,所以交货,提货这一环节更多体现是债权问题,而非物权问题,承担责任的是代理人,而代理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所以,提单持有人在诉讼中告代理人,只能以侵权来告 ...
2021/9/7 11: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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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元10世纪起,国际货运代理就开始出现,不仅如此,在1926年5月31日,16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成立了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即FIATA,进一步加强了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合作,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必然是当事人与代理人之中的一个,然而重要的是在实际的情况下,如何去区分和认定 ...
2021/8/15 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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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公司遂提起本案诉讼,要求环亚货运承担货物灭失的赔偿责任,环亚货运的代理行为符合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操作惯例和基本义务,并无过错,华东公司确认并取得提单时,对泛洋船务承运人的地位已表示认同,作为泛洋船务的装货港代理人,环亚货运为其代理的仅是货物从发货人到承运人泛洋船务之间的交接,环亚货运的行为符合国际货代的操作惯例,并无不当 ...
2021/9/9 0: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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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提单这份源于欧洲商人发明的单证,通过几百年来的实践,习惯做法与改良,已成为国际贸易与航运的基石[1]l.近年来,无单放货案件在海事审判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成为海运提单问题的焦点,人们对无单放货行为的定性,法律责任及无单放货保函的法律效力长期以来争执不下,甚至有人认为“无单放货几乎可以说是涉及理论与实务问题最多的‘变态’海运行为之一,货物交付地法律或港口习惯做法要求货物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也必须交付[8].3、提单遗失、被盗、灭失或因金融上原因未能得到提单,提货人如能证明它是提单受让人,且对正本提单去向做出满意解释,承运人有权将货物交给提货人,但是一般应经公示催告程序后凭担保提货[9].4、提单持有人明知承运人无单放货仍积极协助无单提货人提货或为无单提货人提货提供其他便利条件或就提单项下的货物已与无单提货人或买方达成付款协议,此外,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还提出一些较为流行的无单放货抗辩事由,但其能否成立值得探讨,笔者现举几例分析:1、承运人依提单记载指示人的指示无单放货:有观点认为此时承运人是正当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不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10].但这其实有一个前提,即指示人指示时是提单的适法持有者,即使如此,承运人对善意的正本提单持有人仍需负无单放货之责 ...
2021/9/7 3: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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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永涛一提单的法律性质从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来看,很少有对提单作出明确的定义,《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均没有给提单下一个明确的定义,直到《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即《汉堡规则》出现,国际上才有了被若干国家共同接受的、统一的提单的明确定义,绝对所有权凭证说认为,承运人、船长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提单给托运人之后,提单上记载的货物所有权即依附在提单之上,对提单的拥有等于无条件的拥有货物,即使货物已经不在承运人或船长占有之下,提单持有人仍可向实际占有人无条件的主张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或转让,绝对的产生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提单的背书或交付会转让实质占有权,也可以转让货物所有权,但不一定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的转让还要看双方的真正意图,而把提单背书或交付只是转移所有权的表面证据 ...
2021/9/8 16: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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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承运人││意│2.货物名称应填写具体品名,如货物品名过多,│签章│签章││事│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写须另附物品清单,││││项│3.保险或保价货物,在相应价格栏中填写货物声明│年月日│年月日│││价格,│││└─┴───────────────────────┴───┴───┘〔说明〕1.填在一张货物运单内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 ...
2021/9/28 2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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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托运人__月__日起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__月__日__至__停留__日,__年__月__日订</ ...
2021/11/19 19: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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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单(汽车)××省汽车货物运单──────────托运人(单位):经办人:电话:地址:运单编号:┌───┬─┬──┬───┬──┬─┬──────┬──┬───┬─┐│发货人││地址││电话││装货地点││厂休日││├───┼─┼──┼───┼──┼─┼──────┼──┼───┼─┤│收货人││地址││电话││卸货地点││厂休日││├───┼─┼──┼───┼──┼─┼───┬─┬┴──┼─┬─┴┬┤│付款人││地址││电话││约定起│月│约定到│月│需要│││││││││运时间│日│达时间│日│车种││├──┬┴┬┴┬─┴───┼──┼─┼──┬┴─┼───┴┬┴─┬┴┤│货物│包││体积│件重│重│保险│货物│││││名称│装│件│长×宽×高│(千│量│保价││计费项目│计费│单││及│形│数│(厘米)│克)││价格│等级││重量│价││规格│式││││吨││││││├──┼─┼─┼─────┼──┼─┼──┼──┼────┼──┼─┤│││││││││运费│││││││││││├────┼──┼─┤├──┼─┼─┼─────┼──┼─┼──┼──┤装卸费│││││││││││├────┼──┼─┤││││││││││││├──┴─┴─┴─────┴──┴─┴──┴──┼────┼──┼─┤│││││├──┬─┬─┬─────┬──┬─┬──┬──┼────┴──┴─┤│合│││││││计费│││计│││││││里程││├──┴─┼─┴─┬───┴┬─┴┬┴──┴┬─┴┬────┬───┤│托运││付款人││承运人││承运人│││记载事项││银行帐号││记载事项││银行帐号││├─┬──┴───┴────┴──┴────┴──┴┬───┼───┤│注│1.托运人请勿填写粗线栏内的项目,│托运人│承运人││意│2.货物名称应填写具体品名,如货物品名过多,│签章│签章││事│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写须另附物品清单,││││项│3.保险或保价货物,在相应价格栏中填写货物声明│年月日│年月日│││价格 ...
2021/11/7 18: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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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托运人____月____日起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____月____日____至____停留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
2021/8/5 1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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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无单放货行开头进而从保函效力问题深入剖析保函性质并提出应制作可靠保函应对实际问题,而可靠放货保函是承运人移无单放货风险唯途径[],</ ...
2021/10/29 14: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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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月____日____至____停留____日,运输货物保险费由承运方担,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2021/10/27 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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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由于承运人管货不当而导致的代位索赔纠纷案,在本案中,原告对货物残损的检验系在货物卸离船一个月以后进行,且大部分货物的开卷检查均非检验人进行而是由检验申请人自己进行,因此该检验报告检验的时间超出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也不能反映承运人责任期间货物的实际状况,在本案中,由于保险人对货物残损的检验是在货物卸离船一个月以后进行,因此该检验报告检验的时间超出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也不能反映承运人责任期间货物的实际状况 ...
2021/8/22 1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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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运人的权利: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它约定: ...
2021/7/23 14: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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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刘先生问:我乘坐重庆到荣昌的客运汽车回家,随身将挎包放在了行李架上,挎包里有我刚购买的苹果手机,当汽车到站下车时,我发现挎包里的手机不翼而飞,经过四处寻找未果,请问这种情况汽车公司有责任吗,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是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据此,承运人对所运输的旅客有保护的义务,对所运输的货物有保管义务 ...
2021/7/25 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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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类型的电子商务,都对运输、物流与供应链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据统计,全球500强企业中,有60%使用第三方物流(3PL)服务,许多企业还不止使用一家,买方电子商务买方电子商务是企业将采购放在网上,以得到方便、及时和多种选择的供应 ...
2021/8/29 13: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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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一系列因素使物流在大多数中的作用发生变化,据统计,全球500强企业中,有60%使用第三方物流(3PL)服务,许多企业还不止使用一家,四、;买方电子商务买方电子商务是企业将采购放在网上,以得到方便、及时和多种选择的供应 ...
2021/9/6 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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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封│,4.货车在中途站摘车事项 ...
2021/11/15 17: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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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协议二,道路运输安全协议三,签约日期年月日道路运输安全协议</ ...
2021/7/13 21: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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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术语下的运费主要采用到付方式,若贸易出现问题,收货人拒付运费,承运人就要面临到付运费收取的风险,本文通过三个案例分析了在FOB术语下承运人收取运费的风险及到付运费条件下承运人的应对措施,在FOB贸易术语下,运费主要是到付,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常常由于各种原因出现无人提货的现象,此时承运人就要面临无法收取到付运费的风险 ...
2021/4/29 18: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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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实际现状看,中小出口企业是外贸企业中的主流,中小出口企业适合的海运方式都是班轮运输,在FOB贸易术语下,进口商在确定了承运人后,第一时间会将承运人资料发给出口商,出口商在合同要求的交货期内,向承运人定舱,如同CIF贸易术语一样,自己协调船货衔接问题,不会发生与CIF贸易术语下不同的船货衔接问题,如果承运人满足这样的要求,出口商在FOB贸易术语下是可以这样放心地去操作的,因为手持海运提单,握有货品的物权,收货人要想提货,必须在出口商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取得出口商手握的海运提单或者出口商签发的电放通知,这与CIF贸易术语下,进口商提货前,出口商握有对货品的所有权没有什么区别,除此之外,中小出口企业在选择FOB或CIF贸易术语时,还有一些其它的因素需要考虑:其一,CIF贸易术语下,出口商的报价包含运费和保险费,CIF的价格高于FOB,但这并不意味着出口商可以从运费和保险费的报价中得到额外的盈利,运费和保险费市场价格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出口商如果想从运费或保险费的报价中盈利,就得经得住市场的拷问 ...
2021/4/26 2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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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提单法律性质的法理分析,这一观点有三处不妥:其一,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时,并未区分记名提单与非记名提单,故两者不应区别对待,承运人均有义务凭正本提单交货,其二,只有正本提单才具有相应法律效力,非经提交正本提单,承运人无从知道谁为记名提单的收货人 ...
2021/8/20 15: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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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CIP术语与CIF术语比较分析,指出CIF术语在许多方面存在弊端,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即CIP,可见,CIP术语适用范围很广,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1.采用CIP术语成交,卖方的风险可以及早转移 ...
2021/8/26 18: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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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看来,《海牙规则》无论是对承运人义务的规定,还是免责事项,索赔诉讼,责任限制,均是体现着承运方的利益,1978年3月6日至31日在德国的汉堡举行由联合国主持的由78国代表参加的海上货物运输大会又通过的《汉堡规则》,即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theCarriageofGoodsbySea,1978),于1992年11月1日生效,进一步完善了海上货物运输规则,即《鹿特丹规则》,它创新了承运人责任制度,使海运的责任阶段延伸至国际多式联运的适用范围 ...
2021/9/7 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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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CIP术语与CIF术语比较分析,指出CIF术语在许多方面存在弊端,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即CIP,可见,CIP术语适用范围很广,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1.采用CIP术语成交,卖方的风险可以及早转移 ...
2021/8/26 18: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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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运保险合争议案代理词案(xxxx)浦民二(商)初660,被保险人原告(原告证据),&公路货运保险合争议案代理词b;年月日</ ...
2021/10/28 10: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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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运保险合争议案代理词案(00)浦民二(商)初660,被保险人原告(原告证据),&公路货运保险合争议案代理词b;年月日</ ...
2021/10/1 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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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货运代理实务的相关基本知识出发,分析货运代理在相关业务中的不同法律地位,然后针对如何在具体实践中识别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提出看法,研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离不开对国际货运代理具体业务的分析,上述的货运代理业务之分类是现代物流学根据其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做的划分,一般来说,货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约定代理后,应该自己从事代理事务 ...
2021/9/1 2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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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彰显、国际贸易发展愈加迅猛的形势下,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也在相互交融,然而,在实践中,确定享有控制权的主体却比较复杂,海上运输是当今国际货物买卖最常见的运输方式,对海上运输途中的货物行使控制权的基础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1] ...
2021/8/15 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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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运输合同的缔约双方分别是托运人与承运人,所以一般享有控制权的应是托运人,相对义务人是承运人,但并不尽然,另一种情形是承运人签发了记名提单、海运单等不可转让的运输单证,承运人必须遵照运输合同主体的指示,因此,承运人作为运输合同一方当事人,难以知悉所载货物的真正所有人是谁,其只能通过运输合同或单证来进行表面判断和识别 ...
2021/8/22 13: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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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运输合同的缔约双方分别是托运人与承运人,所以一般享有控制权的应是托运人,相对义务人是承运人,但并不尽然,另一种情形是承运人签发了记名提单、海运单等不可转让的运输单证,承运人必须遵照运输合同主体的指示,因此,承运人作为运输合同一方当事人,难以知悉所载货物的真正所有人是谁,其只能通过运输合同或单证来进行表面判断和识别 ...
2021/8/22 13: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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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彰显、国际贸易发展愈加迅猛的形势下,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也在相互交融,然而,在实践中,确定享有控制权的主体却比较复杂,海上运输是当今国际货物买卖最常见的运输方式,对海上运输途中的货物行使控制权的基础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1] ...
2021/8/15 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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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管辖权条款往往由承运人单方面制定,由于其格式条款的特征使得其效力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颇为不稳定,文章认为,目前情况下,仍然应当承认提单管辖权条款的协议管辖属性,这符合世界各国做法,也和我国船货双方的利益对比相适应,提单管辖权条款的协议管辖性质之分析一般的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由于当事人双方选择合适的法院,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其效力一般都得到肯定,然而,由于提单条款包括管辖权条款一般是承运人单方面制定,提单持有人并没有与之进行协商,其“协议管辖”的程度无疑打了折扣,然而笔者认为提单管辖权条款并不体现提单当事人的合意的理由并不充分,提单管辖权条款的协议管辖的基本性质并没有改变,理由如下,提单条款固然是承运人单方面拟定的,没有和提单持有人协商,提单持有人也不可能作出意思表示,但这是由国际贸易的特点和提单的高度流通性决定的,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不可能知道谁是提单受让人[8],更谈不上和提单受让人协商提单条款了 ...
2021/9/3 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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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火灾的原因或许由于海商法将火灾举证责任加诸货方身上,以致绝大多数国内学者对火灾原因未加注意,(2)因承运人、其高级管理人员、船长、高级船员、船员、引航员过失行为所致,如乱扔烟头,途中管货不当,因过失碰撞等引起火灾,上述火灾原因只有(1)、(2)、(4)和(6)四种情况下,承运人可能享受免责 ...
2021/9/12 3: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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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示)年月水路货物运输合合托运人与承运人签即行生效,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权利、义和责任界限适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有关规定,电话35600</ ...
2021/10/6 15: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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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中,水路货物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笔者认为,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当事人双方应该严格遵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进行实务操作,规范水路货物运单的签发,以防范相应风险,运单本身并非运输合同,仅是在无书面运输合同时,证明运输合同关系的凭证,并以此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2021/10/9 11: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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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招投标谈判双方定开始三方物流合作就要签订三方物流合了,L将责监督、人员配备、看门、物流设备、办公具、正常安全(包括下班锁门和启动电子安全系统)、包装材、捆绑和房屋保养,三十条承运人对运输程货物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毁损、灭失是固不可抗力、货物身然性质或者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错造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2021/8/14 19: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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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一系列因素使物流在大多数企业中的作用发生变化,Electroniccommerce;Physicaldistribution;Internet,许多企业建立卖方电子商务,是看到了客户访问网站比拨打呼叫中心对企业更有利 ...
2021/8/29 11: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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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简称《鹿特丹规则》,以下简称《公约》)已于2008年12月11日在联合国大会上正式获得通过,2009年9月23日起开放供各国签署,截至2015年5月,已有25美国、瑞士、挪威、荷兰、西班牙、希腊、法国、丹麦、波兰、多哥、塞内加尔、尼日利亚、几内亚、加纳、加蓬、刚果(布)、马达加斯加、喀麦隆、亚美尼亚、尼日尔、马里、卢森堡、刚果(金)、瑞典、几内亚比绍]个国家签署了《公约》并正在履行其国内批准程序,《公约》对批量合同的规范主要体现于第1条第2款关于批量合同的定义、第67条关于批量合同排他性管辖权的规定、第75条关于批量合同仲裁协议的规定、第80条关于批量合同的特别规则,总结起来为三方面的法律规则,即批量合同的定义、批量合同对《公约》进行背离的有效条件及对第三方的效力,以及批量合同管辖权和仲裁协议的效力 ...
2021/8/21 13: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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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借、倒签提单行为构成侵权损害赔偿之债,3.预借、倒签提单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这个角度考察,可以认为,预借或倒签提单是买方一系列损失的起因,预借或倒签提单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
2021/8/13 13: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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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货运运输合同范文1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汽车货运运输合同范文2 ...
2021/12/5 17: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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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的共同之处在于提单上载明的签发日期(货物装船日期)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不符,前一个日期是为了满足卖方顺利结汇的需要而虚构的,并且早于后一个日期,由此,预借或倒签提单行为究竟是何性质,预借或倒签提单正是如此,尽管由于承运人的行为导致提单无效,并侵犯了收货人的权利,这也只是一种根本性违约,而不是什么侵权,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是提单这份运输合同,而不是侵权行为之债权债务关系 ...
2021/6/25 4: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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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及相关的铁路法律的规定,承运人免责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风暴及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等,铁路货运合同损失法定赔偿当事人没约定赔偿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毁损、灭失,就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而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主要就是体现在法定赔偿中,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审理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首先要适用全国人大制订的《合同法》第十七章的有关规定 ...
2021/8/22 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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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及相关的铁路法律的规定,承运人免责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风暴及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等,铁路货运合同损失法定赔偿当事人没约定赔偿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毁损、灭失,就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而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主要就是体现在法定赔偿中,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审理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首先要适用全国人大制订的《合同法》第十七章的有关规定 ...
2021/8/22 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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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当被保险货物因为承运人的原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保险人在赔付后有权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承运人索赔,此即代位求偿权,本文根据保险中代位求偿特点,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分析保险人如何应对当因承运人“管货不当”责任模糊而产生的代位求偿纠纷,而对货物残损的检验在货物卸离船一个月以后进行,因此该检验报告检验的时间超出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也不能反映承运人责任期间货物的实际状况 ...
2021/9/5 6: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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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所有权凭证说认为,承运人、船长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提单给托运人之后,提单上记载的货物所有权即依附在提单之上,对提单的拥有等于无条件的拥有货物,即使货物已经不在承运人或船长占有之下,提单持有人仍可向实际占有人无条件的主张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或转让,绝对的产生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相对所有权凭证说认为,提单不具有绝对的所有权效力,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除提单的转移或转让外,还需要满足民商法中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提单的背书或交付会转让实质占有权,也可以转让货物所有权,但不一定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的转让还要看双方的真正意图,而把提单背书或交付只是转移所有权的表面证据 ...
2021/9/6 21: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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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通过对推定过错的法律性质和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进行分析,来阐述如何完善我国海事诉讼中的推定过错制度,于是,在发生海事纠纷时,推定控制船舶方有过错是十分必要的,主要体现在:
,笔者认为,我国海事诉讼中已经存在了推定过错制度,主要存在于海上货物运输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规定中 ...
2021/8/31 13: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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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使用FOB贸易术语的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并结合现实,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可行方法,此时对卖方而言,只能用风险远大于信用结算方式的其它结算方法进行结算,还要面对买方可能的压价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以信用证方式结算且使用FOB贸易术语时,在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的有关交货结算凭证,可以使用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收货证明为凭 ...
2021/8/26 3: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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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各国、各公约对船舶适航的规定,探讨了船舶适航的具体标准,?船舶适航的主观要求是“谨慎处理”(duediligence),?我国《海商法》第47条规定了船舶适航应具备的三个客观标准,包括①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
2021/8/1 17: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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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ter,periodcharter)“定期租船”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由承运人(船舶所有人)将一艘特定的船舶租给租船人使用一个特定期限的方式,(三)光船租船方式(bareboatcharterordemisecharter)在这种方式下,船舶所有人提供一艘特定的‘裸船’(anakedship),租船人在合同规定的租期内,按所确定的租金率支付租金并负责配备船员、管理和经营船舶,船舶从交给租船人处置时起,租船人负责船舶营运的全部责任(theentireresponsibilityfortheoperationofthevesselwillbebornebythecharterer) ...
2021/8/27 5: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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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使用FOB贸易术语的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并结合现实,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可行方法,信用证结算下FOB贸易术语应用的卖方风险1.卖方无法获得提单的风险信用证结算一般要求的最重要单据是代表物权的海运提单,三、信用证结算下FOB贸易术语应用的风险防范1.使用适当的结算单据 ...
2021/8/30 14: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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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国航空延误对旅客的赔偿机制还不成熟,本文旨在探讨航班延误的法律责任,并对航班延误问题的立法提出建议,由于《民航法》是《合同法》的特别法,在处理航班延误的问题上,特别法应优先,在厘清了《合同法》和《民航法》的关系之后,再针对《民航法》的具体规定加以阐释 ...
2021/9/5 1: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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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各国、各公约对船舶适航的规定,探讨了船舶适航的具体标准,?船舶适航的主观要求是“谨慎处理”(duediligence),?我国《海商法》第47条规定了船舶适航应具备的三个客观标准,包括①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
2021/8/1 17: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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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发明飞机后,民用航空活动高速发展,构成华沙体系的法律文件包括8个国际条约和1个国际民间协议,它们是:
,此外,国际社会要求提高对旅客伤亡赔偿限额的呼声日益增高 ...
2021/9/2 15: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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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对提单的定义采用了《汉堡规则》,《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对于前二种提单特别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只要按提单所载明或托运人指示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即是完成了义务,而不必收回正本提单 ...
2021/8/20 18: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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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商品贸易日益广泛采用象征性交货的方式以及信用证支付的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运输活动中,有权签发海运提单的不仅有承运人,还可以是非承运人的货运代理人,承运人责任之外的海上运输的风险主要是转船提单的风险与舱面提单风险 ...
2021/8/25 22:54:54